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天火」
永樂十八年(1420年),紫禁城初步建成,明永樂皇帝朱棣把首都從南京遷到北京。轉年正月元旦,朱棣在奉天殿接受朝賀。不料剛過了四個月,這座金鑾寶殿便發生火災,奉天、華蓋、謹身三大殿被燒光了。這件事引起全國震動,使朱棣非常狼狽,只好下詔「求直言」。當時的御史鄒緝在《奉天殿災疏》中,也流露出對這場火災的恐懼,他說:「民以百萬之眾,終歲在宮服役。」結果一旦化為焦土,重建不知要花費多大代價(明《經世文編》);甚至還有一些臣子主張把首都遷回南京。這個意見使朱棣勃然大怒,為此殺了一個主事肖議,說是:當初決定在北京建都,本來是「群臣合議」商量好了的,為什麼又要遷都?由此看來,詔求直言只是個形式,不過從中也可以看出皇宮損失之慘重了。
這次火災後,隔了二十多年,到正統六年(1441年)冬十月才重新建成三大殿。
第二次大火
第二次皇宮大火發生在嘉靖三十六年夏(1557年),「奉天、謹身、華蓋三殿災」,延燒奉天門、左右順門、午門外左右廊。這次大火後,到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才重新建成,改名皇極、中極、建極三殿。
嘉靖號稱「盛明」,營建也最多。但這次火災在明史上卻是最厲害的一次。這位皇帝崇通道教,在宮廷內營建了大高玄殿、雷壇等道教廟宇,可是他所供奉的玄天大帝和雷神並沒有幫了他什麼忙,這次火災反而把外朝的主要部分都燒光了,使這位皇帝只好在文華殿坐朝。
這次火災損失之大,也是前所未有的,僅打掃火焦就動用了軍工三萬人,每天「寅入酉出」(晨三時到下午七時),並徵用了民間小車五千輛作運載工具(見陳繼儒《見聞錄》--《寶顏堂秘籍》)。
在失火的當年,嘉靖帝決定先把午門重建起來,第一件事是籌款:「議准戶、兵、工三部各予處銀三十萬兩,以備興作。差御史四員,查解節年拖欠工部料銀;仍准開例行各撫、按取贓罰款及缺官柴薪解用;決敕兩京料道官清查各監、局、庫、廠,收貯各省年例物料解用。」(明《會典》)看來,除向各部要錢之外,還向各省的巡撫、按察催促拖欠的料銀,甚至連缺額官吏的薪金也動用了。
除此而外,還微集了大量軍工和民工,「停止各處工作,其工役照先年營造干清等宮例,用各營軍及班軍、錦衣衛等空閑軍士,如不敷用,則北直隸及河南府近州縣,量縣大小,簽派大役,差府佐官押送在役……。」
嘉靖一朝的頻繁營建,是最殘酷的擾民項目之一。由於屢次搜刮民財,加重賦稅,徵集民工和工匠,曾經使各地發生「逃戶」。御史劉魁為了進諫,事先買好棺材,然後上奏章說:「……內帑所積幾何?歲入幾何?一役之費動至億萬,土木衣文繡,匠作班朱紫,道教之流擬於宮禁,國用已耗,民力已竭……。」嘉靖不僅不聽,反而大怒,把這位御史打了一頓「廷杖」,並把他下到「詔獄」(見《明史.劉魁傳》)。這位劉御史所諫還是火災以前的事。那麼,三殿火災以後的搜刮就更厲害了。《明史.張漢卿傳》所引的一封奏章中流露過當時搜刮的情況:「……今天下一歲之供,不給一歲之用,加以水旱頻仍,物力殫屈……,而中官梁棟等奏營造缺珠寶,是欲括戶部之銀也……。夫內庫不足,取之計部;計部不足,取之郡邑小民;郡邑小民將安取哉?今東南氵存飢,民至骨肉相食,而搜刮之令頻行……。」這就是嘉靖朝掠奪民財的寫照。
尤其可惡的是,明代的腐敗政治,也表現在營建皇宮時的嚴重貪污和層層中飽。嘉靖朝著名的奸臣嚴嵩乘機大肆聚斂營私,火災後的一年,刑部主事董傳策彈劾嚴嵩時提到:
「……侍郎劉伯躍以採木行部,擅斂民財及郡縣贓罪,輦輸嵩家,前後不絕。其他有司破冒攘兌攵,入獻於嵩者更不可數計。嵩傢俬藏,富於公帑……。」嚴嵩知道營建皇宮的差使是「肥缺」,就鬻官售爵。得到肥缺的官員則拚命搜刮,用以賄賂嚴嵩;同時自己也大撈一把。嚴嵩的爪牙、工部侍郎趙文華不僅大量貪污,而且還動用營建皇宮的建材,私調軍工和民工去建造自己的私第。
由於政治上的腐敗,貪官污吏無限制地營私舞弊,連官僚的奏章都說民間百姓「死亡枕藉之狀,呻吟號嘆之聲,陛下不得而見聞」。那麼真實情況就更嚴重了。因此,皇宮的一場火災,無異造成了全國性的災害。
第三場和第四場「天火」
第三場「天火」是在萬曆二十四年三月,後廷乾清宮、坤寧宮焚燬。次年旋即起了第四次「天火」,前三殿也被焚燬:「夏六月,皇極、中極、建極三殿災」這時明朝已經到了走下坡路的階段。直到天啟六年(1626年)才建成皇極殿,轉年,中極、建極才竣工。看來,這項工程陸續進行了三十四、五年。
萬曆朝的火災,同樣造成全國性的災難,「三殿工興,採摘諸大木於湖廣、四川、貴州,費銀九百三十餘萬兩。」(《明史.食貨志》)
在重建干清、坤寧兩宮的工程中,主持的官員是工部營繕司郎中賀盛瑞,在工程中節余了九十多萬兩白銀。既沒有向掌權的太監行賄送禮,也沒有和工部官員亻表分,反而把銀兩上交了。其結果不但沒有邀功,倒被加上一個「冒銷(虛報)工料」的罪名而罷官,被貶到外地作小官去了。他寫過一篇《辯冤疏》向皇帝申訴,但萬曆皇帝不理政事,根本不理會他的申訴,這位官員便抑鬱而終。他的兒子賀仲軾根據父親的筆記、口述,寫了一篇《孤兒籲天錄》--即《兩宮鼎建記》,詳述他父親如何秉公節省,並把那篇《辯冤疏》附在前面。這部《兩宮鼎建記》並不是什麼學術著述,也不涉及建築藝術問題,實際上是一部施工記錄和表功狀,但卻從中反映了明代萬曆朝營建皇宮過程中駭人聽聞的貪污、勒索、侵吞的內幕,也反映出萬曆「盛朝」政治腐敗的面貌。事實上,大明王朝在萬曆朝已像被白蟻蛀了的樓閣,經天啟、崇禎兩朝,更每況愈下,當農民起義軍一起來,便如摧枯拉朽般地被推翻了。
明代在四次「天火」外,還有一次人為的火災,即正德九年(1514年)上元節乾清宮大火。當時,在乾清宮懸掛的宮燈燒著了氈毯,結果把豪華的大內正宮乾清宮和坤寧宮全都燒掉了。
清代二百多年,紫禁城裡也曾發生過不少次火災,卻沒有重大的損失。光緒末年,天壇祈年殿遭雷殛而焚燬,由於祈年殿是用香楠木造成,著火時香聞數里。現在的祈年殿是那次火災後所重建,是清代最後的一個主要皇家建築。
辛亥革命後,紫禁城裡出現了一次人為的縱火。當時溥儀仍居留在紫禁城後半部(舊稱「內廷」),由於遜清皇室支出日黜,溥儀決定清查倉庫。一九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夜間,西宮敬勝齋突然發生火災,燒燬建福宮花園範圍內一大片建築,所陳設和貯存的文物,統統燒燬無存。溥儀在《我的前半生》中說這是有偷盜行為的太監們為了掩飾盜竊罪行而故意放的火.
關於建福宮及其大火,溥儀在他的傳記《我的前半生》中曾有這樣的記
述:「我十六歲那年,有一天由於好奇心的驅使,叫太監打開建福官那
邊一座庫房。庫門封條很厚,至少有幾十年沒有開過了。我看見滿屋都
是堆到天花板的大箱子,箱皮上有嘉慶年的封條,裡面是什麼東西,誰
也說不上來。……這時我想到了這樣的問題:我究竟有多少財寶?我能
看到的,我拿來了,我看不到的又有多少?那些整庫整院的珍寶怎麼辦?
被人偷去的有多少?怎樣才能制止偷盜?
「莊士敦師傅曾告訴我,他住的地安門街上,新開了許多家古玩鋪。聽
說有的是太監開的,有的是內務府官員或者官員的親戚開的。後來,別
的師傅也覺得必須採取措施,杜絕盜患。最後,我接受了師傅們的建議,
決定清點一下。這樣一來,麻煩更大了。
「首先是盜案更多了。毓慶宮的庫房門鎖給人砸掉了,乾清宮的後窗戶
給人打開了。
「事情越來越不像話,我剛買的大鑽石也不見了。為了追查盜案,太妃
曾叫敬事房都領侍組織九堂總管,會審當事的太監,甚至動了刑,但是
無論是刑訊還是懸重賞,都未獲得一點效果。不但如此,建福官的清點
剛開始,六月二十七日的夜裡便突然發生了火警,清點的和未清點的,
全部燒個精光。
「這是清宮裡貯藏珍寶最多的地方,究竟在這一把火裡毀掉了多少東西,
至今還是一個謎。內務府後來發表的一部分糊塗賬裡,說燒燬了金佛二
千六百六十五尊,字畫一千一百五十七件,古玩四百三十五件,古書幾
萬冊。這是根據什麼賬寫的,只有天曉得。」
另外,攝政的醇親王在日記中也有記載:「正月初十日(二月二十五日)。
夕聞內廷傳有巡幸消息,急電耆公,同上門,設法消弭阻止。亥刻攜傑
兒同車而回。
「五月十四日。子刻驟聞宮內失慎,即上門查看,繫於昨夕亥刻建福宮
內失火延及中正殿後面,火勢甚猛。幸王將軍等督率消防隊等極力施救,
並義大利救火隊幫同護防,始於卯刻漸息。王大臣等亦俱在內衛侍。此
次意外之災誠為甚險焉。……」
另外據朱契的《明清宮苑建置沿革考》:「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
六月二十六日夜,西花園敬勝齋(齋額曰德日新)失慎,延燒怡靜軒、
慧曜樓、吉雲樓、碧琳館、妙蓮花室、延春閣、積翠亭、玉壺冰、中正
殿、香雲亭十處。起火原因,人言言殊,當以點查內宮古物,宮監懼罪
縱火一說,較為可信。清室善後委員會因點查養心殿,得當時內務府報
告失火情形及修理火場價單各一紙……。」
中國的宮廷建築,明朝多用楠、柏、檜、楩等貴重木材,且多為大木整料,明朝屢興大工(京師宮殿、皇陵、城門,南京宮殿,中都宮殿、鳳陽皇陵,承天宮殿、顯陵,武當山宮觀……),造成清朝中期以後珍稀木材奇缺,而且很多明代建築連同裡面的高級木料一起,都毀於明末戰亂。到了清朝,除了皇宮和御園正殿之外,很多宮廷建築,包括圓明園和避暑山莊裡的建築,只能用紅松、白松、杉木。為了翻修紫禁城,乾隆皇帝還拆了永陵(嘉靖皇帝)的大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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