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佔、挪用的金額、「一把手」犯罪數量、案值和損失持續上升。
用贓款開公司、辦企業成為一種趨向。
北京市檢察院反貪局偵查二處負責查處北京市所屬機構的大案要案。近年來,這個處的資深偵查員彭唯良發現,自己的對手--貪官的身份悄然發生著變化,接二連三撞到自己手裡的人,大都是國有企業的總經理。
彭唯良的發現既非偶然,也不是巧合。在2003年4月8日召開的「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新聞通氣會」上,副檢察長兼反貪局局長王雙進向媒體透露:「隨著政府職能的轉變,機構精簡,發生在政府機關的貪污賄賂案件逐步減少,而企業隨著規模、數量和自主權的不斷擴大,成為職務犯罪的多發部位。」在概括髮生在國企的貪污賄賂案件的特點時,他一連用了四個「上升」:數量上升、主要負責人犯罪數量上升、案值超百萬的上升、損失上升。
四個「上升」的結論建立在這樣的基礎上:2000年以來的三年中,反貪局共查獲發生在國有企業中的貪污賄賂案812件,其中大案662件,處級以上幹部201人,位居企業「一把手」的廠長、經理280人。
犯罪升級,為情人索取一個公司
「陳波的犯罪有鮮明的時代特點。」北京市反貪局副局長張笑英在接受採訪時說。她說的「特點」是指:陳波在公職之外開設了自己的公司,還有一個情人。
2003年4月中旬的一天,北京市朝陽區檢察院年輕的檢察官張書軍在記者面前慨嘆:「一般行賄受賄,都是約一個沒人的地點,陳波是成立了一個公司,明著要錢。」
陳波是北京長空機械有限責任公司原副總經理(副局級),雖然與這個貪官的較量已過去兩年多時光,說起對方的妄為,張書軍還是滿臉吃驚的神色。
那是2000年秋天,京科公司老闆王東涉嫌行賄犯罪的消息不脛而走,這家公司開發的位於北京亞運村附近幾個樓盤的銷售受到震盪。
當張書軍和他的上司、朝陽區反貪局偵查二處副處長唐智出現在面前時,王東慨嘆:「誰願意把自己的錢給別人?我去過香港那麼多次,連塊手錶都沒捨得給我愛人買。我把錢給了人家,還得替人家坐牢。」王東說的「人家」正是陳波。
2000年6月,一份來信寄到反貪機關。北京長空機械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陳波要「跑」,已經辦好了去加拿大的移民簽證。檢察機關立案後,發現與他一起「跑」的還有一個名叫楊小麗的女人。他們連機票都訂好了,從香港轉道加拿大。接著往下查,他們辦理因私出境手續需要的公章是私自加蓋的。數百萬元已被打進陳波在香港一家銀行開的個人賬戶上。
2000年9月30日,北京市朝陽區檢察院的偵查員出現在他面前時,陳波正在中央黨校學習。此前,年僅39歲的陳波已有好幾年副局級「官齡」了。這個公認的「有前途、有能力」的年輕人被抓捕時,周圍一片嘆息聲。
北京長空機械有限責任公司原名長空機械廠,在亞運村有塊面積很大的地盤。1995年11月19日,陳波走馬上任,成了「長空」廠最年輕的副總經理。由於公司裡的老領導年齡偏大,機靈且能說會道的陳波頗為耀眼。
雖然陳波才華出眾,但人們仍不自覺地把他的升遷和他有個好舅舅聯繫在一起。陳波的舅舅解放前去了臺灣,長空一個子公司需要投資時,在陳波的引見下,他慷慨解囊。
檢察官在辦案過程中瞭解到:陳波擔任副總經理後,手中的權力很大,單位對外簽訂協議都是由他出面。1997年,「長空」和京科公司聯合建設住宅的權利同樣由陳波來行使。
雙方合作的過程中,不乏「禮尚往來」。
陳波從王東那裡索取的賄賂,就用在了這個公司和情人身上。
1998年2月,陳波讓王東在望京小區購買了一套商品房,這套價值76萬元的豪華住宅的戶主是楊小麗。
33歲的楊小麗曾是「長空」的團委書記。後來,成了陳波的「女朋友」。
1998年,楊小麗辭職。陳波為了「讓楊小麗有事做」,找到王東。他向檢察官交待:「我找到王東,說明瞭我和楊小麗的關係,向王東借60萬元成立公司,做水泥生意,向王東公司供水泥,王東很爽快地答應了。」不久,新舜日商貿有限公司成立,楊小麗出任法定代表人。公司成立不久,王東把一筆85.8萬元的現金打到了楊小麗公司的賬戶。
與此同時,陳波「不正常的生活」引起了周圍人的注目:自己購買了一輛價值40多萬元的別克轎車,給妻子和情人分別購買了一白一紅兩輛富康轎車。而陳波的月薪是2000多元。
介入此案的調查後,辦案人員頓時感到了前所未有的難度。由於「正常經營和受賄混在一起,很難分辨」,為了公正地處理此案,他們只好請北京市檢察院技術處對新舜日公司的賬目進行司法會計鑑定。鑑定結論是:除了這85.8萬,陳波還有其他問題。由於主要證人陳波的舅舅在臺灣,難以取證,帶著遺憾,偵查部門把案件移送起訴部門。
陳波認為自己的行為只是個「錯誤」。辦案人員在看守所見到他時,他竟說:「我看了一些法律書,對照我的事情,我覺得冤。」站在被告席上,也不認為自己的行為是犯罪。
主偵此案的朝陽區檢察院偵查二處副處長唐智辦完這個「不同於普通受賄案」的案件後,最大的感觸是:「不能給個人太大的權力。」
「長空」吸取陳波的教訓,後來的開發建設項目,要求計委參加談判。
在北京市反貪局決策者的視線裡,陳波案已不是「個案」。「犯罪目的從個人佔有轉向長期經營」已經成為一個動向。北京萬華置業股份公司總經理冀黨生,在股份制改造和資產重新組合的過程中,把企業下屬的幾個公司幾經變更轉換成了私人控股的企業,把淨資產3600多萬的71.6%的股份轉移到了個人控制的3個公司名下,予以侵吞。
北京市檢察院反貪局局長王雙進說:「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一些犯罪份子看到企業經營能長期獲取大量利潤,因此,作案的目的不只限於滿足一時的消費和佔有,作案對象也不僅限於錢和物,而出現了由生活資料的佔有向生產資料的佔有轉化,從財物的積累向資本的積累轉化,通過資本經營和資本運作使錢再生錢,以滿足未來更高的需求。」
在這種情況下, 挪用公款進行經營活動成為國企最常見的犯罪形式,其數量最多、數額最大、損失也最嚴重。有的犯罪份子用犯罪所得的贓款開公司、辦企業,有的用贓款參與股票、期貨、債券、房地產的經營;更有甚者,用贓款做賭注,夢想一夜暴富。
王雙進說:「通過犯罪籌集經營資本,佔有可以直接營利的公司股份,已成為一些企業負責人犯罪的主要目的,也是導致數額越來越大的原因之一。」
北京市檢察院的檢察官王軍在辦理一樁挪用公款案時,對那家單位財務管理的漏洞極為驚訝。結果發現,那家單位的出納竟掌管著會計印章。像王軍一樣,檢察官們一邊辦案,一邊分析犯罪得逞的原因,向有關單位提出檢察建議。
在分析研究結果時,王雙進說:「有的企業對經營決策權、財產支配權、行政管理權監督不力,特別是實行廠長經理負責制後,對『一把手』的權力幾乎沒有監督,致使國企『私營化』,個人說了算,專制導致腐敗,並誘發犯罪。有的腐敗分子為滿足個人貪慾,還故意破壞制度、違法經營、虛設監督,形成職務犯罪的『小氣候』,不僅個人犯罪,還帶出串案、窩案。」
他特別強調,在4月8日的新聞通氣會上介紹的12個案例,「都帶有上述特點」。
棄政從商,留下犯罪「伏筆」
趙宏因貪污、挪用公款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的消息,在北京市宣武區引起一陣震盪。轄區居民慨嘆:「沒想到檢察院真敢碰硬!」
趙宏落網時,官至宣武區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主任。他的案子是該區迄今為止查辦的第一例經濟管理部門領導幹部的重大犯罪案件。
有人形容,年僅45歲,具有大學文化程度的趙宏,在任區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主任之前就是個能呼風喚雨的角色。
他曾在組織部工作多年,從1992年起就擔任天橋投資開發公司副總經理和總經理,並兼任天橋文x化房地產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牢牢地掌握著宣武區房地產開發的大權」。落網前,他還作為提名候選人參加了副區長一職的競選。頭頂串串燦爛光環的趙宏在區委、區政府各部門都有熟人,認識他的人沒人否認「他正處於上升的勢頭」。但在2000年7月,也就是他當上外經貿委主任不久,一封舉報信飛到了宣武區有關領導的案頭:趙宏在任天橋投資開發公司總經理期間存在經濟問題。不久,另一封舉報信飛到區反貪局:趙宏的老部下、天橋文化房地產有限公司總經理王志民涉嫌經濟犯罪。
莫非是一起窩案?接手此事的反貪局偵查員隱約覺得此案「極有可能是一起由團夥操縱的大案」。幾經查找,終於發現了問題線索。
2000年10月9日,宣武區反貪局的幾名工作人員出現在趙宏面前:「你被捕了!」
對這個曾經年輕有為的人從高官淪為階下囚,北京市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張笑英十分惋惜。她在接受《法律與生活》半月刊記者採訪時說:「趙宏本應大有作為,但是,他在從公務員轉換為國企經營者的過程中蛻變了。」
趙宏競選副區長失敗後,「棄政從商」,擔任了北京市天橋投資開發公司總經理。帶著競選失敗的心理陰影從商,趙宏的興趣發生了微妙的變化:1998年1月,在向內蒙古自治區人民銀行售房的過程中,提出了「中介費」問題;1999年11月,在向湖南菸草公司售房時,再次涉及中介費,這兩次他以中介費的名義合計拿走28.5萬元。1999年10月,他又夥同他人挪用其他單位暫存在他任職的公司的200萬元進行營利。
「不少貪官有『棄政從商』的背景,有了自主權之後就開始撈錢。」張笑英說。「隨著機構精簡和政體改革,不少公務員轉為國企管理者,他們的演變應該引起重視。」她強調。
陳洪喜貪污2200萬和冀黨生侵吞2600萬的特大案件都證實,張笑英的話絕非危言聳聽。
冀黨生曾是北京市計委副主任,這個有著研究生學歷的人,在「棄政從商」不久,就開始經營以公化私的「事業」。
在國家機關工作了近20年的陳洪喜是原機械工業部經濟調節與國有資產監督司企業財務處處長,後來出任中國物質公司財務總監和財務總稽查。因為挪用30萬元公款為自己購買住房,陳洪喜進入了北京市檢察院反貪局偵查員的視線。一查,竟發現身為國家公職人員的陳洪喜夫婦名下分別有兩家公司。深入查下去,觸目驚心的事實令見多識廣的辦案人員慨嘆不已:1993年,任機械電子工業部財務處副處長的陳洪喜借管理賬外資金之機,在豐臺一家銀行開設了賬戶。3個月後,機械和電子分家。為了繼續控制和使用這個賬戶,他把本應上繳的財務章、法人名章等悄悄留了下來。幾年後,機械部改組為機械工業委員會。利用機械部最終結算的時機,他把大量清算回收的資金轉到了這個賬戶內。至此,關於這個賬戶的事情成了只有他知道的秘密,但他知道這筆錢依舊姓「公」。
1998年6月,國家機關再次作出重大調整,機械委改為機械局。這次,他主動提出調動工作。在離開前,領導要求他以書面形式交接工作,他說「沒什麼好交代的」,背地裏把2200萬公款轉移,全部購買了國債。
2002年11月,陳洪喜被判處無期徒刑。這樁大案被中紀委作為借國家機關轉軌改制之機,侵吞國有資產的警示案例。
在國企「一把手」貪官頻繁撞入法網的情況下,反貪局對有關案件的研究發現,「機構改革中新舊機構間的財物交接以及企業改制中股權變更是當前犯罪份子鑽改革空子作案的主要環節」。王雙進告訴記者:「在機構改革過程中,由於一些機構撤銷合併、領導更換、人員分流,出現人心不穩、工作交接不細、缺乏監督檢查的現象。」這些都是犯罪的隱患。
「窗口」公司,高官成了失敗商人
2002年12月12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對京澳公司原總經理蔡季良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這意味著,蔡季良成了北京市有史以來第二個被判處死刑的正局級高級官員。
面對這樣的結果,參與偵破此案的偵查員金志航說:「蔡季良受賄近90萬元,卻給國家造成1.8億元損失,這麼大的反差讓我很痛心。同時,我也為他本人從高級官員到死囚的人生惋惜。」
2001年1月4日,是新的一年第一個工作日。這天,「從紀委接一個正局級幹部涉嫌經濟犯罪案」的材料送達北京市反貪局。第二天一大早,偵查二處偵查員金志航等人冒著一場罕見的大雪,趕到了市紀委,從這裡接下了蔡季良涉嫌受賄一案的29本卷宗。1月10日,代號為「1.10」的專案組成立,金志航是成員之一。
漸漸地,金志航對蔡季良輝煌的過去有所瞭解:他於1959年參加工作,擁有一張在同齡人當中頗為耀眼的大學文憑。作為長期從事水利工作的專家,他曾是十三陵水庫技術革新主要成員,長期擔任北京市防汛指揮部副總指揮,在被派往澳門擔任京澳公司總經理之前擔任市水利局常務副局長的職務。對北京市水利工作的貢獻,可圈可點。
人們常常用「窗口公司」來形容政府開在境外的公司。帶有「窗口」公司性質的京澳公司的背景非同尋常:早在澳門回歸之前,北京市有關方面就和澳門現任特首何厚鏵之父何賢關係非常友好。為促進北京與澳門的經濟文化交流,上世紀80年代初,市政府決定在澳門設立一家公司。1981年4月,京澳公司在澳門隆重成立。為了表示支持,何賢等澳門商界名流都在京澳公司參股。公司被扶植起來後,他們悄然隱退,「京澳」成了由北京市政府完全控股的公司。因為不凡的身世和成功的運作,「京澳」蒸蒸日上,不僅各項業務生意紅火,多年來也在亞運會等公益活動中起到了橋樑作用並為澳門回歸做了大量工作。十幾年間,京澳大廈巍然矗立在澳門特區中央,「京澳」作為北京市政府開在澳門的一面窗口,聲名赫赫。
1993年底至1994年初,東南亞經濟萎縮,京澳公司也受到衝擊,面臨虧損。正在這時,「京澳」雪上加霜,遭遇了一夥來自馬來西亞等國的國際騙子,兩三千萬港幣付諸東流!在這種情況下,北京市決定水利局常務副局長蔡季良出任京澳公司副董事長兼總經理。
京澳公司實行總經理負責制,自1994年8月上任後,由蔡季良負責公司的全面工作。
在案卷材料中,金志航看到了澳門外資銀行發給北京市政府的幾份書面函件,稱京澳公司拖欠銀行巨額貸款,在多次催發還款通知書的情況下仍拒不還款。
函件引起極大震動,北京市政府有關領導當即批示對京澳公司的財務進行審計。審計結果出乎許多人的意料:截止到1999年6月,客戶欠京澳公司的款已達1.93億港幣!
當初,蔡季良抱著再創輝煌的心態走馬上任,為什麼會落得如此結果?
開展深入調查前,金志航他們這些反貪高手遇到了難題:蔡季良患嚴重乙型肝炎,正處於傳染期,隨時有生命危險!
在地壇醫院見到蔡季良時,金志航心裏不禁咯噔一下。臉色灰黃的蔡季良蜷縮在病床上,一副有氣無力的樣子。問到有關問題,他要麼避而不談,要麼說那是市領導的決策和自己無關。首次交鋒的收穫不大。幾天後,春節到了。除夕那天,一位偵查員拿著從家裡帶來的餃子走進了病房。熱氣騰騰的餃子下肚後,蔡季良頓時淚流滿面:「沒想到,監護治療期間,我還能得到平等待遇。」望著他滿頭華髮,金志航心裏也很不是滋味。雙方間生硬的關係一下子緩和了。然而,蔡季良對待案件的態度沒有變化。在這種情況下,專案組決定繞開「口供」,直接查找行賄人。
經過艱難查證,問題的焦點集中在「信用證」三個字上。
信用證是銀行出具的一種保證本國進口商有支付能力的書面承諾付款文件。目前,世界上有三分之一的國際貿易採用了信用證支付方式,其中,相當一部分信用證業務起到了間接融資的作用。京澳公司擁有信用證使用資格,既是銀行對一個企業信譽度認可的表示,也是企業實力的象徵。
蔡季良到任後,盲目擴大信用證使用額度和範圍,從接手時的1家銀行授信額度的0.9億港元發展到幾家銀行的2.6億港幣。接著,他中止了京澳公司原有的全部客戶關係,自己建立了一個新的客戶群--這個客戶群集中在沿海地區,其中不乏從事走私等違法犯罪生意的人。之後,他一方面冒險違反規定操作,直接用授信額度和客戶簽合同,另一方面把信用證借給這些客戶使用。辦案人員為其中一家客戶粗略算了一筆賬:這家公司先後用京澳的信用證貸款125筆,累計高達4.42港元!第一筆資金回不來,那些客戶就用新債還舊債,結果債務的雪球越滾越大。他們一步步查下來,竟然發現這些公司大部分不僅沒有償還能力,而且已註銷不復存在!這就意味著大量國有資金落到了個體戶手裡。最終,京澳公司1億多元資金打了水漂。
蔡季良另一個驚人之舉是盲目擴張。在很短的時間內,他在內地成立了8家由京澳公司參股或控股的涉澳企業,這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全部由他親自擔任。在項目增加的同時,管理出現了混亂,這些公司全部虧損,所有投資付諸東流!
最終,客戶和子公司的債務一道把「京澳」推進了萬劫不復的深淵!京澳公司背上了巨額債務,市政府對外資銀行擔保函的使用也因此受到影響。
偵查員在查證中發現,蔡季良給國家造成巨額經濟損失的過程中,自己卻從中有所「收穫」--近100萬元的受賄問題暴露。
多數行賄人就是蔡季良發展的京澳公司客戶。其中,蔡季良違法為一個客戶開具信用證,京澳公司損失8708萬元港幣,對方送給他20萬元人民幣!
蔡季良案發後,北京市政府決定由北京城市開發集團接管京澳公司。
2001年春節過後不久,金志航他們到廣東調查取證時,在拱北海關,有人指著澳門特區繁華地帶一幢高樓說:「那就是過去的京澳公司。」得知為了清償債務,20多層的京澳大廈的多數樓層已經**,京澳公司如今整體縮減在一個樓層後,一個個禁不住搖頭嘆息。
雖然,他們在後來偵破此案時為國家挽回了近8000萬元損失,但因為流失的上億元國有資產,沉痛的感覺久久無法釋懷。
在金志航不算長的職業生涯中,碰到發生腐敗問題的「窗口」公司,「京澳」不是第一家。他在接受《法律與生活》半月刊記者採訪時說:「『窗口』公司出問題的太多了!」
據瞭解,在香港和澳門回歸前,像「京澳」這樣的「窗口」公司由新華社香港分社或澳門分社在組織上代管,經營上自行管理。
金志航在辦案中瞭解到,京澳公司的董事長在北京,只是偶爾管一些簡單事務。而蔡季良在業務等方面也從不讓人插手。他感慨地說:「腐敗空間太大了。」
這種現象的出現讓北京市政府非常震驚。在辦理蔡季良案的過程中,北京市的開發、財政、紀委和反貪多個部門一起進行了討論。面對蔡季良權力集於一身的情況,大家都感慨:「他的權力太大了。」他雖然握有大權,但是沒有大公司的經營管理能力,財務制度不健全,也沒有財務匯報程序。
金志航說:「誰來監督和制約『窗口』公司,如何監督和制約確實是個值得探討的問題。」通過辦理蔡季良案等案件,他覺得,把不懂得經營的官員派去做總經理,即使不產生貪污受賄,也可能滋生瀆職犯罪。
跨國興訟,成功追回境外國資
2003年4月3日,北京市數額最大的局級幹部經濟犯罪案落下帷幕:北京城鄉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兼恆萬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45歲的李化學被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4月15日,主辦此案的北京市反貪局二處檢察員彭唯良在接受《法律與生活》半月刊記者採訪時說:「這個案件不僅是北京市所屬局級幹部數額最大的案件,而且涉案人挪用、貪污、受賄經濟犯罪罪名齊全。」李化學僅貪污就高達上千萬,創了北京之最。
李化學的貪污犯罪的過程發生在境外。反貪局局長王雙進說:「一些犯罪份子看準了監管較為薄弱的國際貿易和國際投資領域,利用企業在外投資、經營的機會,撈取個人的利益。」他特別舉了蔡季良和李化學的例子。
2000年1月1日凌晨,新世紀的太陽即將冉冉升起之時,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的李化學突然出逃。逃跑事件引起了有關領導的高度重視,1月4日,李化學案被交給北京市檢察院反貪局辦理。當天,案件的初步材料到了彭唯良等人手裡。
拿到材料一看,已經做了近20年檢察官的彭唯良頓時驚呆耍豪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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