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老兄,年方56,星期五到華盛頓附近全美國最富的縣FAIRFAX政府去考駕照。不知老張是聽不懂還是技術不行,考官讓他往東,老張往西,就是不聽考官的。 老張一看快沒戲了,就把錢包掏出來了。報導沒說老張想出多少錢。總之22歲的年輕考官讓他把錢包又收起來了。等考完試考官就把警察叫來了。POST幽默了一把,說老張路試把車直接開監獄裡去了。(WOUND UP BEING DRIVEN DIRECTLY TO JAIL)
星期六老張蹲了一晚上監獄之後,花2500美元保釋出來。昨天出庭,要是定了罪,各位猜猜是什麼懲罰?高達十年的監獄和十萬美元罰款。別說老張現在嚇一跳,我都嚇一跳,十年,十萬美金?就這點破事?
老張被起訴的罪名是行賄政府官員,這是重罪(FELONY)。現在來教老張一條辯護技巧。
法官大人,俺是從中國來的,中國你知道嗎?俺沒上小學以前也不知道什麼叫出血,自打上了小學,世界就不一樣了。不給老師送禮就當不了三好學生,上了中學,不給老師送禮就不能保送上大學。大學俺班主任叫馮蘇中,她女兒的整容手術是俺聯繫出的錢。工作了,俺們領導那逢年過節總的千八百的呀。俺們中國,幹什麼事,都得給幹事的人送錢。俺剛來美國,不懂洋規矩,一習慣就把錢包掏出來了。不知者無罪不是。中國你知道嗎?人一洗腦就不是他自己了,就是精神病了,精神病犯罪不犯法呀。你看看今天的華盛頓郵報,報導俺的文章旁邊就是辛克力的報導,他拿槍把里根總統都打了,也沒判罪,為什麼?他有精神病。精神病犯罪不犯法呀。
不知道我這著靈不靈。我想起了另一個問題。就在老張掏錢包的那一瞬間,中國有多少人在掏錢包,中國有多少錢在那一瞬間易手。如果每個被被行賄的官員黨員公務員都像美國那個22歲的小夥子抄起電話就打,打完以後馬上抓行賄人,中國現在得有三分之一以上的人坐在監獄裡,如果中國有那麼多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