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的貧困標準是人均每天消費1美元,按照這個標準計算,中國農村實際的貧困人口數量就更要大幅度超過官方數字。而聯合國確定的貧困標準,既不是以富裕的歐美國家為標準,也不是以貧窮的非洲和拉美標準,而是全球平均標準。
中國的貧困標準
據國家統計局的資料,1978年的貧困線為每年100元,即,一個人每年收入超過100元便不是貧困人口;1984年為200元一年,1990年為300元一年,1995年為530元一年,1997年為640元一年。令人費解的是1998年卻下降為635元一年,1999年更進一步下降到625元一年,2000年與1999年一樣。也就是說,中國人在2000年每天要是能消費2元錢就不是貧困了。
中國的農村貧困
據亞洲開發銀行在《2002年亞洲發展展望》報告,中國農村貧困人口由1994年的8000萬下降到2001年的3000萬以下,佔農村人口的3%。可這一數字是基於中國政府於上世紀80年代中期制定的貧困線標準計算的,遠遠低於每天1美元的國際標準。
國家統計局關於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統計:
2002年全國農村人均純收入為2253.42元,其中山西、安徽、河南、廣西、四川、重慶、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和新疆等14個省市自治區農村人均純收入低於2000元。按天計算的話,這些地區農民每天的平均收入不足5元。
城鄉差別
國家統計局資料:1998─2000年,我國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分別為2162元、2210元和2253元,而同一時期,城鎮居民人均收入分別為5458元、5888元和6316元,分別是農村居民收入的2.52倍、2.66倍和2.80倍。廣東《南風窗》雜誌曾發表過一篇對農民貧困狀況的評估報告,報告的結論是,按人均財產佔有量評估,城裡人是農村人的20到30倍!
國家統計局資料還顯示,我國農民收入增長幅度由1996年的9%每年遞減,到2000年,農民收入比上年只增加了1.9%。而同期。城鎮居民收入的增長幅度卻保持在7%左右。
城市貧困
據民政部截至2002年11月的統計,中國陷入極度貧困的城市貧民數已達1998萬人。今年3月新華社一篇報導則指出,中國目前有城市貧困人口約3000萬,佔城市總人口的百分之十!報導說,這一數字還在不斷上升。
這裡有一個問題,即,上面城鄉差別一組數字中所顯示的城市人口收入增加,到底都增加到誰的腰包裡去了呢?讓我們再看下面的一組數字便明白了:北京市政府在「2000北京經濟論壇」會上公布,在北京,最富有的20%的人口與最窮的20%人口財富之比達11倍,而發達國家的比例一般在6-7倍左右。也就是說,北京市目前的貧富差別已遠遠超過了發達國家。
原來,如果以北京為例的話,1998-2000年間城裡人收入高出農村居民收入的2.52倍、2.66倍和2.80倍,城裡人人均財產佔有量是農村人的20到30倍,高出的這部分都跑到20%的城裡人這些少數人手裡去了!
當然,就算是在財產佔有上完全沒粘邊兒的20%城裡人,還有沾上一點兒但不太多的60%城裡人,他們在享受公共服務方面,比如說教育,還是比農村居民好得多。但是,算過賬以後我們最少能明白一件事,那就是,中國的社會不公不是「城裡人」與「鄉下人」的矛盾,也並非般意義上的「城裡人」剝奪了「鄉下人」,而是有權有勢的那部分「城裡人」,在剝削壓迫無權無勢的「城裡人」的同時,也剝奪了無權無勢的「鄉下人」。
(《公民議政電子報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