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6-05-27 22:54:00作者:阿平
陝西省潼關縣工商局違規攔車罰款,致使一名河南車主被罰巨款後不堪重負自殺身亡,潼關成了「鬼門關」。河南媒體率先披露這一醜聞,輿論嘩然,然而最近幾天,隨著陝西省工商局的高調介入,事態迅速向有利於被投訴者的方向發展,當地媒體接連刊發報導,紛紛替潼關工商局喊冤。
有報導說,被逼死的車主沒有被罰過款;有報導說,攔車罰款完全合法,查的都是制假販假;有報導說,河南媒體對個別人員的違規行為大肆渲染,掩蓋了制假販假的違法真相……在一篇報導裡,渭南市工商局長甚至發出了氣貫長虹的豪言:我們就是要讓潼關成為「鬼門關」———假冒偽劣商品的「鬼門關」!
在國務院調查組正式得出結論之前,不想就「風向陡轉」的原因說三道四,不過看過豫陝兩省媒體針鋒相對的相關報導,我想就可以肯定的一點為潼關工商局「喊冤」:潼關之所以成為「鬼門關」,責任不應由潼關工商局一家來承擔。
有據為證:5月19日,潼關工商局辦公室副主任唐生才告訴記者:渭南市工商局每年給我們下達的罰款任務只有15萬元,我們用不著罰這麼多款。唐生才的本意是為了用沒有瘋狂罰款的「強烈動機」來否認曾經上路攔車罰款,客觀上卻抖露出了當地工商系統公然「執法斂財」的事實。罰款的目的本來是為了督促人們遵紀守法,然而,像渭南市工商局這樣將罰款當作任務下達下來,下級部門當然必須設法完成,用合法的手段無法完成,就只有變著法兒橫徵暴斂,攔車罰款又何足怪哉!將完成罰款任務、創造經濟效益作為執法的動機,執法行為自然會偏離法律的軌道,必然會催生無數「鬼門關」,潼關不過是其中之一而已。
潼關工商局亂罰款事件真相究竟如何,相信很快就會水落石出,不過,如果最後只將處罰的板子打向一個小小的工商局,打向一小群執法犯法的人,而對當地工商系統自上而下攤派罰款任務的行為視而不見,不斬斷「執法斂財」的食物鏈,就是把潼關縣工商局來個大換血,「鬼門關」依然是「鬼門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