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在八字論命中,男命有所謂妻星,妻宮之說,女命有夫星,夫宮之說。男命的妻星就是八字中的正財星,看此正財星所屬的五行是為日主之所喜,或為日主所忌,便可推測到此八字中妻星對其本人的喜忌出來。因為論命先排出八字,然後通過八個字的五行生剋辯證,取出對日主的喜忌出來,如果正財星是日主所喜的五行,則妻對其人有幫助;反之,正財星是日主所忌的五行,則妻對其人沒有幫助。女命的夫星就是八字中的正官星,如果正官星所屬的五行是日主所喜的五行,則為夫有助力,反之,正官星是日主所忌的五行,則夫少助力。
夫宮和妻宮是指日主〈即出日干的天干,或稱日干〉所坐下的位置。如某人出生日為甲午,甲則為自己,稱為日主或日干,而坐下的午,就是夫〈或妻〉宮了,因為午屬火,那麼就看這個午火對日主甲木為喜或為忌,便基本上可看出其人命中注定的婚姻是為喜或為忌了。所以論命最緊要的步驟是先要取出對日主的喜忌神,知道該命喜甚麼,忌甚麼,然後才能夠論得下去,喜忌取錯了,則全盤皆錯,所以命書說,取用神是論命之根本,而此喜忌神,是根據全局八個字的五行生剋制化辯證出來的。例如,有出生日甲午的一個命造,假如是生在夏天,又是中午時分出生,夏天本來就屬火多,月份的作用力在全局之中佔四至五成的力量,而中午時分又屬午火的時辰,這樣命局中火的比例已經很重,如果年和月干、時乾等四個字中,金水的比例很少,不足以平衡命中比例已經佔多的火,則此八字命中屬火太多,喜金水
為用,忌火再多也。此金水便是此命的用神,火則是忌神,現再看其夫〈或妻〉宮是午火,為忌神入夫〈妻〉宮,此命則可論為婚姻不得助力,亦可看出此命的先天宿世姻緣是來討債的,故在婚姻問題上須謹慎小心了。反之,同樣有一出生日為甲午的命造,因生在冬天天寒地凍之時,且又是半夜〈子時〉出生,冬天本來就屬水多,子時又屬水,如果其餘幾個字的配合後,命中仍是水太多的話,則此命可判為喜火為用,忌金水再多也。而此造的夫〈或妻〉宮是午火,喜神入夫〈妻〉宮,可論其為得夫〈妻〉之助力,夫妻關係必和諧美滿,亦可看出此命的宿世姻緣是來報恩的,即使是盲婚啞嫁,千里姻緣一線牽,也必能找到好的丈夫和妻子。
但有些八字中不見有正財星或正官星,尤其是從強或從若特殊格局中,全局只有某一行,或二行獨旺,其他幾行缺如,是否此種八字就找不到丈夫或妻子了呢?非也。因為八字論婚姻,要全面綜合各方面的訊息,正財星、正官星的喜忌,只是訊息的一種,而且,此種訊息的重要性,遠不及夫宮或妻宮的重要性。換言之,夫〈妻〉宮重於夫〈妻〉星也。所以如果在八字中看不見夫〈妻〉星的命,主要看其夫
〈妻〉宮的喜忌,即可論其婚姻的喜忌。但很多時候,在一個八字中,妻星與妻宮的五行並不相同,即其對日主的喜忌亦有異,例如發覺命中妻星得力為喜用,但妻宮坐忌神,則可論其婚姻失多於得;如果妻星為忌神,但妻宮為喜用,則論為得多於失,皆因妻宮重於妻星也。女命亦然,換作夫星和夫宮來論即可。如果在一個八字中,無論夫〈妻〉星或夫〈妻〉宮皆為日干的忌神,則此八字的婚姻定有問題,就須注意如何去化解了。反之,如果在一個八字中,夫〈妻〉星和夫〈妻〉宮皆為喜神,那就恭喜你了,幾乎閉著眼睛去找,也會找到一個好老婆〈或好老公〉,因為這是你過去世的善因修來的,千里姻緣一線牽,在你降生的同時,對方便追著你下來報恩的呢。
筆者在算命生涯中,甚至包括自己的婚姻,在此方面的應驗,簡直數不勝數,幾乎無一例外可逃開上述的原則。初出道時,按此原則去推算,有時發覺會有一、二成的人並不應驗,誰知幾年後,當初算過的人又找回來了,都說在後來的年份中,如當初所說,全應驗了。剛出來不久,曾給一中年女士推算,明顯夫宮為忌神,於是斷其婚姻會有隔角,須小心為意。但此女士說:沒有呀!夫妻間一直相安無事,先
生大她十幾年,為事業有成的生意老闆,很能遷就她,我唯有囑她小心些是了。誰知三年後,她又再來找到我,拿出當年我給她推算的錄音帶,說當年關於她婚姻的推算全應驗了,現在她已經離婚了。再有一朋友的親戚,邀我到她家去批算,八字排開後,官星為喜用,為官貴格,且一路行順運,應已事業有成,職位亦有,唯一的缺陷是夫宮坐忌神,根據夫宮重於夫星的原則,其婚姻仍當失多於得論。但當時她先生亦在場,屬於老實木訥之人,自然其貌不揚,唯事事遷就她,我們進屋之後,都是她打點叫她先生沖茶拿杯的,後又叫他上街買菜煮飯等,顯然她是一家之主,丈夫事事遷就她,婚姻何來不幸福?但我深知論命得憑論據,不能憑外表和察言觀色的,於是我直言:你樣樣都好,工作順利,事業如意,職位亦有,唯一不滿意的就是,自認為婚姻不理想,夫妻同床異夢,有夫妻隔角之嫌,凡事宜忍耐則......說到此時,她滿臉通紅,我亦適可而止。出來之後,我問朋友,假如不是看八字,我真的看不出她們一家會有甚麼不好的事,究竟是怎麼回事?朋友說:剛才都讓你說對了,她的確樣樣都好,就是不滿意她的婚姻,先後幾次吵著要離婚,因為嫌她先生太木訥,太老實,太不活潑,長相平庸,不夠風趣等,要不是她家父母反對,及先
生個性溫純,從不敢與她爭吵,恐怕她早就離了婚了。天那,難道這也會成為離婚的理由嗎?可見一個人的夫〈妻〉宮不利,總會有法子讓你感到自己的婚姻是不幸福的,讓你去償還這筆宿世所欠的業債。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