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3年10月12日北京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發布以來,城區禁放煙花爆竹到現在已經是第10個年頭了。從普法的角度來講,這個法規可說已是家喻戶曉。但就是這樣一部家喻戶曉的法規,卻遭遇到了越來越尷尬的挑戰。「近年來燃放煙花爆竹的現象有所回升」成為新聞報導中不斷重複的一句話。
記者在北京市禁放辦瞭解到,儘管今年北京市加大了對違禁燃放煙花爆竹的懲處力度,將罰款的額度提到了最高的五百元人民幣,且執法人員與往年相比有增無減,但今年鞭炮之聲還是不絕於耳,僅年三十夜,全市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的火災就達67起。
家住崇文區的任先生告訴記者,特別是年三十、初一和初五這三天,耳中的鞭炮簡直是響成一片,「不知道的人還以為,北京已經取消了禁放煙花爆竹的規定了呢。」
《北京市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第一條明確指出:禁放是「為了保障國家、集體財產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防止環境污染,維護社會秩序」,這是北京市制定本規定的理由。每年春節,因燃放煙花爆竹而引起火災、致傷致殘的事例在媒體上都有不少報導,燃放煙花爆竹帶來損失確實不小。就在正月初一,一位取名為「難過」的小網友還在本網的市民留言板發帖說:我們樓下的一小孩炸手了,他爸爸讓他放炮的結果是右手指姆完了。
政府說
今年,國內一些大城市對在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開禁,連大洋彼岸的紐約市也傳來農曆春節期間華人可以放鞭炮的消息,這給北京市的禁放工作帶來了一定壓力。 但在節前召開的禁放工作會上,北京市再一次重申了堅持禁放不動搖的決心,「市場管嚴,禁放不松。」
春節燃放煙花爆竹非常普遍
市民說
「但春節不放炮,那還有什麼年味?」愛在春節鬧點動靜的市民也有他的理由。「爆竹聲中除舊歲,將春節放鞭炮這一傳統而且非常有喜慶氣氛的習俗非要列入禁止之列,那還叫春節嗎,不如叫放春假得了。」
學者說
有學者還把此上升到了理論高度,和逛廟會,包餃子一樣,放鞭炮可以說也是春節「文化生態」的要素之一,春節放爆竹中國幾千年的傳統,有它存在的必然。近年來洋節在中國越來越時興,我們應注意保護中國的過節傳統。
執法部門說
對於此事,執法部門有面對怎樣的情況呢?春節前夕,西城區公安分局公布了舉報違禁燃放煙花爆竹的熱線電話66051849。但記者今天採訪得知,幾天來很少有人撥打這個電話,春節是個喜慶的節日,誰又會為放個爆竹的事動肝火呢。值班民警告訴記者,發現違禁放炮者,執法人員大多以說服教育為主,加上燃放者眾,確實也不好管理。
據瞭解,放炮者中還有一種惡作劇心態,就想看看警察管不管。記者採訪到的一個男孩子就這麼想而且還試了一把。還有不少人更與警車玩起了捉迷藏的遊戲,往往警車一到,空無一人,警車一走,炮聲又起,聲聲爆竹中,暗含著一絲無處著力的尷尬。
人大代表說
其實這幾年北京違禁燃物煙花爆竹現象抬頭的現象已經引起了注意,今年北京兩會,有人大代表就提交了議案,對這一現象回潮的原因,現象和措施進行了思考並提出了建議。作為一部嚴肅地方性法規,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和實際情況之間出現的這種不和諧,不是一個小事,這幾年大家一直在談論。
啥樣「年味」符合現代都市的形象
禁有禁的道理,放有放的理由,兩下碰撞的結果是,一部通過嚴格的法律程序審定公布執行的地方性法規在被很多人違反著,春節的喜慶氣氛掩蓋不了「一聲炮響四方尷尬」這樣一個現實--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公布10年,眾人皆知卻犯者甚眾,此尷尬一;
市政府年年抓禁放,投入甚多而收效反彈,此尷尬二;
違禁燃放者知法而犯,違禁取樂而不自省,第三是尷尬了那些克制了自己放炮的樂趣,卻被接連傳來的爆竹聲騷擾的守法市民。
最尷尬的是正在努力邁向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的北京,這個在很多方面都領先全國的首善之區,它的形象被爆竹燃起的硝煙,蒙上了一層難以說清的灰塵。
當然,說一通尷尬不是我們的目的,我們也不指望這一現象能馬上改善,是立法的原因,是執法的原因,還是公民守法意識的原因?記者採訪中得知,人大代表們已經就此向市人大提交了議案,相信會有措施出臺。不過大家都從自己做起最好,「莫因善小而不為,莫因惡小而為之」,按經驗,正月十五那天,往往會上演最後的瘋狂,在法律還沒有放開燃放煙花爆竹的禁令之前,咱就先停停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