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提供的數據顯示,截至7月底,今年全國共發現教育亂收費問題2566個,清理取消違規收費項目累計361項,1095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有教育專家保守測算,10年來,教育亂收費總額已超過2000億元。教育已和汽車、房子並列成為當前10萬元級消費的三大代表。
亂收費2000億元!如此驚人的天文數字說明什麼?說明本應成為社會必需品的教育,幾乎被教育腐敗中的亂收費變成奢侈品了。而教育成為奢侈品又意味著什麼?意味著許多貧窮者被學校拒之門外,許多無錢者對教育望而卻步,許多弱者失去接受教育的機會,只有有錢人才能交得起學費上得起學。怪不得為了籌措學費,四川簡陽市一位18歲女孩考上大學卻不得不作出以身相許的痛苦抉擇!
筆者一直以為,教育和溫飽一樣,是每個人生存和發展的必需品,應該並不難以接近和獲得。而奢侈品不同,比如,「手提電腦」是享受性的,政府沒有保證每個百姓用上手提電腦的義務,但應該有制度保障公民獲得平等的發展機會,而教育與「獲得發展的機會」這個倫理底線密切關連---
當下社會中,接受良好的教育,無疑可以更大地解放個人的生產力,獲得發展的自由。對教育的可接近性關係到國民素質的整體提高,關係到社會公平,關係到經濟發展所需要的智力支持。從這個角度看,在自己的經濟承受力範圍內接近「受教育的機會」,應該成為每個人的應得權利。
對目前「貧富差距」拉大的既成現實,政府也許並不能立竿見影地解決問題,但是,政府完全有能力通過公共政策的制度安排控制「貧富差距」產生的種種不公平社會後果。窮人上不起學,就是貧富差距所產生的不公平的社會後果,政府必須全力加以控制。公民受教育的「應得權利」不能因為社會的貧富差距而遭到限制。
顯然,如今氾濫於從幼兒園、小學、中學到大學的亂收費和「准亂收費」,日益把作為必需品的教育推到奢侈品的神壇之上---對不起,有權無錢莫進來。國家發改委公布的數據顯示,教育收費問題已連續3年成為全國價格投訴的頭號熱點;亂收費的項目五花八門,捐款、補課費、贊助費、複習費、集資費等,無所不有,以擇校費最為嚴重。據悉,2002年全國共有中學9.88萬所、小學45.69萬所,其中省市級重點學校至少佔2%。最保守地估計,每所重點中、小學年收擇校費分別為500萬元和200萬元,光擇校費一項,全國一年就超過270億元,這當中大部分是亂收費。
無法迴避,在亂收費的糟蹋下,教育儼然成為以財富多寡來決定棄取的奢侈品。其惡果是,必然形成富人交得起學費上得起學而窮人卻上不起的局面,嚴重影響社會公平和國民素質的綜合提高。大米是每個人生存的必需品,對於發展機會而言,教育就是每個人發展的大米。如果哪個社會連大米都成了奢侈品,談論一切都是白說。
因此,整治教育腐敗,懲辦教育亂收費,一定要上升到「滿足百姓受教育的應得權利,予民以發展機會」的高度,從制度上解決,讓司法介入。政府應該一邊加大對教育的公共投入,一邊完善對學校收費的監督機制,從根本上堵住教育亂收費的黑洞,還教育以必需品的身份,讓每個人能在自己的經濟承受力範圍內獲得受教育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