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兩年的「《華僑時報》誹謗及煽動仇恨案」,源於蒙特利爾中文週報《華僑時報》於2001年11月3日發表了誣蔑、謾罵法輪功、法輪功創始人及法輪功修煉者的文章,並拒絕法輪功學員的接觸,連續發表更多詆毀材料。在法庭於2001年12 月10日下達禁止令之後,《華僑時報》仍於2002年2月2日發行了12版全面詆毀法輪功的特刊(被控「藐視法庭罪」,另案處理)。
1.雙方律師當庭陳述
原告方律師麥克爾. 伯格曼(Mickle Bergman)在法庭陳述中說:「這是一個重要案例,也是一個特別案例,因為它將檢驗我們能否在這個多元文化的國家裡寬容和尊重自己的公民。」
伯格曼還陳述了本案牽涉的兩大問題:在加拿大和魁北克社會如何確定對言論自由和出版自由的界線問題,以及針對誹謗和製造仇恨立法的問題。
伯格曼(Mickle Bergman)說:「這些原告是煽動仇恨的受害人,他們被打上顛覆、邪惡的標籤,成了一群被註明需要遠離、不能做鄰居的人群,以此引發社會對他們的恐懼。」
伯格曼(Mickle Bergman)還說:「站在您面前的這些原告,他們是中國迫害法輪功的受害人,他們不僅僅被剝奪了精神信仰的權利,那些在中國勇敢堅持自己信仰的人現在正面臨著肉體上被消滅的迫害。」
被告方律師格雷(Grey)在法庭陳述中,同意這個案件很重要;也同意在中國針對法輪功的迫害是不能接受的。但他強調需要決定他們是否有直接、生硬表達事物的權利,或者必須時時小心謹慎,以免被說成影響了世界。
法輪功方面將有15位到16位證人出庭作證,被告《華僑時報》方面據稱可能有3至5名證人。
2.專家證人出庭作證
11 月11日,蒙特利爾大學歷史系中國歷史教授、東亞研究所所長David Ownby教授,作為專家證人首先出庭作證,歷時一整天尚未完成。他用自己23年東亞歷史研究、尤其是亞洲精神信仰歷史的研究經驗,以及90年代以來對法輪功修煉團體的研究結果,回答了雙方律師的眾多問題。據信,這是全世界首次專家就法輪功問題出庭作證。
David Ownby教授的證詞覆蓋了中國的氣功、修煉和精神信仰的歷史和現狀;講到了佛教、道教、儒教在中國歷史與現代社會中的地位與影響;講到了49年以來發生在中國的歷次大規模政治運動等。David Ownby教授認為,縱觀中國歷史,近年來對法輪功的鎮壓是歷史上歷次鎮壓宗教信仰最嚴重的一次。
Ownby精通中文,閱讀、研究過法輪功的中英文書籍,對北美的法輪功學員做過問卷、跟蹤調查。他在法庭上出示、講述了他的研究結論。
他說:「法輪功的老師教導修煉者,要過正常的社會生活,遵守法紀,在社會上做一個好人。我不記得要家庭破碎的任何說法。有些修煉者的家裡是一個人修煉、另一個人不修煉,但是他們卻相處得很好,家庭生活很和諧,送孩子上學,與基督教家庭和中國社會裏的家庭一樣。」
對於近年來北美法輪功學員四處奔走、集會呼籲等,Ownby 認為:「他們向議會呼籲、遊行等,這對於他們來說都是非常困難的,有時候他們做這樣的決定時我在場。這種做法不屬於中國社會,也不是法輪功的教導。通過這些活動,我很有興趣地觀察到他們的理性。他們的目的不是推翻中國政府,而是對他們認為的錯誤的鎮壓運動做出反應。」
Ownby告訴法庭,他看過華僑時報2001年11月3日及後來的文章。他認為,11月10號以後發表的文章,90%以上的部分是重複了中國海外使館網站上的內容,而中國海外使館網站的內容是中國媒體攻擊法輪功內容的重複。
他認為,11月3日文章通篇都是詞彙的堆積,沒有邏輯性;對法輪功的指責,如「人畜相交」、「吸血鬼」等,是他在法輪功問題研究中重來沒有看到過的。
來自多倫多、渥太華和蒙特利爾的約200名原告和證人及原告方律師參加了兩天的庭審。 被告方只有《華僑時報》社長和被告方律師及其助手到庭,本案的另一被告--何兵沒有露面。
由於這是加拿大首宗中文媒體被控誹謗與煽動仇恨案,又因為本案的原告方是在中國被打壓了4年的法輪功學員,這使得本案的進入終審受到廣泛關注,尤其是華人的關注。評論人士認為,中共操縱媒體對海外華人進行統戰宣傳和打壓,過去是肆無忌憚的,相信案件的審理會對它們造成震動,至少該收斂一下了。
由於原告方有200多人參加庭審, 法院需要安排最大房間用於聽證。由於法院房間安排上的原因,本案11月13、14日休庭,並將於11月15日繼續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