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規被毆致死案 兩紀檢幹部重罪輕判? 河北國投老總被毆致死案再次開庭--兩紀檢幹部張子濤、孫偉被控瀆職受審

發表:2006-01-02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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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上午9時,備受國人關注的原河北國際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河北國投)黨委書記、董事長梁雲才「雙規」期間被毆致死一案,在石家莊市橋西區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兩紀檢幹部張子濤、孫偉以玩忽職守罪被推上被告席。社會各界50多人旁聽了此案。庭審在持續5個多小時後於下午2 時30分結束。

2005年3月6日,河北省國資委紀委以涉嫌經濟問題為由,決定對原河北省國投董事長梁雲才實施「雙規」,期限為兩個月。「雙規」期間,先後有兩家檢察院介入調查未發現犯罪事實而撤走專案人員。2005年4月14日,河北省國資委紀委在轉移「雙規」地點後開始單獨辦案,駐點紀檢幹部為張子濤和孫偉。梁被「雙規」兩個月期滿後的第二天,即5月7日被毆打致死。

此前,「雙規」梁雲才期間的三名看守人員周曉猛、尚雪峰、左書平被控故意傷害罪已於12月9日在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公審,上述三嫌犯均稱自己的行為是受紀檢幹部孫偉指使。

※公訴機關指控瀆職 稱不嚴懲不足於警示後人

上午8時許,記者抵達橋西區人民法院時看到,百餘名警察在法院門口擔任警戒任務。在凜冽的寒風中,梁雲才的數十名親屬高舉梁生前照片及死後傷痕纍纍的照片,打著條幅,並高呼口號,要求嚴懲凶手張子濤和孫偉。

張子濤,男,1963年8月9日出生,漢族,大學文化,河北省冀州市人,捕前系河北省國有資產監督委員會紀檢監察室主任(副處級)。2005年8月17日因涉嫌玩忽職守罪被刑拘,8月30日因涉嫌玩忽職守罪被逮捕。

孫偉,男,漢族,1978年5月17日生,2001年中國政法大學畢業,後取得碩士學歷,捕前系河北省國有資產監督委員會紀檢監察室副主任科員。2005年8月17日因涉嫌玩忽職守被刑拘,8月30日以涉嫌玩忽職守罪被逮捕。

從二被告被採取強制措施的時間來看,距被害人梁雲才被毆打致死的5月7日已經過去了整整100天。

據起訴書指控,4月中旬至5月7日,梁雲才在石家莊市虹光街某部隊招待所被審查期間,被告人張子濤、孫偉作為案件的承辦人嚴重違反有關紀律規定,明知陪護人員對梁有毆打行為不予教育制止。期間,被告人孫偉還曾對梁雲才脫衣搜身,在明知梁身體有傷的情況下,既不教育制止陪護人員也不向上級匯報。由於二被告人對工作嚴重不負責任,不正確履行職責,致使梁雲才多次遭有關看護人員毆打,於5月7日死亡。

屍檢報告顯示,梁雲才體表有多處散在點片狀皮膚擦傷,雙肩背、胸背、腰背、兩胸側部、雙上肢、雙下肢廣泛皮下組織肌肉出血,左腰背部間質組織血腫,雙側胸廓多發性有;肋骨骨折,雙側胸腔積血達550毫升,雙下肢脛前皮下組織、肌肉出血面積約佔人體總面積的30%,腎臟包膜、胰腺包膜出血。

綜合檢驗結果,梁雲才符合因鈍性外力反覆作用致大面積軟組織損傷、出血所致出血性休克合併創傷性休剋死亡」。

公訴人在庭審辯論階段發言特別指出,被告人張子濤、孫偉瀆職行為情節特別嚴重,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梁雲才是省屬企業的董事長、副廳級幹部,梁雲才的死亡不僅造成了一個家庭的悲劇,同時也在社會上產生了嚴重的負面影響。一般人都會考慮,像梁雲才這樣一個副廳級幹部人身權尚不能得到保護,普通人群又會怎樣呢?

綜上所述,公訴人認為被告人張子濤、孫偉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查辦案件中,違反有關紀律規定,對工作嚴重不負責任,致使發生一人死亡的嚴重後果,其行為完全符合玩忽職守罪的構成要件,應以玩忽職守罪從重處罰。不嚴懲不足以警示後人,不嚴懲不足以彰揚法治,不嚴懲不足以告慰死者的亡靈。

※訴訟代理人認為應定故意殺人 並強烈要求移送中院審理

在法庭上,梁妻耿芹秀情緒激動,數次欲衝向被告人而被法警攔住。在辯論發言時更是聲聲血、字字淚,憤怒控訴被告人對其丈夫的體罰、虐待、人格侮辱、精神和肉體的摧殘,幾次因悲憤過度而被迫中斷,旁聽人員無不為之動容。

記者注意到,梁妻耿芹秀委託的訴訟代理人與公訴機關的觀點完全不同。

訴訟代理人認為,張子濤、孫偉觸犯的不是玩忽職守罪,而是與三名看守人員周曉猛、尚雪峰、左書平同樣構成故意殺人罪,是故意殺人罪的共犯。

被告人孫偉直接帶頭毆打受害人梁雲才,多次指使看守人員長期無節製毒打受害人並致死亡的結果,系故意殺人罪的主犯。
  
為此訴訟代理人列舉大量的證據。
  
1、被告人周曉猛於2005年8月1日供述:在看守梁雲才期間,國資委辦案人員孫偉說:梁肯定有問題,對他別客氣,他肯定進監獄。這事弄成了肯定有好處。
  
8月12日供述:看管人員為了熬著梁雲才,基本上都用手打他,用打的方式提醒他,打他也是因為孫偉講的。孫偉說,沒事,梁雲才肯定有問題,並且問題很大,對梁不能客氣,他們弄不下來的事,咱們弄成了,這都是要受到表揚和獎勵的。
  
周曉猛在10月27日供述:我們開始打老梁後,孫偉、張子濤多次對我們說,幹得不錯。還說,這次老梁絕對跑不了,這次省裡下了大力量查梁雲才,絕不可能查不出來就收場,他得罪了什麼人也不清楚,現在是上邊有人整他,想想看怎麼收拾老梁,要把他制服了,還需要加壓,一定要把力度加上去,連熬七天不讓他睡覺。
  
在12月9日石家莊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時,周曉猛當庭還供述:4月16日孫偉帶頭打了梁的耳光,並說不老實、不合作就收拾他,該收拾就收拾。後來開會時還告訴我們再堅持堅持。
  
2、被告人左書平2005年5月18日供述:孫科長說,好吃好喝像度假一樣,誰好好交代問題呀。因此,我也在梁坐姿不好時打梁雲才。
  
左書平於2005年8月12日供述:我對梁比較嚴厲,孫科長表揚過我,他說過兩次,說我和小尚最負責任。被告人左書平在12月9日當庭供述:2005年4月28日,孫科長對我說,對梁雲才要加大力度,要進行狂風暴雨,我知道加大力度就是加大毆打力度。
  
3、被告人尚雪峰2005年5月20日供述:孫科長說,不老實就動動他,拍拍他。
  
5月24日供述:孫科長晚飯後在我房間當著我和霍美亮、左書平的面說:不老實就動動他,拍拍他,不行就狂風暴雨式的。我的理解就是打的意思。
  
在12月9日庭審時供述:孫偉說,讓梁坐好不能動,不行就拍拍他,提醒他,收拾他。這樣我才動手打了梁雲才。
  
另外,還有證人藏步運、魏浩、霍美亮、李學超等證實,孫偉不僅自己動手打梁,還指使看守人員對梁進行毆打。
  
訴訟代理人指出,被告人張子濤作為梁具體辦案人,明知看守人員周曉猛等人對受害人梁雲才進行長期野蠻的、毫無人性的肉體殘害,採取縱容默認的做法,不予制止,也構成不作為的故意殺人的共犯。
  
為此,訴訟代理人代表受害人全體親屬再次強烈要求:將此案盡快移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依法對被告人孫偉、張子濤以故意殺人罪定罪量刑。
 
※被告人自認玩忽職守 但稱對梁被毆毫不知情
  
被告人張子濤、孫偉及其辯護人對公訴機關的指控均無異議。但二被告均稱從未指使、授意任何人毆打梁雲才,也沒有看到過梁雲才身上有傷。對梁雲才之死只承擔失察之責。二被告的辯護人則認為被告人的行為後果不嚴重,社會危害性不大,建議法庭從輕處罰。

(《中國輿論監督網》作者李新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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