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共和》末尾的畫龍點睛之筆,就是孫中山的長篇演講,詞鋒犀利,字字瀝血。終不免被審查當局痛下殺手,砍得一乾二淨。
中共思想專制之斧鉞,遠比滿清與北洋政府暴戾苛猛,這又是明證。孫中山演講抨擊的是封建專制的陰魂,闡述的是共和的精神和民主憲政的原則,卻無一不戳中當下中共極權政體的死穴。孫中山指出:「共和的觀念,是自由、平等、博愛嘛,可民國六年來,我們看到的是什麼?各級行政官員都視法律為糞土,民眾,仍被奴役著。民國應該是自由之國,可民國六年來,我們看到的是什麼?是只有當權者的自由,權力大的有權力大的自由,權力小的有權力小的自由;民眾,沒有自由。民國應該是博愛之國,可民國六年來,我們看到的是什麼?是只有民眾對當權者的恐懼的愛,而當權者對民眾,只有口頭上虛偽的愛。民國更應該是法制之國,可民國六年來,我們看到的是行政權力一次又一次地肆無忌憚地干涉立法;你不聽話,我就收買你,你不服從,就逮捕你。」
孫中山的演講如同脫弦鳴鏑,箭無虛發,句句射中了封建專制的靶心。它難道不是現今中國政治糜爛、吏治黑暗的嚴酷現實?然而孫中山共和思想的精髓,並不僅體現在它的批判精神,孫中山繼而指出:「民國六年來,我們看到的是什麼?是一個打著共和旗幟的家天下,在這個家天下的行政中,我們根本就看不到透明的行政程序,更看不到監督之制,那些行政官員是如何花掉民眾的血汗錢,民眾不知道,那些行政官員把多少錢揣進了自己的腰包?你們不知道吧?我也不知道。你們都知道司法是裁判吧,這個裁判的原則是什麼?是一部主權在民的共和國憲法,可民國六年來,我們根本看不到這樣一部憲法,就連那部不成熟的《臨時約法》也一次又一次地被強姦。」孫中山痛心疾首於中國的封建專制之癌,為此提出了「五權憲法」,即在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之外,再加上考試權和彈劾權。前面分立的三權屬於「間接民權」,後面兩權屬於「直接民權」。
三權分立無庸多加解說,連身處集權統治下的中國人大都曉得它的概念。但何謂「直接民權」?這裡便要略加介紹了。如邱吉爾所言:「民主代議制不是最好的,但它比其他制度都好。」這是鐵鑄般的事實,但從另一角度觀測,民主代議制是可能發生錯誤的。這樣就需要在間接民權之外,賦予人民直接參政議政的權力。這種直接民權最主要的形式就是彈劾權。民主國家的國民都有「直接民權」,如美國加州選民最近罷免州長,就是直接民權的體現。加州憲法規定:超過上次投票人數12%選民聯署,即可提出罷免動議。我個人認為這個法定上限偏低,但加州素為自由主義大本營,它為美國提供了許多成功與失敗的民主實驗,這在下面還還會談到。說到民眾的直接罷免權,美國別的州最保守的上限為40%,如果再加11%,可能更符合中國的「國情」----假設孫中山的五權憲法得以實現的話。
直接民權並不僅限於彈劾罷免,再舉一實例,美國的銀行、保險公司、信用卡等金融公司多年來一直出售客戶的私人資料以牟利,這是公開的秘密。美國民眾試圖通過立法程序來保護自己的權益,在諸多大財團的強力遊說下,各州議會一直難以通過該法案。還是加州民眾敢動真格的,他們對議會的「拖字訣」再也無法容忍,於是動用直接民權,以民間的力量收集到超過法定人數的60萬人聯署簽名,逼迫議會立即通過了保護公民財務隱私的法案。加州一馬當先,其他州也將跟進,一葉落而知天下秋,大財團自知敗局已定,金權的影響力再大,終難抵禦民眾的意志。
上一個例子說的是民眾的直接立法權,且看議會已經通過的法案,人民有無重新審查和否決權?兩年前,911恐怖襲擊事件如同雷殛,美國朝野驚怒不已,國會旋即在10月15日一邊倒地通過了「愛國者法案」(參議院98:1票;眾議院357:66票),該法案大大擴充了執法機關的權力,包括FBI在調查追蹤可疑恐怖份子時,容許執法人員竊聽電話,截查電子郵件,監控國際網路;加強管制外國移民;檢查可疑人物的金融來往和個人財務。這些公民的信息資料,以前是受到法律保護的,而今公民的政治和社會活動、商業和金融,健康和醫療,甚至圖書館的借書記錄,都暴露於聯邦執法機關的「鷹眼」之下。甚至FBI人員沒有搜查令亦可以進入私人住宅收集犯罪證據……儘管這個法案通過時附加了一個條款,它將在四年後重新討論廢存或者修正,但這個「愛國者法案」當時就已引起自由派人士的嚴重不安,只不過彼時民氣磅礡,大勢所趨,遂無力阻攔。而今斗轉星移,畢竟美國民眾捍衛個人自由的傳統,罕有其匹,在民主國家中,個人能享有公器和公權的程度,以美國人民為最。這個暫行四年的臨時法案,遂遭到越來越強烈的質疑。去年一月,密西根州安哈伯市的議會通過決議,反對「愛國者法案」,這是全美首例挑戰聯邦權力的地方議會。旋即跟進的是科羅拉多州丹佛市議會,它通過的決議,使得丹佛成為第一個抵制「愛國者法案」的大城市。到今年七月四日美國國慶節,全國已有130個地方立法機構(分布26個州)通過了抵制「愛國者法案」的決議。來頭最大的包括三個州(阿拉斯加、夏威夷和佛芒特)和五個大城市(丹佛、底特律、明尼阿波利斯、費城和西雅圖)。
這一波抵制現行法律的民間運動,就是訴諸直接民權。美國民間組織反對「愛國者法案」的依據,在於該法案違反美國憲法(人權修正案),以防範恐怖主義為由,任意擴張政府的權力。且看「美國公民自由聯盟」如何運用直接民權----他們先以演講和廣發傳單來抨擊這個法案之弊,遊說州、市、縣地方議員,收集民眾簽名等等,然後依照法定途徑令自己的反對意見進入地方議會的議程,力求以表決通過抵制或反對這個聯邦法案的決議。美國的政體是聯邦和地方分權制,如果越來越多的州、市縣通過類似決議,聯邦政府和立法機構(國會)就必須正視民意,推翻或者修正原法案,至少另外立一個法案來制衡原來的「愛國者法案」。即使在一些未通過反對該法案的立法決議的地方,許多民間組織和公民個體也自覺地抵制這個「愛國者法案」,例如加州的伯克萊市,公共圖書館主任就自動地每天刪除圖書館歸還圖書的記錄,刪除50多部公用電腦被用客訪問過的網址;又如俄勒崗州的波特蘭市,市政官員拒絕和執行該法案的聯邦執法人員合作。這都是美國民眾公民意識的折射。
綜合上述,加州重選州長,為直接民權的彈劾罷免權之例;加州民眾迫使議會通過保護公民財務隱私的法案,為直接民權的創議及立法權之例;美國各地民眾抵制「愛國者法案」,則為直接民權的重審及否決權之例。在美國,直接民權已深植於草澤民間,這正是民有、民治、民享的共和思想的體現。
中國八九民運要求民主、懲治腐敗、反對戒嚴等訴求;香港七一大遊行,反對廿三條立法,都是民主運用直接民權的實踐,其結局卻迥然不同。在極權政治不佔優勢的香港,人民勝利了;而在「黨天下」的中國大陸,卻是殺人於市,伏屍盈街。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如此一個政權,還有何「主權在民」可言?試問它又如何能容忍孫中山「五權憲法」的共和思想?民國僅六年,國事已堪浩嘆如斯,中共施政竟逾半個世紀,夫復何言!
說到電視劇《走向共和》,縱然有為胡溫新政「代聖人立言」之意,但它呼籲政改,畢竟難能可貴。孫中山演講雖被刀斧手砍去,但大脈絡仍在。不過,若干彌足珍貴的歷史事實仍未能被該劇所包容,殊為可惜。僅舉一則:甲午戰敗,李鴻章赴日本談判《馬關條約》,記錄在案的有如下對話。日本明治維新的主將、首相伊籐博文對李中堂說:「數年前與閣下在天津相會時,敝人曾進言:貴國之現狀,實有改進之必要,想閣下尚能記憶此事。但爾後貴國晏然依舊,不圖改進,以至今日,實深感遺憾。」李鴻章作答:「實感遺憾。但我國系擁有二十餘省之大國,不能指望有如貴國在短期內獲得異常進步。邇來雖常以素志未伸為憾,但夙願未能一日或忘。但此次戰爭,反能獲得兩大好處:其一,證明歐洲之陸海軍戰術,並非白種人所專有,黃種人亦能應用,並已收到實效;其二,日本國之如此長足進步,可以促使我國從長夜之迷夢中覺醒,得益匪淺,此實為貴國促成其奮發圖強,幫助其將來之進步。今我國人雖有多數怨恨貴國,而我反擬向貴國致謝。相信我國有識之士,鑒於今日之慘敗,他日必有所覺悟。此次如能恢復兩國和平,以唇齒相依關係,促進兩國興盛,永保東亞之和平,則足以實現兩國之宿願。」
百餘年前李鴻章為中國憲政改良裹足不前而護短的理由,迄今仍為中國「國情說」之宏旨,真乃天不變道亦不變。當年中國慘敗,李鴻章奉旨簽定《馬關條約》,為時人及後世切齒痛罵至今。然而李鴻章的「致謝」感言,畢竟內蘊抑鬱隱痛,所謂「中夜四五嘆,常為大國憂」(李白《經離亂後》)。反觀毛澤東卻別開生面,在此錄下他在1960年接見日本社會黨議員黑田壽南時的原話,:「過去一位日本朋友曾對我說:『日本以前侵略過中國,這實在抱歉,如果將來日本變成中國一個省就好了。』我的回答是:『不能這樣看嘛。日本軍閥過去佔領了大半個中國,因此中國人民受累教育。如果沒有日本的侵略,中國人民不能覺悟,也不會團結起來,這一來我們現在還在山裡,就不能在北京看京劇了。正因為日本皇軍佔領了大半個中國,對中國人民來說已沒有其他出路,所以才覺悟起來武裝鬥爭,建立了許多抗日根據地,為後來的解放戰爭創造了勝利條件。日本壟斷資本行軍閥給我們做了件好事,如果要感謝的話,我倒想感謝日本軍閥。」毛澤東的思路是一而貫之的,到1972年他又對來訪的日相田中角榮說了近似的話。追憶李鴻章之哀傷沉痛,掂量毛澤東之揮斥方遒,竟悟出《老子》篇別樣的意味,句曰:「受國之垢,是謂社稷主;受國不祥,是謂天下王。」
國非民有,政非民治,權非民享,這就是百年前的中國。誰能告知,今日的中國又是何等模樣的中國?(完)
附錄:《走向共和》最後一集被刪除的孫中山先生演說全文
我知道,你們很著急。張勛復辟了,國會又開不成了。我們本來是共和國,可怎麼一次又一次地出現了封ㄖ饕遄ㄖ浦饕宓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