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明慧網28日消息,23位烏克蘭法輪功學員事先申請並得到在首都基輔市謝弗臣科公園(Shevchenko Park)煉功的許可。8月24日烏克蘭獨立日,當學員們在公園集合併準備煉功時,基輔市警方突然通知說這個許可被取消了。於是大家決定到平時煉功的另一公園去煉功和拍照留念,他們在那裡煉功已有兩年了,雖然沒有申請在那裡煉功的許可,但是曾明確通知過烏克蘭安全委員會和內政部。在那個公園裡,學員們同公園經理談過話,經理親自允許大家在那裡煉功。警察有幾次曾在學員煉功的時候到近前察看,但從未對學員們在那裡煉功表示過任何不滿。
學員們到達第二個公園(平時的煉動點)並開始煉功時,警察卻要求他們在五分鐘之內收拾好東西離開那裡。於是學員們決定離開。
在去臨時決定的第三地點的途中,學員們被一隊警察包圍了。學員們要求警察解釋原因,警察回答說需要到警察局確認大家的身份。後來,一輛箱形警車停下來,要把學員們帶到警察總部。警察暗示說如果學員們不自動上車就要使用武力了。那些身上帶有身份證件的學員們也被告知必須和其他學員一起上車。在場的學員中包括婦女和一位70歲的老人。
在上車前的交涉中,警察對學員解釋說:中國大使館向他們提出了抗議,中國是一個強大的大國,我們是個發展中的小國,不能同中國的關係發生什麼麻煩。
在警察局,學員們按警方的要求提供了證件,但卻被進一步要求寫材料解釋自己的行為。學員們覺得應該拒絕寫這種東西,但最後因為沒有經驗還是在警察準備的認錯書上簽了字。在這一過程中,未經學員的同意,警察自始至終都在給學員拍攝錄像。學員們於三個小時後才重新恢復自由。
在警察局時,警察還把一位名叫謝爾蓋的烏克蘭學員叫到另一房間,說他是「非法集會」的組織者,要他寫認罪書。警察的無理要求被謝爾蓋拒絕,便勒令謝爾蓋在27日上午10點去警察局,並揚言要到法庭對他進行重判。
8月27日謝爾蓋按時去了警察局。警察把他帶到地方法院。在地方法院,法官聽了警察與學員雙方分別陳述事情經過後,法官當庭否決了警察提出的所謂「搞非法集會」之說並當即停止了庭審。法庭的結論是:不存在起訴的法律依據。
根據烏克蘭的法律,是否制止某一團體的活動只有法院才有權決定。然而在公園交涉的過程中,基輔警察卻對學員說烏克蘭外交部和中國外交部簽訂了合同,要在烏克蘭制止法輪功活動。
明慧網稱,據可靠消息,今年7月份,中國外交部官員、原駐美國大使李肇星曾專程到俄羅斯、里加、烏克蘭等獨聯體國家秘密訪問,向駐各國中使館和華僑團體施加壓力,挑撥當地華人與法輪功學員之間的關係,傳播迫害法輪功的「經驗」,並令人們向中使館密告當地法輪功學員的活動情況。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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