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後,宋賢發找人購買了3個電雷管,宋亞林拿出事先準備的20筒炸藥,裝入一隻密碼箱內,製成了爆炸裝置。兩人乘夜深人靜之時,竄至106國道桂東縣沙田鎮開山村寒嶺地段,將密碼箱放在公路中間。可是,連續兩個晚上,雖然有車輛經過該處,卻無人下車去撿密碼箱。
挖坑引爆仍未如願
用密碼箱引爆搶劫未成,宋亞林又與宋賢發商定,改為在公路上埋設炸藥的方法進行搶劫。宋亞林要宋賢發留在桂東縣沙田鎮等候,自己則返回汝城,竄至一家鐵礦偷了一包炸藥,購買了導火索、電線等,製作了一個爆炸裝置。還邀約了宋秀林共同作案。
1998年12月30日晚,宋亞林、宋賢發、宋秀林竄至106國道桂東縣沙田鎮開山村寒嶺地段,用鋤頭在公路上挖了一個坑,將裝有40筒炸藥的爆炸裝置埋入坑內,蓋上稻草。次日凌晨3時許,桂東縣個體運輸戶郭某駕駛一輛貨車經過該處,宋亞林拉動引爆裝置,致使該車嚴重毀損。宋亞林等3人見未炸著車上的人,故未敢上前搶劫。
一聲巨響兩死一傷
宋亞林一夥逃回汝城後,不甘就此罷休,想來想去,決定還是採用以密碼箱為誘餌的方法實施爆炸搶劫。
經過一番準備,3人於1999年2月6日晚10時許,攜帶一隻已製作成爆炸裝置的密碼箱,竄至106國道汝城縣大坪鎮潭集坳地段。按照分工,宋賢發到高處望來往車輛,宋秀林在路旁觀察周圍動靜,宋亞林負責放置密碼箱。次日凌晨3時許,宋賢發發現從廣東方向駛來一輛汽車,立即用電筒發出信號。宋亞林迅速將密碼箱放到公路上。過了一會兒,汝城縣個體運輸戶何某駕車來到該處。乘客何細春看到公路上的密碼箱後,以為是別人不慎丟失的,忙叫司機停車。車停下後,何細春與乘客康歡太一起下去撿密碼箱。兩人將密碼箱拿至汽車尾部,欲借汽車尾燈的亮光啟開密碼箱,看看裡面裝了什麼。不料在解密碼箱上的繩子時,密碼箱「轟」地一聲爆炸,何細春、康歡太被當場炸死,站在一旁觀看的貨主鐘某被炸傷(後經法醫鑑定屬重傷),汽車部分受損。躲在現場附近的宋亞林等3人發現車上還有未被炸著的人,還是未敢上前搶劫。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在公路上爆炸搶劫難以得逞,宋賢發、宋秀林便進行盜竊犯罪活動,不久便被抓獲歸案。宋亞林繼續進行爆炸犯罪活動。2000年9月26日,宋亞林竄至江西省上猶縣境內的公路上對一輛客車實施爆炸時,自己被當場炸死。公安機關以這起爆炸案為線索進行調查,於2001年8月將宋賢發、宋秀林從監獄押回汝城縣看守所審訊。在證據面前,宋賢發、宋秀林只好如實交代了宋亞林一起在桂東、汝城製造犯罪案的犯罪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