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雪於1997年起擔任《自由亞洲電臺》駐加拿大特約記者,同時,為海外許多媒體撰寫新聞報導和時事評論。盛雪於2001年深入追蹤報導採訪中國第一大案「遠華案」,並出版了20多萬字的「遠華案黑幕」一書。現在該書已經再版23次,廣受歡迎,引起海內外轟動;但在中國與「六四真相」一書共被列為禁書之首。
兩大案政治鬥爭背景濃厚
盛雪表示,賴昌星與朱小華兩大案政治背景濃厚,是哪一邊的人才是決定治人還是被人治的關鍵。遠華案的開始是31軍副軍長的兒子向賴昌星遠華公司訛詐1億元,未果後向中紀委報案引起的。如果賴昌星涉嫌830億之巨金額的走私案,當時的福建省委書記賈慶林決不會逃脫干係,而賈慶林是江澤民的心腹。賴昌星曾私下與盛雪說過,賈慶林不會有事,「因為賈有比總理朱鎔基更強的人保他」。
盛雪表示,朱小華案是在遠華案之後。朱小華是朱鎔基在上海從一個小處級幹部提拔起來的得力部下。從朱小華女兒寫給朱鎔基的信中與「朱爺爺」相稱,可見他們兩家關係也不一般。
盛雪說,兩案的結果是一種政治交換:朱小華從原來可能的死刑被留下活口;而賈慶林不僅未被懲處,卻在十六大進入中央政治局。朱鎔基為朱小華留命在十六大人事安排上大大讓步,容忍江澤民的五個心腹(賈慶林、黃菊、曾慶紅、吳官正、李長春)在政治局佔多數的局面。
涉案人劉希泳:愛國商人的警戒
盛雪表示,劉希泳是朱小華的朋友,曾是在美自費留學生,畢業後返國發展。劉希泳在香港就有60到80億資產,擁有很成功的成衣產業集團;並且握有讓人羨慕的美國Walmart和K-mart公司在中國的獨佔合同。劉希泳本人還很愛國,對於國內婦女、教育慈善業投了不少錢。但是,為了搞到有關朱小華的幾百萬的「證據」,劉希泳被抓被關。香港巨額資產在關押期間被專案組拍賣、國內巨額投資被充公。
盛雪表示,劉希泳的遭遇,對愛國商人是一個借鑒。不是說你要做什麼樣的人就可以沒事,愛國也沒用。中共自有家法,司法公正是沒有機會的。
盛雪表示,至今,至少有2000多香港商人在大陸被抓,許多在西方的華裔商人也被關押。在遠華和朱小華案中被傷害到的、甚至被無辜迫害致殘的受害人都選擇了沉默。受害人和迫害成構成了惡性循環:迫害者變本加厲、而倖存下來的受害人不敢說話。
朱小華被誘供騙供
盛雪表示,朱小華的妻子自殺後,專案組沒有將死訊告知朱小華;反而暗示朱小華,他的妻子可能也要入獄,致使朱小華把全部罪名攔到自己身上。知道妻子的死訊後,法庭上朱小華又當庭反供不忍罪。朱小華被判時,只有兩份口供詞文件,沒有人證物證就被定罪。
辯護律師比花瓶還不如
盛雪表示,兩案中的律師都被規定不可以作無罪申辯,並被規定有另外多達十幾項的條件,其中許多是違背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法庭上朱小華當庭反供不忍罪,但是,律師卻不可以作無罪申辯。兩案中,辯護律師比花瓶還不如,法律的程序都沒有走過場。立法、執法、檢察三大互相監督和牽制的部門卻合為一體,成為所謂的公、監、法聯合辦案。
中紀委專案組任意抓人關人
盛雪表示,中紀委的職責是主管黨內的紀律;但是,中紀委專案組任意抓人關人,許多人被抓時沒有罪名,被放時沒個說法。比如,本來是拳擊師的遠華公司保安經理,案發後無辜被抓一年半,飽受折磨。被放後他要討個說法,省領導對他說,抓你不需要證據、查不到什麼才放你的,要再鬧小心點。
最後,盛雪介紹了出書前後的經歷,曾有人想花一百萬賣斷她的「遠華案黑幕」一書的永不出版權。但是,盛雪沒有答應;她說,「我寫書的目的就是要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