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赴臺 這次受阻 **
過去我多次去臺灣作學術訪問,或探親,沒有受阻。
今年我再次申請去臺灣,探望82歲的大哥,嫂子去世後,他一個人獨自居住在桃園平鎮市。
臺灣方面的「入境許可證」很快就批下來,但是報到濟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卻一反常態,拖延不批,按照明文的規定,他們原本應在不超過十個工作日內批復,但是他們卻拖了一個月。直到臺灣的「入臺許可證」過期作廢。
這樣實際上就剝奪了我出境探親的權利。
**我的探親權利被剝奪**
10月14日,我在濟南出入境管理局,辦理赴臺申請時,一切資料都是齊備的,工作人員也沒有提出任何異議。只說六七天後再來問問,按規定不超過十個工作日會完成。從10月20日起,我幾乎每天催問,他們都說沒有辦出來,要我等一等。
後來已超過10個工作日的期限,他們說再等一天,再等二天。說要等上級審查、批准,問他們是哪個上級,回答說不方便告訴,問他們為什麼理由拖延,他們說不知道,而且反問我「你自己知道嗎?」我當然說:「不知道」。後來我要求見他們的領導,於是他把處長的電話告訴我。
這位處長倒很客氣,再三說明,出入境管理處只是執行單位,他要再向上級去反應,要我明天再打電話,於是我每天給他打電話,有時一天打了六七個電話。有時他要我下午再打電話去問,或要我再等二個小時,說他也要不斷請示上級。
就是這樣一直拖過了臺灣「入境許可證」的最後入境時限(11月10日)。我的出境探親權就在有關 「上級」的拖拉中,在我的等待中被剝奪了。
**山東大學黨派負責人的告誡**
10月26日,山東大學兩位黨派領導人前來找我談話,說建議我不要去香港(去臺灣必須經過香港),問其理由,答曰不知道,只說是上級有關方面的意思。對於一個沒有理由的建議,我當即表示反對。
我繼續追問濟南出入境管理處的處長,為何還不批准我出境,他說一定代我詢問,並勸我找一下學校的公安處或統戰部,請他們向有關方面反映情況,幫助盡快解決問題。
我打電話問山大處長、部長,他們都說不清楚原因,處長答應再去有關方面查問,後來據說還親自到了出入境管理處,但是最後回答仍是不知道原因。
**給我和親友帶來的傷害**
辦理去臺灣探親,不但耗費錢財,而且耗費精力,時間。
去臺灣探親的有關事宜一環扣一環。先要在臺灣辦理「出入境許可證」,帶著這個許可證,才能在大陸辦理「往來臺灣通行證」,根據這個通行證,才能到中國銀行辦理兌換美金2000元,以便在出境後使用(大陸至今也不能自由兌換外幣)。有了這個「通行證」,我才能登上去香港轉臺灣的飛機。
在長達20餘天的時間內,我的焦慮,煩噪可想而知。
很多臺灣親友,因我沒有按時到達,以為路上出了什麼事故和意外,或者是被抓了起來,紛紛打電話來問,為此我也要做很多解釋。
**我要為權利而抗爭**
現代的民主政府,應該是透明的,可以問責的,必須依法行政。不批准我去臺灣的理由應該拿到桌面上,放到光天化日之下。按照國家的出入境管理規定,按照公民赴臺探親的規定,我完會有權去臺灣探親。
我把這件事說與我的朋友們聽,他們倒也有不少分析。
有人說:你最近不斷在海外發表文章,涉及眾多敏感問題,包括法輪功問題,和對政府的批評,這次不准你出去,是給你點顏色看看,讓你老實點。
還有人說,你去年到香港出了一本《百年禍國》其中多有與中央調子不同的議論,現在不會允許你再次去香港出書(註:去臺灣必然經過香港)。
但是我想,出版自由、言論自由,是我的權利,這些自由權利不應該只有讚頌政府的自由,而沒有批判政府的自由。
我的出版物,我的文章,不是絕對正確,歡迎任何人、任何政黨的批評。某些人借用自己手中的權力,為了一己、一黨之私利,而剝奪我的合法權利,對我進行打壓,我會進行不懈的抗爭,我要維權,我還要保留訴諸法院的權利。
2005年11月16日於山東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