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逸陶遭撤職的原因,相信與該報上週末在封面標題突出報導廣東省副省長游寧豐被中央政府行政記大過,以及在9月間報導番禺太石村村民集體要求罷免村官的消息有關。
12月23日,北京新華社向全國發布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和監察部對廣東興寧、陝西銅川等六起重大礦難的處理消息,包括游寧豐(行政記大過)、陝西省原副省長鞏德順(行政記過)等222人被追究責任。
隔天,相對於廣東各報淡化處理這則消息,《南都報》在封面版以粗體黑字打出「副省長游寧豐行政記大過」的顯著標題,負責簽版的高級編輯就是夏逸陶。
9月12日,該報報導了廣州市番禺區魚窩頭鎮政府同意太石村民集體要求罷免村委會主任陳進生的動議,負責簽版的也是夏逸陶。但番禺區政府最終支持陳進生,逼迫大多數原本簽名贊同的村民撤銷罷免要求,從而在9月29日宣布這項罷免動議「自行失效」,中共廣東省委宣傳部也禁止省內媒體報導太石村事件。
《南都報》所屬的南方日報報業集團內部消息人士告訴本報,相信這是廣東省委宣傳部針對夏逸陶「兩罪並罰」的結果。
「聽說省委宣傳部負責人對《南都報》報導太石村事件已經勃然大怒,報社高層在內部四次寫檢討書都沒用,單是那件事就足夠讓夏逸陶被撤職;現在對游寧豐被處分的處理更不用說了,聽說是集團主動撤銷夏的職務。」
南方日報報業集團是由中共廣東省委宣傳部直接領導。2003年,光明日報報業集團與南方日報報業集團合資,成立與以知識份子和白領為主要對象的《新京報》。
報導說,消息人士認為,《新京報》與《南都報》高級編輯幾乎同時遭撤職,「可能有一定的內在聯繫」。《新京報》因為打太多「擦邊球」,而《南都報》在廣東省委宣傳部三令五申之下,從孫志剛事件開始仍然一再「踩地雷」。「廣東省委宣傳部應該是接到(中共)中央宣傳部的打招呼,順勢對《南都報》人事進行整頓。」
本月13日,夏逸陶接受搜狐網採訪時指出,《南都報》對今年中國發生的重大時政和災難新聞,例如興寧礦難、黑龍江沙蘭小學水災事件等,體現出獨特的新聞視覺,拿出了跟別家媒體不一樣的東西或者根本沒有涉足的領域。她說:「可以毫不慚愧的說,在今年時事新聞報導領域裡面,我們盡了全部的努力。」
有消息人士認為,夏逸陶遭撤職應該不會是個句號。「這事還沒完,哪會只撤一個人的職。如果涉及集團內部利益,就更加沒完沒了」,相信對該報跑時事政務、區域新聞的記者和編輯士氣打擊最大。
去年6月,《南都報》原副主編兼總經理喻華峰、前執行總編輯程益中,以及南方日報報業集團前社委會委員李民英被廣東當局指控貪污、行賄。當局後來決定不起訴程益中,喻、李分別被廣州市法院判處原本八年和六年的有期徒刑。
一般相信,喻華峰、程益中等人是「因言獲罪」,因為《南都報》在2003年率先揭露孫志剛事件以及獨家報導廣州再次出現沙斯疑似病例的消息,而遭到廣東部分官員報復。
(聯合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