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悲情的現實,一個個地都習慣性地指向社會愛心,寄望通過社會「奉獻愛心」化解苦難。每一個苦難報導後,都會有類似「伸出援助之手」~「人人都獻出一點愛」的愛心呼喚--層出不窮的苦難出現,就有著層出不窮的「愛心呼喚」,社會愛心正遭受著苦難的過度開發。
這種公眾愛心的過度開發,對社會道德生態的破壞是巨大的。
「獻愛心」本來是一種主動~自由~愉悅的利他行為,正如亞當.斯密所言:人,不論一般以為如何自私自利,在他們本性中總明顯存在著某些因素,這些本性的因素使他關懷別人的禍福,使別人的幸福成為他本人的必需,即使他在這別人的幸福中,除了看到這幸福而引起的快慰以外,並無絲毫利得--一個人通過主動獻愛心,在幫助別人的同時,他能獲得一種精神上的愉悅,社會也因此而和諧。
而層出不窮苦難之後的「愛心呼喚」,則是對愛心的一種過度開發,這種過度開發剝離了「獻愛心」應有的主動和自由,帶有濃厚的「道德勒索」色彩,使一種本應是精神享受的東西異化為人們的一種精神負擔--不是我主動去「獻愛心」,而是有一種力量敦促甚至「強迫」我去奉獻,這會在傷害愛心的同時讓人們產生某種強烈的逆返和排斥心態。
從另一個角度看,「愛心」所產生的救助能量實際上是相當有限的,訴諸於「獻愛心」消除現實中的那些苦難,根本是不可能--而如果我們看不到這一點,而是以為「獻愛心」蘊藏著取之不竭的能量,是萬能的,這必然會產生一種矛盾:熱切寄望於社會愛心,而愛心因為能力有限又未能解決問題,於是就必然產生一種對愛心的苛求--或指責社會的吝嗇,或對未獻愛心的人進行道德質疑。從而,對能力有限的愛心無節制的開發,就在引發道德衝突的同時,破壞了社會道德生態。尊重「獻愛心」的自由精神,認識到「獻愛心」的有限能量,如此理性下的利用人類這種美好的情感才是健康的。
因此,在救助苦難這個問題上,訴諸於能量有限的「獻愛心」是行不通的--愛心至多只能是一種輔助性的力量,完善的政府救助體系才能最大程度地避免那些苦難的出現。
突然發現我們的公共財政的一種尷尬的倒掛現象,像幫助社會中的窮人享受到各種平等的發展機會,這本屬政府的職責所在,應該形成一種支撐「救助諸種社會苦難」的公共財政,但很多時候消除苦難因為缺乏公共財政支撐而依賴於社會獻愛心:而像官員吃喝、公車使用等,很多純屬官員私人性的消費,應該由官員自己支付,但卻有很大一個公共財政在支撐著官員的這些消費,形成「吃飯財政」、「公車財政」等等。
愛心遭遇苦難的過度開發,實際上是病態的財政倒掛之下一種病態的社會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