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在查辦「10.18」大案過程中,賈永祥、梁福全辦案小組聽到這樣一個信息:賈永祥、梁福全的判決送達後,兩人便被調到一個監室單獨看押,行動比較自由。梁福全多次打出電話,要求朋友去關押地營口市看守所看他。瀋陽等方面確實去了不少人到看守所去看望梁福全和賈永祥,並且每天大擺酒席。
隨即,專案組辦案人員趕到營口市看守所,立即辦理提審手續,不等看守人員將賈永祥、梁福全提出,便進入監室查看情況。賈永祥和梁福全均不在監室。看守人員帶辦案干警來到了看守所開設的幫教餐廳,只見梁福全和賈永祥正在酒桌上和幾個朋友喝酒。梁福全喝的是白酒,已有醉意。
接下來,專案組分別提審梁福全和賈永祥。梁福全態度蠻橫,拒不配合;賈永祥比較老實,很快就交待了一些情況:自法院送達《執行通知書》後,看守所便將梁福全從原來關押的監室調到賈永祥關押的監室,此後,幾乎每天都有他們的親朋好友來探視,都在幫教餐廳吃飯、喝酒。來看賈永祥的比較少,主要是親屬,看梁福全的多,什麼人都有,看梁福全人的喝酒時也把賈永祥帶著。
據介紹,截至辦案干警到看守所提審梁福全和賈永祥當天,兩人已與前來會見的親友大吃大喝15天,平均每天費用超過1000元。經查會見登記記錄,他們只有3天沒有會見親友。
根據當時幫教餐廳收款處的不完全統計,15天他們會見就餐共付款1.6萬餘元,前來會見的親友自帶的菸酒和特殊食品尚未計算在內。記者得知,賈永祥和梁福全就餐時想吃什麼就點什麼,餐廳沒有的就打電話讓外面的商販送來,其中有一次讓商販送螃蟹就花了850元。
那段時間,賈永祥和梁福全每餐都是白酒啤酒一起上,酒是前來會見的親友自帶,餐廳的費用是親友結算,看守所的餐廳幾乎成了梁福全和賈永祥親友給他們二人壓驚改善的自家飯店、食堂。最多的一次,竟擺了4桌。
專案組發現二人竟將一些違規物品帶入監室。包括非法出版物、香菸、打火機、剃鬚刀等不准進入監室的物品。賈永祥還在監室中收集女人畫片,將雜誌上穿泳裝的美女畫片和裸體女人攝影作品單獨裁剪下來,夾在本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