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實際上是在引導人們往「海外敵對勢力」的思路上引導。
果不其然,香港發行量最大的報紙《東方日報》7月11日報導,中央電視臺六月底有人插播法輪功宣傳節目後,北京當局進行了大規模的嚴密調查,在廣東某地查獲兩部高科技移動干擾發射車,兩部發射車相信是經特別管道走私偷運入境。有關方面正追查一條秘密通道,該通道類似據說是「六四」後,美國中央情報局背後支持偷運民運人士出境的「黃雀行動」通道。
首先,《南華早報》一懷疑在中國境內移動車輛上有高科技設備,《東方日報》那裡就有了結論:中共「在廣東某地查獲」了。《南華早報》一懷疑是外國所為 ,《東方日報》就說是「經特別管道走私偷運入境」的,「該通道類似」「美國中央情報局背後支持偷運民運人士」的通道。
江澤民仇視美國不是一天兩天了,從江澤民要求用五億美元的貿易逆差引渡法輪功創始人回國遭美國拒絕後,新華網哪天要是不挖苦、諷刺、譏笑、謾罵美國,那天一準是網被黑了。
據最新一期《亞洲週刊》報導,這宗被視作「有預謀、有組織、有背景的國際性高科技政治犯罪事件」引來北京高層高度重視,現正緊密偵查。當局於廣東查獲兩部移動干擾車時,已經「人去車空」。
同一個消息,到了江氏嫡親網站,報導又有了點變化:「事件發生後,北京有關部門經過大規模嚴密偵查,終於在廣東某地查獲了「屬於法輪功組織的」兩臺移動干擾發射車,但沒抓獲有關人員。」
首先,中共不敢說破案地點就是非常大的疑點,是否怕有人追查這兩輛車存在否?怕像《焦點訪談》上談了半天,受干擾者查無此人,受干擾的地方一查根本沒有電視看。其次江氏嫡親網憑什麼證據咬定那兩臺移動干擾發射車是屬於法輪功的?大筆一揮就破案了?那還要羅幹這幫人幹什麼?
法律的基點是主持正義,在強權暴力下,一切維護基本人權的和平抗爭都是合法的。法輪功學員的一切和平抗爭卻都被江澤民當局指控為「違反法律」。試問世界上哪個文明國家的法律會姑息濫殺無辜人民的劊子手,而把人民伸冤、說真話的努力稱為非法的呢?況且,中共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用不容質疑的口吻向世界宣布是法輪功干的,這不但不符合法律程序,而且凸顯了獨裁者江澤民的流氓嘴臉,法輪功完全有理由控告中共犯有誣陷罪。
不過,且慢,中共的控告狀又改變了。
傳干擾信號發自臺灣
《聯合報》從中共那裡得到消息說,干擾中國鑫諾星的法輪功非法信號源又改地方了,不是來自廣東某地和香港了,而是來自臺灣北部山區。但臺灣一名專家對這種說法非常質疑,他指,要從地面追查干擾來源,查的是間接信號,除非直接在衛星上監測信號來源,才可能判定干擾來源。衛星一旦被蓄意干擾,大多很難查出來源,有時甚至要各地電臺一一關閉,才可以追查干擾信號的出處。在當地設有十多個大型天線及地面電臺的臺灣中華電信表示,不清楚該事件,該公司不可能也沒功夫干擾大陸衛星信號。
中共排除干擾信號發自廣東某地和香港的原因
為什麼排除了廣東某地和香港呢?原因不外兩個:一是廣東某地離美國太遠,對今後和美國「反華勢力」掛上鉤太吃力;二是若此事交給香港雖最為穩妥,董建華對江澤民唯命是聽,但這事董建華一個人辦不了,非《鳳凰衛視》莫屬,可劉長樂不干。中共特務對中共的心黑手辣比誰都清楚,事情弄不好,成了「炭疽病菌郵件」事件第二,孫玉璽只是受個警告處份,那自己的哪件事拿出來抖漏一下,都不止「雙規」了,中共用完了他,一宣布又揪出一個大貪官,判了刑往大牢裡一丟防泄密,功勞就變成了「苦牢」,所以《鳳凰衛視》罕見地宣布他們的一位主管是修煉法輪功的,為了避嫌,已送往北京工作。送沒送北京咱不知道,反正堵死了中共讓他們扮演主角的安排。於是香港保安局7月10日發表聲明表示,警方並未接到中國大陸執法部門的協助調查要求。聲明又指出,沒有資料顯示,覆蓋訊號是由香港發放的。
報導矛頭依然指向美國「敵對勢力」
媒體報導沒有立場,都是中立的,這不可能,新聞報導中字裡行間都透露著筆者的立場。無論如何委婉都是掩蓋不住的。中共喉舌報導時更是專挑被採訪者話中對自己有利的部分,我說的不是轉載者,而是首發者。
《東方日報》引述臺灣研究衛星電子通訊科技的工程師孫海安指出,做到干擾衛星播放,要掌握到電視臺所使用的衛星頻率、頻寬等資料,以三十米直徑以上的星碟,發放比原來信號強一倍的非法信號,配合設備先進,佔地甚廣的地面基地臺進行。不過,所有設備成本以數千萬美元計算,絕不是如之前國務院記者會之中官員所說,單憑市場上買到的錄影機、發射機及天線就可以做到。
這段報導暗示:只有美國有財力幹這種事。
中共把任務交給境外喉舌
看到新華網、人民網、中新網和CCTV上的文章和節目,我覺得世界上最好當的記者就是中共的記者,不需要任何證據,只要按照江澤民集團的指示要求,坐在家裡胡編亂造、胡言亂語就能混日子。
這兩天中共發現自己直接罵不如轉個彎出口轉內銷罵的迷惑力大,所以新華網、人民網、中新網上沒有繼續大量炒作衛星插播事件,這個任務交給境外喉舌了。
有幾家中共境外喉舌被揭了畫皮後不直接出消息了,近來中共的消息都是交由香港《東方日報》發表的,無論誰轉載,消息都是從那裡出去的。
干擾源又改為鎖定黃海公海
世界日報7月12日A2版上以《干擾衛星電波來自黃海?》為題,轉載了《東方日報》的報導。報導說,從香港《東方日報》獲悉,大陸政府已鎖定干擾信號的目標。消息指出,干擾信號繫在公海的船隻發出,地點就在山東和江蘇省海岸外的黃海一帶公海領域。根據大陸方面掌握材料,這次干擾電波在山東、江蘇、南韓、日本之間的黃海公海船隻上發出的,而有關商船可能是掛著巴拿馬旗幟。消息說,為達到干擾目的,船隻必須進行改裝,裝上先進的發射設備,發出的功率必須高於鑫諾衛星傳送於衛星的信號,中共國務院新聞辦在記者會上只透露干擾信號來自境外。
《東方日報》還報導,涉事的船隻「據說」在中南美洲國家註冊,甚至「可能」是巴拿馬。
江澤民不但亂點鴛鴦譜,而且已經亂了方寸!
衛星技術知識興許能幫助破案
世界上關於電視的制式有三種:1、美國、歐洲大部分國家、臺灣用NTSC制;2、蘇聯為首的東歐國家用SECAM制;3、德國、中國用PAL制,德國覺得自己的衛星技術比美蘇的好,最適合人看。在美蘇超級大國搞軍事競賽時,中國要發展電視業,但沒有能力開發,就跟著德國走也用PAL制。
那麼也就是說,要插播大陸的鑫諾衛星節目必須得同樣是PAL制的,而如果江澤民政府硬要鎖定是美國的話,那麼美國就必須得買數千萬美元的PAL制設備,並且設備發出功率必須高於鑫諾衛星傳送的信號, 才能達到被江澤民起訴的尺寸。
英國iCom出版社雜誌《亞太星網》編輯維爾裡尼則認為,單純干擾衛星信號不難,但要截取頻道,插播節目,就只有在發射電視信號的地面站內,使用運作中的系統,或是以備用系統才有可能做到。在該地面站以外地區發射非法信號,只可造成噪音干擾。
既然,只有在發射電視信號的地面站內,使用運作中的系統,或是以備用系統才有可能大面積覆蓋、插播而不只是噪音干擾,那麼能達到這個條件的只有中共自己。
江澤民當過電子工業部部長,如果不是酒囊飯袋的話,應該知道點這方面的技術。天安門自焚案已經漏洞百出了,如果想繼續玩兒鑫諾衛星插播事件,恐怕以後讓人攙著都下不了台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