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北京市公民曾金燕,我向您反映我和我的丈夫胡佳(北京市戶口登記名字:胡嘉)被非法強制軟禁、跟蹤與監視的事實,請求您的幫助。
2006年7月17日至今天,我的丈夫,北京市公民胡佳,被數名便裝者非法強制軟禁在家,無法外出。2006年7月20日至今,我被數名便裝者非法強制軟禁在家或貼身跟蹤外出,並被警告不准離開北京。跟蹤監視和軟禁我們的便衣警察,每天兩撥大概20人,24小時不間斷輪班駐紮在我家樓下,或貼身跟蹤我外出。
這些軟禁、監視、跟蹤者自稱是北京市通州區公安局的國保、派出所警察和保安,並曾經出示北京市公安局的警察證,其中數名國保我曾在通州區公安局的辦公室與之見面,身份確實。
這些公安局便衣警察沒有出示任何關於拘禁我們的法律文件,卻長期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當我和我丈夫胡佳不服從非法拘禁時,對方往往使用強制力,迫使胡佳無法離開家外出,並緊密跟蹤我。他們的非法軟禁、跟蹤、監視行為,讓我在內心產生了強烈的不安全感。
我曾經數次撥打110報警求助,但對方得知我的姓名後,對我的報警不予理睬。
北京市通州區BOBO自由城的各位業主共同目睹了便衣警察的各種行為,他們可以為此事作證。
此外,2006年2月16日-3月28日,胡佳失蹤41天杳無音訊,我報案後警方不作為。事後胡佳證實,他被北京市公安局的便衣警察綁架並拘禁。
我和胡佳都是北京市合法公民。北京市通州區公安局便衣警察的行為,已經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侵犯了我國公民的合法權利。我懇請市長先生過問此事並處理公安局非法拘禁行為,同時處理110警察瀆職不作為。
只有市長先生和您所領導的北京市政府身體力行、確實保障每一位北京市市民的安全,各位北京市市民才能相信自己生活在一個和諧的社會,才能對北京2008奧運會充滿自信心。
我迫切地等待您的回覆。我的聯繫方式是——電話號碼:……電子信箱:……(此處隱去)
此致
敬禮!
北京市公民曾金燕
200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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