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06月01日,太原市公安局以「涉嫌成立非法組織罪」拘留獨立工會運動領袖邸天貴,2002年07月05日,以涉嫌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正式批捕邸天貴,被迫帶腳鐐手銬,當成重犯關押.
2002年11月10日,北京便衣警察從商建成家中帶走了他,2002年12月18日,以涉嫌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正式批捕商建成.現年61歲的商建成是一名退休工人,他曾經參與1979年西單民主牆運動,也是致中共16大公開信192名簽名者之一。該公開信提出重新評價六四事件並撫恤難屬、允許海外政治流亡者回國、恢復趙紫陽自由和釋放良心犯等要求。
2003年05月09日,遼寧省遼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分別判處遼陽市軋鋼廠工人姚福信有期徒刑7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判處遼陽市鐵合金廠工人肖雲良有期徒刑4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姚福信、肖雲良積極參與組織、策劃建立「中國民主黨遼寧省黨部」,並為此積極活動。
2003年05月28日,北京中級人民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名,將北京消費日報的記者徐偉、地質工程師靳海科分別判刑十年,將電腦工程師楊子立及自由撰稿人張宏分別判刑八年。他們於二零零零年在網上發表「做新公民、重塑中國」及「積極探索社會改造之道」等文章,探討新聞自由、網路自由及政治體制改革。
2003年08月04日,西安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陝西異議人士趙常青有期徒刑五年。去年中共十六大即將召開之際,趙常青在全國發起並聯絡了十七省市的一百九十二名異議人士,共同簽署了「致中共十六大公開信」,是二十一世紀以來中國異議人士最大和最受關注的政治聲音。在這封由趙常青起草,許多人參與討論通過的公開信中,他們善意地提出六項政治要求,主要是:1、重評1989年的民主運動和撫恤難屬受害者;2、允許政治流亡者回國;3、恢復趙紫陽作為公民的應有自由;4、釋放良心犯保障人權;5、推動人大批准早已簽署的國際人權公約,並制定與之相適應的國內法律;6、從縣市一級公開民主選舉,逐步過渡到全民選舉最高公職。
北京中級人民法院將於2003年10月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審判中國民主黨負責人何德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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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出版,遊行,結社,等等都是憲法上寫明的公民自由權利,現在居然都可以引用「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而予以剝奪,判罪。現在有越來越多的人要求恢復趙紫陽作為公民應有的自由,也紛紛中了「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而落馬。遼寧省鐵嶺市私營企業東主姜力均,四川遂寧市觀音小學語文教師歐陽懿就是最近的兩個。往往一判就是八年十年,極為殘酷的殺雞震猴計,真是讓人忍無可忍!
趙紫陽先生是中國人民衷心擁戴的偉大政治家,在30萬大軍面前,他威武不屈,堅持自己「民主與法制」的治國理念,他是中華民族值得驕傲的優秀兒子。恢復趙紫陽先生的人生自由,這是全國人民的共同心願.這樣一個正義的要求,竟被誣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這就更加有力地證明了:所謂「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確實是一項專門用來剝奪、阻礙民眾行使法定自由權利的的惡法。
請求當今最高級別的一些領導同志,念及趙紫陽先生84歲高齡,能否把他的人身自由問題想一個辦法了.尤其是因為趙夫人的多病,萬一不測,對趙紫陽先生將會有極大打擊.你們都是他的老同事、老部下,戰友情師長親,我們在此俯身求懇了!
回過頭去再罵那萬惡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總有一天,和「現行反革命罪」等惡罪一樣,「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總有一天也要被廢除。設計此罪、在法律上構作此罪、以及引用此罪害過人的人不得諉過,應該也被歷史記得。從今天起,我們合眾努力,收集信息,把首倡這一罪名的刀筆小人無良學者、把通過這一罪法的立法人員、把殘暴實施此法的司法人員,把他們的名單以及相應的迫害民眾的事實匯總成冊,存檔史庫,並分贈他們家庭,每戶一冊,把他們永遠釘在歷史的羞恥柱上和他們子孫的心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