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國之音報導,最近一段時期,北京市副市長劉志華、安徽省副省長何閩旭、海軍副司令王守業等一批高官紛紛落馬。中央組織部副部長歐陽淞說,去年中國共有4萬4千7百38名黨員被開除出黨。
北京民間政治和憲政學學者張祖樺說,中共反腐敗由於沒有從根本上找到產生腐敗現象的原因,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永遠也找不到治理腐敗問題的藥方。
他說:中共無處不在的腐敗現象是從政治制度中滋生出來的。這種腐敗是一種制度化的、瀰散型的、大規模的、癌變性的一種腐敗。
他認為,中國的政治制度在憲政上沒有權力的制衡和制約,在體制上沒有民主的選舉和監督,在法治建設方面有法不依、執法不嚴,並且政府部門帶頭違法。
他說,由於立法、司法和行政機關的權力空前的大,是一個無限制的政府,官員掌握著無限的權力。再加上新聞不自由,被政府嚴密管制,連網際網路都是這樣,使得中國官員貪腐的成本非常低。
他說,我們每一天都能從媒體報導上看到各地不同層級的官員出事,非常普遍,人數越來越多,金額越來越高。所以過去20、30年,腐敗現象越反越多。
政治評論家伍凡說,中共之所以能源源不斷地製造出大小貪官,其根源是中共一黨獨裁的政治制度、金融制度、經濟制度和人事制度,是貪官滋生的土壤。不改換土壤,中共貪官生生不絕。
他說,胡錦濤的反貪思路僅是追捕貪官,對如何從根源上堵絕或減少貪污腐敗,不敢下手。
國家社科規劃《中國懲治和預防腐敗重大對策研究》課題組認為,目前已查處的腐敗案件中,有60%至70%的大要案是通過群眾舉報發現的 「撈了就跑,跑了就了。」
中國外逃的4000多名貪官中,金融系統、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約佔87.5%,其他部門約佔12.5%。要準確估計出中國外逃貪官的人數,確實是一件相當困難的事情。在現有法制構架下,不可能把所有貪官引渡回國.
與貪官外逃相伴生的是資金外逃。中國1988年至2002年15年間,資金外逃額共1913.57億美元,年均127.57億美元。從1990年開始,資金外逃額在每年100億美元上下波動,總體呈上升趨勢。
例如,中國銀行廣東開平市支行行長余振東貪污4.83億美元,他能貪污到這個數額的美元,他必須要打通市、省和中央級中國銀行相關的人員的關節,才能把4.83億美元(實際上不止這些美元)偷匯去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