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告的第一點指控證據:2002年4月23日第31版刊登「陳永貴不明白孔夫子那句話的意思(按:指毛澤東用湖南話說五十而知天命),含糊地哼哼著點頭。後來他知道了什麼叫知天命,又為自己胡亂點頭而後悔。」
我的這段描寫的有兩條依據。
第一條是陶魯笳的《毛主席與農業學大寨》,載於《山西文史資料》,1995年第5輯第8頁,原文是:「接著他(指毛澤東)對陳永貴說:你是莊稼專家了,多大歲數了?陳答:『五十歲。』他說:『五十而知天命嘛,搞出一個大寨來很好。』陳永貴當時未聽懂他的湖南話,無意識地點了點頭。事後才知道他講話的意思,後悔自己不該點頭。」
陶魯笳是1953年至1965年的中共山西省委書記,正是他本人在專列上向毛澤東詳細介紹了陳永貴和大寨的情況,引起了毛澤東對陳永貴的注意。陶魯笳在這篇回憶的第一段說:「大寨典型的發現及其在全省的推廣,以及毛主席在1964年間幾次肯定大寨的基本經驗,最後中央和國務院決定在全國開展農業學大寨運動,這些我是親身經歷過的。現在寫出來,作為史料提供給讀者及有關研究者參考。」
刊登他這篇文章的1995年第5輯《山西文史資料》,是由山西省政協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和昔陽縣政協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合編的關於大寨的專輯,出版者是山西省政協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編輯者為《山西文史資料》編輯部,刊號為ISSN1004-5910 CN14-1023/K。該刊序言說:這本專輯經過編輯人員近一年的徵集、整理,並呈送有關人員核實補充後付梓成冊。(見證據附件一)
第二條依據是同期《山西文史資料》第41頁上的《毛主席宴請陳永貴》一文,趙根成、王久英整理,陳永貴在該文中以第一人稱回憶說:「他老人家又親切地問我:『你今年幾歲了?』我說,『今年50歲了。』毛主席幽默地笑著說:『你是五十而知天命嘛!』當時我也不知道這是什麼意思,再加上有些拘束,就隨便哼了幾聲。」(見證據附件二)
二、原告的第二點指控證據:「我們到了以後,劉少奇眼都不抬。陳永貴在六年後的一次大會上說:『但那時根本沒有考慮中央有兩個司令部。我們到了主席那裡,對我就十分親熱』。」
我這段描寫的根據是《1971年5月25日陳永貴在批陳大會上的插話》,按照插話的原文抄錄。插話的全文是:「主席生日那天,總理給我相跟到主席那裡吃飯,周總理引著我。時間還不到,說到劉少奇家裡看看。我們到了以後,劉少奇眼都不抬,正在看四清工作隊送去的那材料。但那時根本沒有考慮中央有兩個司令部。我們到了主席那裡,對我就十分親熱。這是對大寨的最大關心。可是四清工作隊就敢對抗中央的指示,千方百計要砍倒大寨。我從北京回來,根本就沒有一個人問我主席接見的情景,一回來,支委們抱住我大哭,群眾是迫害的迫害,欺騙的欺騙,矇蔽的矇蔽。我在狼窩掌地裡,休息,幹部是一夥,那些有意識的傢伙非常囂張,我講了幾分鐘話,貧下中農都感到難過,矛頭對準了他們。他們幹的是啥事?一進村--我們反對誰他就說誰,串聯誰,扎根誰,團結誰,根本和我們坐不在一起,說不在一音。我們一點也忘不了,這賬一定要算。」
我在昔陽縣檔案館抄錄和複印了大量與陳永貴有關的講話和會議記錄,其中有抄件106份,共277頁,按年月日編排。這份插話是我的第41號抄件,總第98頁(見證據附件三)。原件保存於昔陽縣檔案館。
三、原告的第三點指控證據:2002年4月24日刊登「此時陳永貴像所謂的亂世英雄一樣冒出頭來,以一個長工的身份當了大寨村偽維持會的代表,後來還被迫參加了一個叫『興亞會』的日偽特務外圍組織」;「別人不敢,他膽大,就當了偽代表」。
這段描寫涉及到陳永貴當偽代表和加入興亞會這兩個問題,我的依據有四條。
第一條是陳明珠的《我的父親--陳永貴》一文,見《山西文史資料》1995年第5輯第146頁。原文是:「1940年百團大戰後,鬥爭形勢更加尖銳,按照邊區抗日政府的部署,阻止日軍掃蕩的唯一辦法就是組織維持會,選一個『偽代表』,......我父親便當上了維持會的代表,憑著他那不怕死的膽量和能言善辯的利嘴,使大寨避免了許多災難。」(見證據附件四)
作者陳明珠是陳永貴的長子,原告陳明亮的同父異母哥哥,現居昔陽,曾任中共昔陽縣委宣傳部部長。
第二條依據是範銀懷寫的《大寨內參引起的軒然大波》,刊登於《百年潮》1999年第3期。第28頁的原文是:「對陳永貴的經歷說不准,縣委(指中共昔陽縣委)就讓我們到縣委組織部查閱陳永貴擋案。從《黨員登記表》中看到,陳永貴入黨時間是1948年;在『參加過什麼反動組織?』一欄內,寫有『興亞會』。這是意外的發現。」
範銀懷是新華社高級記者,現居天津,當時(1964年)是新華社駐山西分社記者,也是陳永貴的昔陽老鄉,他查閱檔案是奉新華社總社之命專程到昔陽為《大寨之路》單行本核實情況。他和宋沙蔭合作採寫的《大寨之路》獲得了毛澤東主席的注意,成為學大寨運動的標誌性名篇。刊登所引文章的《百年潮》雜誌是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主管,中國黨史學會主辦的黨史專業刊物,國內統一刊號是CN11-3844/D(見證據附件五)
第三條依據見馮東書的《文盲宰相陳永貴》,中國文聯出版公司1998年第1版第62頁:「他(指陳永貴)當了日本人那邊的一個什麼偽『代表』,又參加了日本人搞的『新亞會』。......1945年8月日本人投降後,昔陽人對給日本人幹過事的人特恨,用石頭砸死不少。陳永貴應付過日本人,這就使他在抗日勝利後的鋤姦運動中,又陷入了非常危險的境地。抗日勝利後,共產黨解放了昔陽城,在共產黨領導下,大寨的第一任村長叫趙懷恩,陳永貴那時曾向他托過孤。他當時擔心自己也會被人當漢奸砸死,就求助於趙懷恩。他對趙說:『我明珠小,托付給你,你給我招呼他長大。』趙懷恩比較實事求是,為陳永貴說了好話。他說: 『當時日本人來了,總要有人出面,別人不敢,他膽大,他當了偽代表。』陳永貴終於又保住了命。但陳永貴這個偽『代表』和『新亞會』的事仍脫不了手,一直成為他的歷史問題,記錄在他的檔案中。後來定為一般歷史問題。」(見證據附件六)
馮東書是新華社高級記者,現居北京,七十年代學大寨運動高潮時,曾任新聞單位駐大寨聯合報導組組長,與陳永貴本人有多年直接交往,被稱為最適合寫陳永貴的人(見該書後記,P361)。
第四條依據見《謝振華征程錄》第271-273頁。
1968年3月,在山西省委擴大會議上,陽泉市委第一書記,支左領導小組組長周雲濤奉命交代「如何整理陳永貴的黑材料問題」,介紹了這個問題的來龍去脈。書中寫道:「1968年清隊整黨中,發現陽泉商業局職工李觀海(炊事員、大寨公社武家坪人)的檔案中有李在1955年鎮反時交代自己曾參加昔陽縣日偽特務組織『興亞會』當情報員的材料。情報組成員還有糧食局管理員王久榮(大寨金石坡人)。王也供認了參加了日偽特務組織『興亞會』,陳永貴是他們的領導人。為了弄清真偽,調查組查閱了抗日戰爭時期八路軍129師敵工部的一份昔陽縣敵偽情報人員名冊及敵偽檔案。其中確有陳永貴的名字,註明陳永貴是偽村長,情報員,是『興亞會』昔陽分會領導成員之一。他每週兩次去昔陽,直接與日寇憲兵隊長清水聯繫,當地群眾為此送他個綽號『陳二鬼子』。」
「1968年,山西省支左辦公室接到群眾組織揭發陳永貴被捕後參加日偽特務組織充當情報員的材料,支左領導小組幾個主要負責同志研究認為,在問題未弄清之前要嚴格保守秘密,謹慎地責成當時北京軍區保衛部在山西支左的劉旭等三名同志負責查證。經查,情況確如擴大會議上週雲濤同志所講,『確有此事,證據確鑿。 』因此經研究,決定將情況用六十九軍黨委名義寫成書面報告,報北京軍區黨委並轉呈黨中央。在黨的『九大』召開前,中央責成山西支左領導小組負責審查出席 『九大』的山西代表資格,謝振華是審查小組負責人。陳永貴知道此決定後,主動找他交代這段歷史問題。當時謝約陳在迎澤賓館六層中間靠左邊的一個房間裡和陳談話。陳一坐下,痛哭流涕地說:『我有罪,我要到北京向毛主席請罪。』謝振華說:『不要著急,有什麼問題可以詳細談出來。』陳永貴接著說:『我在抗日時期的1942年被日寇抓了去,被迫自首了,後來還被迫參加了日偽情報組織興亞會,給日寇送了情報。我是三人小組的負責人。』謝又問陳:『送情報和什麼人聯繫?』陳答:『是和日本駐陽泉憲兵隊的清水隊長直接聯繫,規定每週去送兩次情報。』人證物證俱在,本人也承認確已自首叛變,當上了特務情報員。問題已非常清楚。對陳永貴的歷史問題,六十九軍黨委嚴格按中央的指示和原則處理,於1968年9月,派出席軍工會議的副軍長李金時將陳永貴的問題呈報周總理。總理當即指示:『六十九軍的同志要顧全大局,不要擴散,複印件可報中央。』遵照周總理的指示,1968年12月,六十九軍正式以黨委名義,報請北京軍區黨委轉呈中央。」
謝振華1955年被授予少將軍銜,曾任中國人民志願軍第21軍軍長,從朝鮮回國後歷任69軍軍長,北京軍區副司令兼山西省軍區司令員,1969年任山西省委第一書記兼省革委會主任。1982年任昆明軍區政委,現離休在家。《謝振華征程錄》於1998年2月出版,編輯組成員是:黃耀榮、蘇林、黎振綱、趙志強。(見證據附件七)
四、原告的第四點指控證據:2002年4月25日刊登「當時張老太如日中天,相當自信,恐怕也沒有把陳永貴這位初出茅廬的後生放在眼裡。他做夢也想不到20年之後,他將在陳永貴副總理兼昔陽縣委書記的統治下,帶著反大寨、民主派和走資派的帽子死去。」
這段描述的依據見陳大斌《飢餓引發的變革--一個資深記者的親身經歷和思考》,中共黨史出版社,1998年12月第1版第367頁。原文是:「這一次他(指陳永貴在1970年8月--引者)與紀登奎等人一起,實際上就是把昔陽幾年來反覆整過的所謂『不學大寨,反大寨』的幾種典型,變為五種人掌權(指混進農村基層組織中的壞人、蛻化變質分子、熱衷於走資本主義道路的人、老好人和思想停留在民主革命階段的民主派)。紀登奎走後,戲便由陳永貴唱主角了(當時陳永貴兼任中共昔陽縣委書記--引者)。他與昔陽縣核心小組按照這個『調調』逐一炮製材料。於是,一個所謂解決『五種人』的『新鮮經驗』便由昔陽『總結出來 』。......昔陽推出的『民主派』的代表人物,是刀把口公社刀把口大隊黨支部書記張老太。......就在縣委準備北方地區農業會議材料時,張老太這位德高望重的老幹部卻被當成『民主派』選中了。介紹材料中說張老太這類民主派的特點是『入黨早,資格老,白天干,黑天跑,開口想當年,閉口打土豪,沒有功勞有苦勞』。可是,沒有指出他的具體錯誤事實,只是在北農會議之後,縣裡才派出工作組,去刀把口大隊羅織張老太的所謂『罪行』材料。工作組一進村就宣稱他們『領了皇上聖旨,身帶王命寶劍,到太歲頭上動土』的。隨後,經過一年多『發動群眾』和批判鬥爭,最後以刀把口的經營方向與大寨走的不是一條路,不學大寨就是反大寨,反大寨就是走資派的罪名,撤消了張老太黨內外一切職務。張老太橫遭誣陷,在村裡無法過下去,跑到太原當兵的兒子家躲藏起來,後鬱悶而死。」
陳大斌是新華社高級記者,前《瞭望》週刊總編輯,現居北京。1978年任新華社國內部副主任兼農村組組長,與陳永貴本人有長期交往。1980年9月,新華社、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等新聞單位記者組成調查組,赴昔陽和大寨採訪40多天,對大寨和學大寨運動中的問題分專題寫出了十多萬字的內部報導,陳大斌當時是聯合調查組組長,這篇文章是當時的調查報告之一。(見證據附件八)
另外一條依據,見孫啟泰、熊志勇的《大寨紅旗的升起與墜落》,河南人民出版社1990年6月第1版,第166頁:「陳永貴《在中央北方農業會議上的匯報提綱》中,說張老太這類民主派的特點是『入黨早,資格老,白天干,黑天跑,開口想當年,閉口打土豪,沒有功勞有苦勞』。認為:『讓這種人掌權,根本學不起大寨來,必須進行更換。』可是,卻提不出張老太所犯錯誤的具體事實。......1971年底,昔陽縣委根據工作組羅織來的罪行材料,向全縣發了《關於張老太、張成山犯走資派錯誤的通報》,並報送山西省委和晉中地委。其中寫道:『土改以後,大叛徒劉少奇發展富農經濟的妖風刮到刀把口,張老太大踏步走上了發家致富的道路,由一戶貧農變成了新富農。』合作化早期,『在省勞模會上,陳永貴同志與他展開了針鋒相對的思想鬥爭。』『1961年,劉少奇復辟資本主義的妖風刮到了農村,張老太明目張膽走上了資本主義道路,......已經由一個太行勞模變成了一個犯嚴重走資派錯誤的人。』《通報》還宣布撤消張老太黨內外一切職務。......這時,張老太已是年逾六旬的老人,經揭發批鬥後精神上受到摧殘,胃潰瘍和心臟病暴發,終於1976年1月含冤而逝。」(見證據附件九)
作者孫啟泰,當時是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二室助理研究員,二室專門負責建國後的黨史研究。
五、總之,上述證據已經充分表明,原告所謂「許多情節無中生有、任意杜撰」的指控根本站不住腳。我的敘述或者根據第一手的檔案文獻,或者根據權威調查者提供的正式文字材料,或者根據當事人提供的第一手文字材料。而且,這些文字材料都不是孤證,證據之間也構成了相互支持的關係,並無矛盾之處。
六、原告指責我根據這些證據所述的大量情節與事實不符,這就產生了證據的效力問題。新聞和歷史寫作所認可的證據,與法律判決所能接受的證據,在強度的要求上是不同的。新聞和歷史寫作,往往要涉及大量過去的人物和事件,而新聞和歷史工作者又缺少法律工作者在證人面前所擁有的法定特權,他們的作品也不同於法律判決,因此,新聞和歷史寫作對證據的要求往往達不到法律所認可的證據的強度。這本來是兩種職業和兩個領域的應有分別。如果法律要求新聞和歷史寫作採納與法庭證據同等強度的標準,否則就要受到處罰,對信息量巨大的新聞和歷史的寫作、編輯和出版來說,這種要求意味著整個行業的災難甚至滅亡。在我嚴格遵守了新聞和歷史寫作的學術規範的條件下,我的工作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憲法第四十七條)。
七、原告說「這些虛構情節構成了對陳永貴名譽的侵害」。我已經證明這些情節並非「虛構」。至於侵害名譽,陳永貴的名譽是一個整體,他是中國農業史上的重要政治歷史人物,他的名譽和歷史地位也與學大寨運動密切相關,細微末節性的描繪不足以對此構成侵害。至於我對陳永貴參與的重大事件和重要活動的整體描述是否構成名譽侵害,這方面早有新聞界和黨史學界的專家評判。
1992年5月29日,在對《陳永貴沉浮中南海--改造中國的試驗》書稿的審閱意見中,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二室陳文斌副主任寫道:「總的印象:寫得不錯。作者根據豐富而生動的史料,活畫出一個既有不朽業績,又犯過嚴重錯誤;既保持了樸實的農民本色,又帶著濃烈的高官氣息,這樣一個農民勞模加農民領袖的形象。書稿還從不同視角,不同層次反映了從50年代到80年代,中國社會大變革、特別是農村大變革的歷史,形象地揭示了社會主義探索中的艱辛曲折及其引出的經驗教訓。無論從史的角度和文的角度衡量,這本書都是有價值的,可讀的。」
同時,關於這本書的不足部分,陳文斌寫道:「關於陳永貴,應充分肯定他的業績、品德,同時也要充分揭示他的不足和錯誤。書稿在肯定陳永貴方面彌補和糾正了過去一些作品的不足和偏頗,但對其錯誤、不足則揭示得不夠。陳永貴推行左傾路線,文革期間是山西一派代表人物,其錯誤性質是帶根本性的,原則性的。」(見證據附件十)
八、在法庭上,原告脫離起訴書,又提出:「陳永貴見勞模張老太坐著上級派來接他的轎車去開會,嘆道:看這,一個農民做點事,上級領導咋重視呀。我回去也要做一番事業哩。」這段情節有影射陳永貴為了坐小轎車而奮鬥的嫌疑。這段情節來自十二年前我對王富元的採訪。王富元是故事發生時站在陳永貴身邊的對話人,當時是昔陽縣農村科科長,後任昔陽縣副縣長。
我認為,這段情節的合乎邏輯的解讀,應該是陳永貴對上級建立的激勵勞模的榮譽機制做出了反應,開會、戴花、坐轎車,都是這種機制的表現形式。這正是建立這種機制的上級政府希望的。而對榮譽的追求也絕對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動機,根本就不能說成是對陳永貴的人格的損害。反過來才有影射陳永貴「不知羞恥」的嫌疑。在這個意義上,原告的指控倒更接近損害陳永貴的人格。
吳思 200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