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理上講,國有企業屬於全體國民,國企負責官員只是擔任經理和看守的角色。但是在與外資交易中,官員卻直接出面對國有資產進行處置,在既沒有公共監督又沒有民主參與的情況下,國企官員難免不上下其手,從中漁利。這好比僕人背著主人擅自將主人的資產出售或轉讓並從中獲利,致使主人的利益受到嚴重損害。
不少人以為,中國加入世貿,與國際接軌,有助於法治秩序的建立,有助於遏制腐敗。然而正如我上面所說,腐敗主要發生在僕人背著主人擅自處置主人的資產這一環節,這和僕人在與外人做交易時是否遵守市場規則沒有多大關係。要克服腐敗問題,關鍵是主人必須獲得主人應有的權力,也就是說,國民須對國有資產的處置有監督和參與的權利。
眾所周知,在中國,只有經濟改革沒有政治改革,只有市場化沒有民主化。國人缺少起碼的權利,無法形成公共監督和民主參與,致使權力者巧取豪奪,化公為私。在很大程度上,中國的經濟改革過程,就是權力者巧取豪奪,化全民之公產為官員之私產的過程;中國的私有化,就是權貴的私有化。時至今日,公共資產已經嚴重流失,並且還在繼續流失,權力者大發橫財,貧富懸殊和兩極分化的現象令人觸目驚心。
針對當今中國驚人的貧富懸殊,不少人以為可以通過強化稅收建立社會保障系統來解決。可是,這種做法的前提是承認富人----首先是利用權力而暴富的那些人----擁有的財產都是合法的,而恰恰是這一點,現在被越來越多的人質疑。
預期今年三月全國人大將修改憲法。一般估計,這次修憲可能會加進保障私有財產的條款。
不少人反對將私產入憲,因為他們擔心此舉將導致把非法財產合法化。嚴格說來,私產入憲和把非法財產合法化並不相干。畢竟,保障私產不是保障非法私產,因此,人們仍然保有依據法律對非法財產進行追究的權利。私產入憲原本是改革的題中應有之義,問題是,在權貴私有化已經積重難返的情況下,我們將如何對待已經被權力者據為私有的非法財產?在社會正義已經遭到嚴重破壞的情況下,我們將如何矯正正義?
必須看到,這是目前中國所特有的一個問題,古今中外均無先例,所以直到今天,許多人對這一問題還缺乏足夠的理解。
不錯,二十多年來,中國經濟持續高速發展。於是,不少人說這是鄧小平路線的勝利,是只經濟改革只市場化不政治改革不民主化的路線的勝利。我承認這種觀點並非全無道理,正因為中國是在專制高壓下推行經濟改革,因此實行起來全無掣肘,格外順利,政府想漲價就漲價,想裁員就裁員,國營企業想賣什麼價就賣什麼價,想送誰就送誰;私有化的「交易成本」果然很低。
然而,中國的私有化卻有一個致命的弱點,那就是它整體缺乏合法性。俄國和東歐各國的私有化改革不管有多少問題,但是,因為是在有公共監督和民主參與的前提下進行的,因此,其基本的公信力與合法性卻無可置疑。雖然十幾年來這些國家多次政黨輪換,但產權配置的結果卻得到公認,不曾有、也不會有「秋後算帳」的問題。中國的情況恰恰相反。中國的私有化是在沒有公共監督和民主參與的前提下進行的,因此,這種私有化的結果就不會被世人所承認,由此形成的產權配置就沒有合法性。
說來也是,在中國,倘若政改不是過分地落後於經改,貪污腐敗不至於發展到今天這般惡劣,貧富差距不至於發展到今天這般驚人。倘若中共能在早些時候就開展政治改革,縱然某些權勢者一度獲取了較多的利益,民眾還不難予以包容,把它視為贖買,視為換取政治開放的不算昂貴的代價。可是,腐敗一旦太過分,而且這種過分的腐敗恰恰又是在殘暴高壓的保護下才造成的,也就是說,正是那些血腥鎮壓民眾的人同時又攫取了驚人的由民眾創造的共同財富,這又如何能讓民眾包容呢?我承認,當人民還懾於專制統治的淫威,還沒有發言權的時候,他們只好忍受,只好滿足於從權勢者的豪華筵席上撈一點殘羹剩菜。可是,一旦他們贏得了民主權利後,情況又會如何呢?
當然,我們可以設想,中共當局繼續採取只經改不政改的路線,繼續權貴私有化,只不過在掠奪瓜分之餘也給老百姓一口飯吃,並憑藉現代化的國家鎮壓機器,把一切「動亂」因素扼殺在萌芽之中,然後經過幾個世代,不法之財由於時間的流逝而換得某種合法性。但是,考慮到現代人平均壽命的顯著增長,考慮到信息時代各種重大事件記錄的完整精確,要讓後人忘掉眼下這段公開搶劫的歷史從而放棄追究,那實在是太難了,一百年都恐怕做不到。
有兩種可能性:一、如果在這段期間之內出現重大危機,中共的鎮壓機器失靈,各種被壓制的矛盾就會爆發,整個社會便可能陷入極大的混亂。如果在這種情況下才匆匆引入民主機制,恐怕也難收立竿見影之效。二、如果中共專制政權竟然挺過了這段漫長的歷史時期,一方面緩和了貧富差距,一方面通過時間使黑錢漂白,那只會使它對人權、民主與正義等理念更加蔑視。我們將面對的是一個更加自信因而更加驕橫並且更加強大的專制政權。顯然,這兩種可能的前景都令人恐懼,而後一種前景尤其恐懼。
因此,要避免上述兩種可能,唯一的辦法是現在加緊推動民主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