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青:江澤民唱明瞭!只給劉曉慶留一條命


劉曉慶知不知道她栽在誰手裡了?知道的門兒清。
江澤民唱明瞭!只給劉曉慶留一條命!

所以,劉曉慶的精神被擊垮了,她現在只想保住命!

劉曉慶的性子很剛烈,照她自己的話說是敢愛敢恨,八十年代和萬里的兒子萬老二談戀愛時,因為老二插空兒偷了點兒腥,讓她一個嘴巴把「愛情」打到五里霧外。後來和陸定一的兒子談戀愛也無疾而終。

歷代演員和高官是分不開的,高官喜歡結交名角,名角喜歡攀附高官。後來劉曉慶也知道自己的個性無法做高官的兒媳婦,就只在藝術圈子裡打轉轉了。

也許是她的成名之路太順了點兒,又因為她成了名女人、億萬富婆,再加上人聰明,有才華,所以大部分人都讓著她,只有她挖苦別人的份兒,沒有人成心跟她過不去。但夜路走多了,也會撞上鬼,劉曉慶作夢也沒想到,她在鄧家撞上了江鬼江澤民。

劉曉慶的偷漏稅問題一時成為全球華人圈子裡的新聞,不知從哪裡鑽出來的王建中躲躲閃閃但堅決要置她於死地。1993年國稅局開始注意她,查她的賬,派人跟蹤她,都到了掘地三尺的地步,沒有查出毛病。新華網說在1996年劉曉慶出現了偷漏稅問題,這不是笑話嗎?

據重慶商報31日報導,重慶商報記者12月30日採訪了曾為王建中告劉曉慶欠款1000萬案出任原告方律師的重慶紅剛律師事務所的朱紅剛,據朱律師透露,在劉曉慶涉嫌偷稅案中,王建中的確起了不少作用,但許多人不知道,另外還有一個鮮為人知的神秘人物,她就是為司法機關提供了最致命證據的李姓女子,朱律師說,她才是劉案最關鍵的核心人物。報導引述朱律師的話表示,該女子與王建中不同之處在於,她是女人,心比較細,所以一直「留了一招」。

王建中一進公司就要管賬,那個新進來的李姓女會計每天都把公司的賬「記錄」下來,不為栽贓陷害她用不著費這麼大力氣、兜這麼大圈子。原來江澤民派了特務鑽進了曉慶公司!

2003年4月27日湖南衛視《背後的故事》播出了《誰把劉曉慶送上法庭》(上),記者26日獲悉,劉曉慶最後一任法律顧問李國榮直指王建中根本就不是劉曉慶的經紀人,並披露劉曉慶現在的辯護律師是由曾和劉曉慶在拍《芙蓉鎮》時產生過感情的姜文所請。

5月1日趕到長沙的李國榮認為劉曉慶從來就沒有經紀人,王建中根本不可能是劉曉慶的經紀人。在所有的案件中,也從來沒有王建中作為原告、劉曉慶作為被告的案件;王建中曾狀告劉曉慶並要求償還1000萬這個官司也由於王建中主體資格不符合而被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王建中向高院上訴後又被駁回。奇怪的是,至今王建中依然底氣十足,還和劉曉慶沒結沒完!

劉曉慶案前期代理律師說過:劉曉慶被帶走時,看著她的背影,我心裏很難過。在場的保姆也哭了。我覺得劉曉慶作為一個女人自己闖蕩這麼多年很不容易,很讓人惋惜。她是一個很要強的人,不願欠別人的人情,出了事願意一個人扛。她的公司出現了偷漏稅犯罪行為,她可能有很多難言的地方。

劉曉慶的難言之隱是在江澤民狗屁不是時得罪了他。

想當初,江澤民剛知道鄧小平家的門沖哪邊開時,樂得屁顛兒屁顛兒的,門兒裡的人很多,誰是誰還摸不清,所以江澤民無論見了誰都一點不馬虎,對孩子照樣點頭哈腰──萬一這位是鄧小平的孫子、外孫子呢!

那時候劉曉慶是誰啊,到鄧老爺子家平趟,說話又有趣,凡是她在時場面都火爆。江澤民那個時候嘴巴上抹了蜜,雖然在年齡上做劉的長輩綽綽有餘,可還是把她使勁兒抬到輩兒上,一口一個「曉慶妹妹」、「曉慶妹妹」,叫得那個甜!

劉曉慶可不吃這一套,她保持著高度警惕,絕不和江平了輩兒,為了斷江的邪欲,劉曉慶硬用「江叔叔」把「曉慶妹妹」給巧妙地撅了回去。這一點她就不如宋祖英靈活。

劉曉慶在四川軍區當過兵,雖是文藝兵也下過連隊、受過軍訓,可江澤民不知為何拿槍都發抖。太子黨說,想當年劉曉慶擠兌起江澤民來,不但端著架式、拿腔拿調兒,還踩著鑼鼓點兒:「您一天兵都沒當過,曉慶我還拿過槍呢,」擺出說台詞的架式,劉曉慶譏諷地娓娓道來,「您還拿槍啊,您應該閃遠點兒,您別走了火把自己的大肚囊子給崩了!」

在大家的哄笑聲中,江澤民抱著肚子呵呵一樂,有時還誇「曉慶妹妹」幾句,那架式真讓人覺得,這人不錯,肚量大,開得起玩笑。誰知道等到時機成熟,他的報復之心真是可怕至極!

去年底,劉曉慶的案子還沒有結論,江澤民就已經讓人把她的所有房產、連公司的房產都變賣了。原先說經過半年的辛苦追擊查實她偷稅196萬,但幾天之後就莫名其妙地變成了一千四百多萬,案子沒了結,趕快先把她的19棟房子全用最低價拋出,抄了她的老窩,讓她活無立錐之地!

江澤民讓辦案的人直接了當地告訴劉曉慶,只給她留一條命,條件是閉嘴,不許再把江澤民的糗事抖露出來,但當年在場的太子黨們可還記得清清楚楚的,他們的嘴可沒封上!不過,好強的劉曉慶在強大的壓力下精神徹底地崩潰了!

太子黨說,如果她能寫本書,揭露一下江澤民就好了,可小命在人家手裡攥著,說起來容易做起來實在太難,不過留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只要她還能堅持活下去,總有真相大白的一天。

新華網2002年12月13日在《賬面偷漏稅金額達196萬元 劉曉慶最多判七年》的報導中說:《財經》雜誌披露,專案組查實賬面偷漏稅金額達196萬。五天以後,新華網卻報導說,劉曉慶的偷逃稅金額由196萬元猛增至1458.3萬。

最不可思議的是,記者在劉曉慶的一律師處看到了2002年年10月10日和11月20日稅務機關向劉曉慶公司和劉曉慶個人分別發出的5份《稅務處理決定書》。其中兩份是劉曉慶本人的,偷稅2萬7千多元,再加上兩倍罰款共8萬1千8百多元、應補各項稅費5萬5千9百多元,劉曉慶個人被罰款總金額為13萬餘元,其他三份涉嫌偷稅金額均為公司行為。

既然去年10月10日和11月20日稅務機關已經向劉曉慶公司和劉曉慶個人分別發出的5份《稅務處理決定書》,劉曉慶個人被罰款總金額為13萬餘元,為什麼過了半個月,在12月13日,新華網卻說劉曉慶的偷逃稅金額是196萬元?過了五天又猛增至1458.3萬?196萬元是哪裡來的?1458.3萬又是怎麼算出來的?

新華網可是咱國家的第一大網啊,不是江澤民個人的網站啊,「江澤民」可不等於「中國」啊,為什麼江澤民耍流氓耍無賴,非逼著咱「中國」也必須耍流氓耍無賴?這不是給咱國家抹黑嗎?

據《北京青年報》和《21世紀環球報導明星週刊》報導,隨著劉曉慶偷稅案被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該案案情再次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

南方都市報2003年2月27日報導,2月24日,劉曉慶的一位律師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因為缺乏對劉曉慶個人犯罪指控的核心證據,「劉曉慶可能會被免予起訴,」該律師解釋道:「目前有關部門主要是針對曉慶公司偷稅行為調查與起訴,劉曉慶個人只是承擔法人犯罪中的法定代表人的責任。」。

1千4百多萬被恢復到13萬元,這不是天方夜譚,這表明有人實在看不過去而插手,表明中國的政局已經不是江澤民一手遮天。

江澤民告訴劉曉慶只給她留一條命,可是照目前國內外、軍內外的反江形勢來看,誰能保證江澤民能留下他自己那條命呢?

(人民報)(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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