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的社論認為,香港回歸中國時,北京政府曾承諾「一國兩制」,香港保持原來的社會制度不變。現在加上這麼一條「顛覆罪」法律,等於是要一國一制,以法律方式要求香港人按照北京的政治意識形態標準說法辦事,今後香港再舉行紀念六四遇難者的集會等,就可能被定性為「顛覆罪」。因此該報社論題目是「香港自毀承諾」。
《華盛頓郵報》的社論說,五年前香港回歸時,有樂觀者認為,香港的政治自由之風會吹向大陸,影響中國。但令人悲哀的是,這種預測錯了;情形正相反,是中共的專制之風吹進香港。香港特首董建華不僅是北京一手安排,而且任職一屆後,在毫無建樹、民意低落的情況下,又在北京的扶植下再次連任。現在董建華們又要通過「顛覆……中央政府」的法律,那麼今後香港的法論功等民間團體和其他政治異議組織,也可能被鎮壓。香港的自由正在被蠶食。這篇題為「香港的禁令」的社論結尾說,「對於民主正在蓬勃發展的臺灣來說,看到香港這一切,很難想像他們還會對北京提出的一國兩制模式嚴肅看待。」
英國《金融時報》的社論開篇就悲涼地比喻說,「把一隻青蛙扔進燒沸的水中,它會蹦跳出來;但如果把它輕輕地放在涼水中,然後慢慢添柴加溫,它會在不知覺中被煮死。香港是不是這隻放在北京水鍋裡的青蛙?如果是,那麼顛覆罪條款,就標誌著香港的水溫又上升到一個刻度。」
香港回歸之際,應是這個社會最可能動盪的時刻,但那時都沒制定「顛覆」罪;現在香港已平穩回歸五年,而且目前沒有任何緊急情況,根本沒有必要制定這種法律。而且什麼叫「顛覆」?在自由的社會,所有公民都有「顛覆」(使用和平手段)政府的基本權利,它叫「反對派」。這篇題為「香港正被慢慢煮死」的社論結尾說:每幾個月,香港的「水溫」就好像上升一些。
雖然有香港自由派報刊的強烈譴責,有香港市民的遊行抗議,有西方輿論的尖銳批評,但董建華們有北京專制政權的支持,「顛覆罪」很可能最後被正式列入法律執行。它將再一次向世人證明,所謂「一國兩制」從一開始就是假的,騙人的。不要說人類歷史上從來沒有一個國家實行兩種制度(今天聯合國其他190國也都沒有);香港回歸後五年的現實已證明,所謂「一國兩制」,只是共產黨冠冕堂皇地用專制蠶食自由的幌子和藉口。而且今天中南海的江澤民們這麼幹,說明他們連鄧小平的那點強人自信和偽裝能力都沒有,要赤裸裸地實行專制。
「顛覆罪」條款將成為專制者剝奪香港人民基本權利的政治信號,也是香港特首個人歷史的又一個恥辱標誌。董建華在北京獨裁者的支持下可以為所欲為,但他不會逃脫歷史的審判:他犯的才是顛覆罪:「顛覆」香港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