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永忠究竟犯了什麼罪?判決書列舉了8條罪狀,全部是因為在網上發表發動文章,這就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罪證。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中共當局簡直荒唐到了極點。判決書中說,「吉林省長春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3年5月至6月13日,被告人羅永忠撰寫反動文章數篇,在網際網路上公開發表,攻擊社會主義制度,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在社會上造成了惡劣影響。」判決書列舉羅永忠7篇「反動文章」的題目是:「終於看清三個代表的危害?」,「三個代表真能保佑我們戰勝非典嗎?」,「告訴當代青年真實的六四!」,「打倒中國共產黨!」,「漫談打江山,坐江山」,「一國兩制到何時休?」,「剝下領導關心重視的外衣」。
羅永忠既沒有參加任何政治組織,也沒有任何組織活動,既沒有與什麼海外組織聯繫,也沒有什麼串聯活動,完全是因為寫文章在網上發表而被治罪,是典型的因言治罪。羅永忠的案子表明中共儘管更換了領袖,胡錦濤也曾強調憲法的權威,但事實上中國的人權狀況絲毫沒有任何改變。
請鄧樸方先生關心一下羅永忠的案子吧!為什麼要您內來關心一下?首先你們都是殘疾人,作為中國殘聯主席,有責任關心殘疾人的遭遇,就如同任何一個工會組織應該關心工人利益一樣;其次,您曾經也遭受政治迫害,並因此造成終身殘疾,我本人和全國人民一樣,都對您的不幸遭遇深表同情。毛澤東當年對您父親鄧小平進行迫害,也是欲加之罪,也是以莫須有罪名勞動改造,而作為兒子的您無辜受到牽連,被「毛主席的紅衛兵」在精神上百般折磨,在肉體上無情摧殘。想想吧,當年您和您父親的人權在哪裡?難道當年你們沒有忿忿不平嗎?沒有咒罵老天爺不公道嗎?如今,殘疾人羅永忠也是因為所謂政治上的反動而將身陷囹圄,也許因為沒有紅衛兵,羅的處境比您當年還好一些,將心比心,設身處地,難道您不能同情一下羅永忠嗎?
您還應該想一想,共產黨的「殘酷鬥爭,無情打擊」,不僅給共產黨官員自身帶來災難,也給全國人民帶來災難。為什麼?根本的問題是是共產黨一黨專制和暴力統治。雖然鄧小平先生最後給平反了,並成為中國的最高統治者,但如果他當年像劉少奇一樣慘遭不幸,您能有今天嗎?不能「好了瘡疤忘了痛」,何況您還是終身殘疾,終身在輪椅上生活,瘡疤永遠也無法好,心靈的創傷更是永遠銘刻。
殘疾人犯罪並非因為是殘疾人就可以求得法律上的寬恕,問題是殘疾人羅永忠並沒有犯罪。只是從作為中國殘聯主席的角度,您應該為人性呼喚,應該施加您的影響,有義務,有責任過問一下羅永忠的案子。當然,如果您覺得對羅永忠的審判是公正的,沒有侵犯人權,沒有以言治罪,那您一定不是您自己了。不過,我們不會忘記您的悲慘遭遇,我們會永遠為您當年的遭遇忿忿不平。
2003年10月20日
(大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