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一直沒披露反分裂法具體內容,海外不少人以為,此法應會界定何謂「分裂」,也會列明在甚麼情況下對臺動武,因此將令中共自縛手腳,難以更彈性的處理臺灣問題。持這種想法的人,太不瞭解中共了。有沒有反分裂法,絕不妨礙中共對臺動武。即使臺灣違反了反分裂法,若中共不想(或不能)動武,它絕不會因為這部法律而興兵;相反,如果它要動武,即使臺灣沒違反反分裂法,它也可以打過去。中共會守法嗎?況且,反分裂法絕對不會作出過於具體和硬性的規定。
反分裂法與其說是一部法律,不如說是把中共領導人(鄧小平、江澤民、胡錦濤)過去二十多年宣示的對臺政策,用法律語言記錄下來。這種政治宣示式的法律,內容一定非常空泛、模糊,讓北京當局有最大詮釋空間。是戰是和,輪不到反分裂法決定,還是跟以前沒有反分裂法的時候一樣,由中共最高層說了算。
那麼,中共為甚麼多此一舉呢?對中共而言,臺灣問題具高度政治性,而解決臺灣問題最大的對手,並不是臺灣的藍營或綠營,而是美國人。
無論美國總統布希,還是其他美國官員,每次與北京方面討論臺灣問題時,例如對臺軍售、反對解放軍在台海軍演等,總以《臺灣關係法》作擋箭牌,甚至親臺的美國國會議員也以此法向白宮施壓,要求政府對臺釋出更多善意。
為了打破這種被動局面,北京於是依樣畫葫蘆,制訂針對台獨的法例,實行以彼之道還施彼身。只要美國祭出《臺灣關係法》,為自己的親臺行徑辯護,北京也可拿出《反分裂國家法》與之抗衡,在談判桌上自然不會陷於被動。
因此,該法是高度政治性的,全國人大委員長吳邦國在說服常委會通過此法時也表示:制訂反分裂國家法是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當前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一項重要任務。人大常委會破例在第一讀,而非慣常的三讀,就把它通過,然後交全國人大作「走過場」式的表決。如非政治上的迫切性,反分裂法斷不會如此高速獲得通過。但如此兒戲的法律,北京又怎會認真執行呢?它只是擺在談判桌上,向美國人展示的花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