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3-07-14 15:40:00作者:
據BBC報導,中國瀋陽的一家法庭今天(7月14日)以詐騙、行賄等經濟罪名判處荷蘭籍華裔富豪楊斌18年有期徒刑。 2001年美國福布斯中國大陸百名首富企業家排名中,身價一度高達9億美元的"中國花王"楊斌排位第二。
去年10月被捕之前,楊斌還曾短暫出任朝鮮新義州特別行政區長官。
不服判決
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判定,楊斌犯有偽造金融票證進行詐騙、行賄、非法佔用農業用地等罪行。
楊斌的律師在宣判之後告訴路透社,判決結果顯示,楊斌受到指控的所有罪名,法庭都認定他有罪。
楊斌的律師還說,楊斌不服判決,他已經代表楊斌提出上訴。
多起案件
現年40歲的楊斌生於中國,87年留學荷蘭,89年"天安門事件"後獲得荷蘭國籍。之後楊斌在中國瀋陽投資開始花卉經營。後來還在瀋陽開發了一個多功能的農業園區項目"荷蘭村"。
除此以外,楊斌還涉足旅遊和房地產。他的歐亞控股公司已經在香港上市。
楊斌鋃鐺入獄只是過去一段時間內中國出現的數起富豪涉嫌經濟醜聞案件之一。目前受到當局調查的還包括上海富豪周正毅和前中國銀行香港分行總裁劉金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