「限制養犬」何以成了「打狗」「禁狗」

發表:2006-11-17 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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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成了「打狗」「禁狗」?

近一段時間來,治理城市狗患是大家的一個熱門話題。媒體、網路,對這件事眾說紛紜。

不過,今天風之末端不是要說制城市養犬這件事是對是錯。而是在這次行動中所出現的一些現象實在是耐人尋味。
眾所周知,限制養犬,不能讓城市養犬現象放任無序,這是每個現代化國家管理者都具有的共識。無論歐美、日本,都有近乎苛刻的限制城市養犬規定,人民也自覺遵守。

但是,如果是「打狗」或者「禁狗」,這就是另一個極端。前不久,雲南某縣當街打殺流浪狗,受到了輿論的譴責,本人也發表過文章《對狗也要文明執法》以示抗議,因為這種行為破壞了人與動物和諧相處的自然觀念,是一種野蠻、暴力的行為。同樣,儘管在任何社會裏,不養狗的人在數量上總是比養狗的人多,但「禁狗」 則是剝奪一部分公民權利的違法行為,是沒有道理的。

然而,為什麼在目前整治城市養狗的活動一開始,就有不少人把這個行動所成是「打狗」、「禁狗」?根據上面我說的,「限制養犬」和「打狗」「禁狗」,完全是兩個概念。一個合理、合法。一個則是野蠻、侵害公民權利。雖然都是說狗,但其觀念完全是水火不容,竟然會混在了一起,這事未免蹊蹺,原因何在?

其實,我國大部分城市對於養狗,一直都有相關的管理規定。然而,在很長一段時間裏,這些規定得不到有力的執行,才導致了今天城市狗患的局面。這在政府行政部門來說,已經是典型的「惰政」、「懶症」的惡果。而當治理狗患的行動開始後,還有一些地方部門依然抱著原來的思路,不重視養狗人的合法權益,企圖仍是 「一勞永逸」,用「打狗」、「禁狗」的方法「突擊」一頭,達到應付的目的。這種看似決心很大,但事實上操作不了,而且極易引起群眾對抗清晰的做法,依然是 「惰政」的表現,而且不符合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就算目前可以取得短期成果,還是後患無窮。

其次,我們的一些新聞媒體,為了尋求刺激效應,覺得「限制養犬」遠不如「打狗」「禁狗」吸引公眾眼光,不顧大局,在私利驅動下歪曲了國家政府制定的「限制養犬」政策。

還有一些人,同樣是出於自己的利益,在限制養犬活動之初,還沒有任何一個地方出現「打狗」「禁狗」的情況下,就拋出「打狗」「禁狗」的說法,企圖鼓動大家對抗合理的國家政策。然而,11月14日,在中國公安部新聞發布會上,公安部新聞發言人明確表示:「沒有聽說哪些地方收容了犬以後殺掉的事。因為狗是人類的好朋友,所以把它收容起來還是要作為朋友來對待,還是要從保護動物的角度來考慮,主要是為了維護公共安全。不贊成把它殺掉,當然有一些有狂犬病的另當別論。」

在網上關於限制養犬的爭論中,還有一種情況值得特別警惕,有一些別有用心的人,藉著反駁「打狗」「禁狗」的說法,從而攻擊我國政府的執政水平和民主作風,指責政府「其他事不管,只會抓養狗一類的小事」,由此挑撥群眾與政府之間的關係,其造成的負面影響具有鼓動性,不可不防。

從「限制養犬」變成「打狗」「禁狗」這件事情上,我們可以看到很多東西,首先是政府的政令暢通問題,「歪嘴和尚」把經念歪,傷害到的是群公利益及政府形象,導致兩者的對立,「群眾利益無小事」,如果連個城市狗患問題都解決不好,要做其他「大事」就無從談起。然後是部分新聞媒體的素質問題,把兩種絕然不同的行為混為一談,本來就是違背常識的,自己沒搞清楚,還要充當輿論導向的角色,濫用了新聞媒體的權利。

最關鍵的一點,不要小看「限制養犬」這件事,現在出現的這種概念混淆,歪曲了政府形象,給一些別有用心的人以可乘之機,販賣他們所謂的「民主觀念」,在政府和群眾間製造事端,必須高度警惕。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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