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中國最富有的警察因為涉嫌經濟犯罪驚動中紀委並被當地檢察機關逮捕。人們想不通:一個警察咋會有那麼多資產?他是如何獲得這些資產的?他為啥能夠胡作非為十幾年?誰在背後為他撐腰?
高息放貸
今年50歲出頭的林福久從1990年至1998年擔任鞍山市人民檢察院駐稅務局檢察室(以下簡稱稅檢室)主任,1998年至2003年任鞍山市公安局稅務偵查分局(以下簡稱稅偵分局)局長。
「誰敢和他說個不字?他的權力大得很!他高息借給你錢,你不借?肯定不行!」一位曾在鞍山市幹得紅紅火火的某個體公司老闆就是因為得罪了林福久,最後不得不到外地另謀出路。已經過去6年了,想起當時的情景,這個老闆的「鼻子都氣歪了」。
林福久在稅檢室當主任時,辦了一個鞍山市利達實業開發公司,法定代表人為陳某。1994年5月31日,利達公司作為甲方,某個體A公司作為乙方,甲、乙雙方簽訂了一份借款協議書,乙方向甲方借人民幣100萬元,借款時間為10個月(1994年6月起至1995年4月止),每月付息5萬元,每月1日至5日付息,超期一天罰款1萬元;乙方用自己的賓館、酒店、桑拿浴池作為抵押。到期不還款,甲方有權接管。
1994年8月11日,利達公司和A公司又簽訂了同樣的一份合同,利達公司再借給A公司100萬元,也是每月付息5萬元。
在這兩份借款協議書上,林福久是作為中介人身份出現並簽字的。按照協議規定,A公司每月付清了5萬元的高額利息。利息付到還差最後25萬元時,因為公司業務耽誤了幾天,林福久便等不及了,指使幾個人持槍威脅A公司老闆馬上交款。1996年5月29日,林福久收到了A公司的25萬元現金,並打了收條:「茲收到人民幣貳拾伍萬元整」。「我借款200萬,卻還了320萬元!」A公司老闆告訴記者,「林福久就是這樣大發其財的!我只是其中一個受害者!」林福久曾經借給原百貨大樓一位老闆700萬元,「僅一年時間,連本加利變成了1500萬元!」一位知情者說,「林福久還借給某廠廠長200萬元,一年後得還他360萬元」。
高價賣花
鞍山市219公園花窖曾經號稱東北地區最大的花窖,「林福久的花窖比219公園的花窖大多了」。位於市中心的219公園對面有一家酒店,這個酒店老闆開了一家出租車公司,開業那天,林福久找到老闆王某:「兄弟,你公司開業了,大哥送你幾盆鮮花吧。」隨後,幾盆鮮花被送到該公司。
又過了幾天,林福久找到王某,「兄弟,那幾盆花得給錢啊。」「多少?」王某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兒。「不多,就10萬元。」「好……吧……」王某說他當時差點哭出聲來。
一位知情者掐指算了一下,「差不多企業和酒店開業,都要買林福久的鮮花。鮮花在他手裡多則十幾萬甚至幾十萬,少則也得幾萬元。」一位看守被查封的林福久建造的老年公寓的老先生說:「老林的一盆花值10萬元,你信不信?」
強行交易
1996年,鞍山市某KTV公寓十分紅火,有人出價193萬元準備收購該KTV公寓,林福久獲知後找到老闆,硬要170萬元買下,老闆迫於其淫威,只好同意。結果,林福久只付了150萬元。半年後,林福久又以不盈利為由,將公寓以原價150萬元強行退回。大約是1994年,林福久購買了一部號碼為900028的手機,沒用幾天就強行以5萬元的價格賣給了一位老闆,幾天後又強行要回手機,然後以5萬元的價格再次賣給某證券公司經營部一位經理,沒過幾天還是以同樣手段以5萬元強行賣給某集團董事長。一部手機在林福久手裡僅幾天工夫,就能賺到15萬元。林福久擁有的數套房屋中有一戶面積近二百平方米,地點在鞍山市鐵東區財會培訓中心附近,後來他讓別人藉助自己的勢力,強行變賣,獲取人民幣60萬元。
多行不義
「鞍山市的稅收都被林福久給弄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