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我們身處的惡劣新聞環境和個案,就明白人們是怎樣遭受愚弄和洗腦的。自由距離中國人不是近在咫尺,而是非常遙遠。
中國大陸所有媒體──報刊、電視、電臺、網站,皆為官方壟斷和控制。黨化的報刊、電視、電臺,拋開新聞媒體理應扮演的「社會公器」角色,惟當局意識形態是瞻,各級宣傳部是這些媒體的幕後老闆,他們幾乎每天下達政治性報導指令,大到禁止對以所謂「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遭受逮捕的政治犯進行報導,禁止討論修憲、禁報sara、封殺蔣彥永等等,小到禁止對礦難、井噴等惡性個案的報導。其目的就是愚弄公眾,壓制異見,屏蔽真相。但是對各地領導的巡訪、會議、形象工程、官員政績,大肆報導。最具諷刺意味的是溫家寶代南方一村婦討要欠薪,該村婦竟然被央視評為十大新聞人物。村婦固然讓人同情,新聞界顛倒事件主次,扭曲異化,猶到了滑稽可笑的地步。
中國媒體整體呈現兩個特徵:官辦市場化、暗箱操作。所謂主次流媒體的劃分,是以行政級別作為標準,中央和省級媒體被視為主流,往往這些媒體資訊最貧乏,對新聞事件避重就輕,大事化小,影響噹地形象的負面新聞乾脆不報。主流媒體,當以客觀立場、新聞價值、發行量、廣告收入為判斷標準。以這個標準,中國沒有一家媒體做得到,中國是名副其實的沒有新聞自由的國家。
同時,中國媒體還伴生兩個互為悖謬的特性:政治性和商業性。政治性體現在:國防、外交、貿易等重大新聞,由新華社和央視包辦,地方媒體沒有資格報導;關乎國計民生的重大社會事件,中宣部一桿子捅到各地各級宣傳部,什麼該報導,什麼不該報導,會發出明確指令,或者中宣部安排新華社發通稿;省市級新聞,也按此方法操作。媒體在中共體制內屬於事業單位,審批權掌握在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和廣電總局,也就是說,媒體的社長、臺長、總編等高層人物,都由政府宣傳部任命,實際上他們都是政府官員。社長、臺長、總編的烏紗帽給誰,能戴多久,是以聽黨的話為前提的。這樣的黨營媒體,稀缺的是遵循新聞規律,獨立立場,甚至批評的聲音。
在1990年代,大部分媒體的財政撥款被取消,進入市場化運營,但在意識形態方面依然忠實於中共。中國媒體全為官方經營,法律上禁止民間和個人投資媒體,至今尚沒有新聞法,新聞職業操守非常匱乏。這種政府對媒體全面嚴厲控制的現象,在全球非常罕見,僅見於朝鮮、前伊拉克等少數幾個獨裁國家。「官辦市場化」模式,首先是將新聞高度意識形態化;其次,媒體經營權由政府獨佔,實行新聞壟斷;再次,社會受眾被剝奪了更多的知情權。這裡需要說明的是,官方的價值判斷和新聞取捨,並不代表社會公眾的選擇。三個代表到底代表了誰?人民是被尊重的,不是誰能夠代表的。因此,「官辦市場化」模式,表達的是強制性、無理性,官方獨佔壟斷是真,所謂「市場化」,是借市場的名義,對廣告資源進行掠奪性壟斷,達到圈錢目的。
近十年,流行「報業集團」、「期刊集團」、「廣電集團」的媒體組合模式,但是脫離不了「官辦市場化」模型制約,實質上是在強化壟斷性。《深圳特區報》和《深圳商報》聯合組建的「特區報業集團」,表面上看是聯合起來與廣州媒體競爭,特別是針對《南方都市報》攻城掠地挖掘深圳新聞資源的對策,實際上是為了最大限度壟斷深圳的廣告資源──肥水不流外人田。甚至不惜動用卑劣的行政手段,封殺對方。這些集團裡衍生了一些政治色彩稍弱的子報子刊子頻道,打著都市報、商報、娛樂財經頻道旗號。不能否認,這些新的媒體品種,在內容上盡力向讀者和市場靠近,某種程度上滿足了受眾的部分新聞和資訊消費需求,最低限度提供了某些社會事件真相,但是,距離與開放社會匹配的新聞自由環境,仍然遠遠不夠。但是,這些媒體的樣報樣刊、節目內容要隨時送報宣傳部門審查存檔,如有違規,政府會藉助行政手段強制整治、停辦和撤職。《南方週末》和《南方都市報》主編和記者屢遭打壓,湖南電臺的「羅剛事件」,馬立誠出走就是先例。《南風窗》和《財經》,不屬於哪家集團,在中國新聞壟斷的體制下,他們拿捏不惹惱當局的底線,將新聞理念和批評精神做到了最大化,僅見的幾個異數。
新聞媒體慣有的黨化畸像,只有一種聲音,實在不是一個開放、市場化社會所應具有的,非常畸形。即使按照當局推行的社會主義市場化政策,須知市場化的一個最基本特徵就是多元化,兼容並蓄。由此可見,所謂的媒體「官辦市場化」,是個十足的「豆腐渣工程」。既掩蓋了中共作為執政黨的透明度,特別是打斷了社會公眾監督執政黨的通道,同時剝奪了公眾的知情權。謊言遮蔽了真相。誠實地講出自己的觀點竟被視為異端。大批持不同政見者的各種觀點,即使是為國家計,是善意的、建設性的,也被媒體完全扼殺。他們的學術研究和文章,只能出口轉內銷,或者「偷渡」進口。悲哀的是國家,恥辱的是政府,傷感的是異見者。
大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