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各國打工政策
◎加拿大打工只能在校內
加拿大移民法規定,只有加拿大公民或具有加移民身份、年滿18週歲者,才能在加拿大合法工作。按規定,外國留學生是不可在校外打工的,但在學校可以打工,而且工資不上稅。
加拿大有關法規規定,外國留學生在學校打工,不能超過一定的小時數,不能影響學習。例如,如果一個學生一個學期有5門課(全職學生),那他就根本沒有什麼時間在校打工;如果上3門課,他就有時間打工。主要看學生自己的學習進度,如果你想早畢業,一學期修5門課,學習負擔會相當繁重,壓得你喘不過氣來,哪有時間和精力打工?不過,也有修5門課還在學校圖書館打工賺零花錢,而且學習成績也不錯的同學,但這只是鳳毛麟角。
留學生在校內打工的崗位主要有圖書館、學生食堂、留學生服務中心,另外還可以幫助看管實驗室,為教授做一些收集資料的工作等等。
有的學生在城里加拿大人開的店裡偷偷打工,一小時6.5加元(1加元約合人民幣5.22元),老闆給現金,不扣稅。聽說在多倫多市,大多數外國留學生在校外打工掙學費,據說移民局也知道這種情況,但基於打擊力度複雜而繁瑣等種種考慮,也就睜一眼閉一眼了。
加移民法還規定,任何僱主聘請沒有移民身份的外國人工作,必須上報移民局,並按規定申請工作簽證,否則僱主要受到經濟處罰,甚至被吊銷營業執照或判刑。(張文英)
◎法國第一年不能打工
老田是我朋友的朋友,二十出頭,卻得了個「老」字開頭的稱呼。自從他去年秋天從巴黎到外省去上學,我們已很久沒有聯繫了。沒想到,這次在「老佛爺」閑逛時碰到了他。
原來風流倜儻的老田現在一臉滄桑,真叫我大吃一驚。我問他最近忙什麼,他嘆了口氣說:「在『陳氏』打工,每個週末兩天。」「陳氏」是法國最大的華人超市,坐落在巴黎華人區。其熟食部出售各式各樣的熟食,其中以「琵琶鴨」、「烤鴨」等各種鴨子而聞名。看他臉上的倦怠就知道他工作得一定很辛苦。
老田說自己每週工作兩個全天,能掙90歐元(1歐元約合人民幣8.18元)。除去往返巴黎的交通費15歐元,剩下的足夠自己一個星期的吃和用了。只不過老田每週五要從外省坐火車趕到巴黎,然後在同學家借住一晚,第二天一早爬起來去上班,辛苦一個週末以後,再乘火車回到外省的學生宿舍。
看著他匆匆離去,我眼前浮現出他賣力而機械地為鴨子塗上各種調料送進高溫烤爐的情景。那以後,每當我到「陳氏」熟食部買烤鴨,都會想會不會碰巧買到老田做的那一隻呢?
法國教育部規定:留學生第一年學習期間禁止打工,以便學生們有足夠的精力學習。所以,大家在出國前一定要準備好起碼一年的生活費用。在法國,有了各種對學生的優惠政策,我們可以把這個數字估算在7000至9000歐元上下。第二年,也只有已開始專業學習的同學才有資格領工卡。所謂工卡,就是你和僱主簽合同後從警察局領到的工作許可。沒有這張工卡,你就是「黑工」。而萬一老闆被警察局抓到用「黑工」,他就會吃不了兜著走,罰款是沒商量的。
在法國,打工的最低工資為每小時7.5歐元,工作一天能拿到45歐元。一般來說,沒有特殊技能、從事體力工作的留學生都只能拿最低工資。
◎澳大利亞須申請打工簽證
在澳留學費用雖比歐美低,但中學生僅學費和食宿一年至少需1.4萬美元,大學以上留學生則需要2萬美元左右。為了減輕家庭經濟壓力,很多留學生在業餘時間外出打工,掙些補貼。
澳大利亞有關部門對學生打工有明確規定,據堪培拉教育局官員介紹,申請打工的學生年齡必須在18週歲以上;必須持有允許打工的學生簽證。違者將被取消學籍,遣返原籍。
具體手續是這樣,留學生可憑入境時持有的571類(學生)簽證,在學校或移民部領取允許打工的學生簽證申請表,然後到移民部申請更換允許打工學生簽證。如得到批准,即可打工。
學校的規定是,學生每週打工不得超過25小時,假期可適當放寬。據澳大利亞國立大學的留學生介紹,申請打工簽證是一回事,但具體打工又是另一碼事,這裡沒有多少活,僧多粥少,往往找不到活干。(李景衛)
◎日本打工有時間規定
在日本,本來對留學生的打工行為並沒有什麼規定,但隨著以學習的名義來日,實際上是為了打工賺錢的人大量增加,日本政府於1990年6月出臺了一個法規,規定需要打工的留學生,須首先取得大學的同意,然後憑學校的證明、僱用單位的契約書(註明工作內容和時間等)、外國人登錄證,到入國管理局(移民局)申請一份「資格外活動許可」,之後才可以開始打工,同時在時間上也做了詳細規定。理由是留學生來日不是為了賺錢,也不應該依靠打工來支付所有費用,包括學費和生活費。
在日留學生中主要分兩種,即持「留學」和「就學」簽證的外國學生。持「留學」簽證中的大學和短大生、專門學校生被規定在1日4小時內(或者一週不超過28小時),但是,從7月1日到8月31日的暑假期間,每天允許工作8小時。「留學」簽證中的大學院聽講生、研究生(進入碩士生之前),或者大學、短大的聽講生所受限制更大,一般只允許每天打2小時的工(或一週不超過14小時),但和上面一樣,從7月1日到8月31日的暑假期間,每天允許工作8小時。持「就學」簽證的語言學校學生,每天打工時間規定在4小時以內(或每週28小時)。
除了以上一般規定之外,如果超出以上時間,可根據具體情況提出申請,入管局有可能予以允許。要注意的是,有一些工作是禁止留學生從事的,如妨礙本來學業的工作、陪酒等色情行業的相關工作等。(扶聲)
◎美國打工要有「工卡」
來美留學的學生一般持兩種簽證,即J1公派學生簽證和F1私人學生簽證。根據美國移民局規定,持J1簽證的正式學生每週可工作20小時,但工作性質必須跟其學業有關;持F1簽證的學生每週也可以工作20小時,但工作範圍必須在校園之內。縱觀美國校園的工作,體力活居多,比如在圖書館整理圖書,在食堂打掃衛生,賣飯菜等等。這些工作所得的工資是美國的最低工資標準,即每小時5.75美元。這樣,一個月下來也不過460美元,能餬口就不錯了。
移民局關於每週20小時的規定只是對正式學期而言,在夏天是可以工作40小時的,而且不必限制在校園內。但在找工作之前,必須去學校的國際學生辦公室辦理工作許可手續。之後,再去移民局辦「工作許可證」,即「工卡」。許多留學生都把夏天看成是「掙錢」的好機會,而且一般首選中餐館。中餐館裡的工作種類很多,最低的可能是去擇菜、洗碗,然後有在廚房裡切菜、看油鍋的,還有在堂上清理桌子、倒水倒茶的,再就是領位,最好的要算招待。因為招待不但拿底薪,還拿小費。在美國小費一般是飯菜費的15∼20%。要是做其他的,恐怕連聯邦最低工資都拿不到,因為一般中餐館不大認什麼國家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