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3-11-05 00:35:00作者:
【看中國特別報導】在文革中不知哪位文痞,為了阿諛他的主人,以求一、兩個賞賜,在魯迅的著作的角落裡找到「痛打落水狗」一句話,遂如獲至寶地奉獻給他主子,他的主子一看,這句話對打擊他的對手確實是一把24磅大錘,何況魯迅是中共締造者毛澤東多次吹捧、加冕的,在中國也算一個不能懷疑的「亞聖」。故這句話,在文革中就成為批鬥「走資派」、「反動學術權威」、「地富反壞右」等階級敵人的「無產階級司令部」和「革命群眾」手中的有力武器,成為他們的行為準則。
這口號在文革一開始就被要「砸爛舊世界、創造歷史」的紅衛兵小將所接受。把他們認為是「反動分子」的人斗、吊、打。首先是在北京的中學裡,學生私設刑堂,拷問老師,不少老師就在他們的棍棒皮鞭下喪生。我記得當時有一女中學生,天天拿著皮鞭找機會打人,她說:「我一天不打人都難受」,她認為這是她「革命性」的表現。
在這口號下,誰要對被揪出來的對象有憐憫的話,你就會被扣上「資產階級人性論」的帽子。就在這口號下,在北京市召開了數萬、以致數十萬人的批鬥彭真、彭德懷、王光美等大會,誰鬥得狠,誰就有「痛打落水狗」的精神,誰就是最聽毛主席話的人。
「痛打落水狗」這詞多少與「落井下石」意義有些相近,但後者在人們的印象中是貶義的。說這個人遇難時,你非但沒幫他,反而踩上一腳,使其遭受更大痛苦。但在文革中,「痛打落水狗」這口號,確是革命堅定性的表現。實際這口號是毛澤東利用來對他的政敵劉少奇等趕盡殺絕用的。不再讓他們有機會死灰復燃。
誰都知道落水狗是沒有能力咬人的,岸上人打它是絕無危險的。你打它,它也無力回擊,就從這點看來,你也不能因你敢打落水狗而被稱為「勇士」、「英雄」。
中國自古以來都講人要有「惻隱之心」,而落水狗,你也不知道它是否是「壞狗」、「惡狗」、「瘋狗」,你怎麼忍心不問青紅皂白拿起棍來就打呢?事實上不少原來勇猛地痛打「落水狗」的人後來又被他人當作「落水狗」猛烈敲打了。不知此時,這些人作何感想。
在這樣的口號下,在文革中造成了不少人與人之間,這部分群眾與另一部分群眾的矛盾、仇恨,這種相互提防、敵對的心態,在文革後很長時間還消除不了。
我想如果魯迅能活到文革時期,按他的直率,不附炎趨勢的性格,他一定會成為中國「頭號落水狗」,我不知道這時他會對他的「痛打落水狗」一文的簡單化理論怎麼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