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法治社會裏,公民的財產權被視為人權實現的基礎,具有神聖不可侵犯的地位。因為財產權既是個人謀生以及改善生存條件的手段,也是他免於被壓迫、被奴役的基本保障。財產權是生命權的延續,是公民的自由與尊嚴的保證。財產權和生命權、自由權一道構成了基本人權。而財產權則是人權的核心。公民擁有合法的個人財產合理合法、名正言順。公民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原則構成了現代民主政治最牢固的道德基礎。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人類社會需要法律來規範, 公民需要法律來保護自己的正當權益。公民的正當權利和合法利益是依據法治原則自然享有的,既不是哪個政黨施舍的,也不是任何政府恩賜的。人權的法律保障是現代法治的核心命題,是法律最基本的價值取向。憲法是"人民的總契約",是"人民的授權委託書",是規定公民基本權利和國家權力分工與監督機制的根本法。國家憲法確定了保護公民合法財產的憲法原則。
依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憲法原則,無論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還是公民的私人財產,它們的法律地位平等,應當由法律進行規範,應當同等地予以保護,同樣神聖不可侵犯。在我國大陸,自從經過互助合作化運動、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和人民公社化運動之後,公民自己最主要的財產莫過於住房以及相關院落的土地,這是公民家庭財富累積的結果,是不容置疑的客觀歷史事實。公民的合法財產理應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
作為一個農業大國,農民佔我國人口的大多數。土地是農民賴以生存的命根子,更是他們最主要的財產。眾所周知,在解放戰爭期間,中共中央發布土地法大綱,在解放區著手實施土地改革,把地主的土地分給缺地少地的農民,廣大翻身農民積極參軍參戰,用鮮血和生命構筑了人民共和國的基石。
新中國成立之後,1952年全國陸續完成了土地改革,實現了"耕者有其田"的目標。貧下中農分得了土地,也就擁有了該土地的財產權,同時,國家也承認貧下中農原來所擁有的土地財產權以及眾多中農、上中農所擁有的土地財產權。雖然,在以後的幾十年的時間裏,作為生產資料的土地經歷了從公有化到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一系列的變革,但是,依照法治原則、依照法理,原來在農民手中的財產權利並沒有滅失,"集體所有的土地"有著非常具體的權利主體,絕非是虛無縹緲的概念!
在實行法治的國家裡,國家的角色僅僅限於根據明確、合法的規則,提供正義與仲裁。國家不能沒有補償地剝奪權利,也不能平白無故地給予權利。政府徵用公民的財產必須依法辦事:絕不允許把一部分人的財產徵用來供另一部分人使用;徵用必須公平補償;徵用必須執行正當的法律程序。然而,新中國成立以來,憲法對公民財產的保護卻往往成為夢幻中的空頭支票。在極左思想的影響下,公民的財產權竟然被錯誤地與生產資料私有制劃上了等號,公民的財產往往被隨意利用,隨意剝奪。尤其令人不能容忍的是在對極左路線進行批判之後,在實施改革開放方針以來,公開搶劫公民財產的違憲違法活動反而愈演愈烈。
請看以下事實:
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全國人大委員長彭真於1982年主持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四部憲法,在人民群眾不知曉的情況下宣布:"城市土地歸國家所有","農村土地歸集體所有",原本大多數城鄉居民合法擁有的居住院落的土地所有權一夜之間被公有化,公民最基本的生活資料從此也成了被掠奪的對象。面對文化大革命肆意侵犯公民人身、財產權利的嚴重問題,彭真不積極地進行徹底清算,反而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以制定惡法的方式掠奪老百姓的財產,完全違背了最基本的法治原則,廣大老百姓從此開始遭受了一場劫難。
貪官污吏、不法奸商、黑惡勢力明目張膽地以"土地是國家的","國家要對土地重新安排"為由,打出各種旗號對抗法治原則,通過拆遷搶劫廣大老百姓的財產!建設拆遷和移民問題的實質是土地財產權的轉移問題。土地作為不動產,是有價值的。
以北京為例,北京城近郊區的地價每一平方米都是成千上萬,不幸的是,在拆遷過程中被拆遷居民卻沒有拿到一分錢,幾十萬戶、上百萬人的被拆遷居民的上千億的合法財產全部流入了黨政、開發商的腰包,被拆遷居民成了徹頭徹尾、徹裡徹外的受害者。
相對而言,前全國人大副委員長成克傑在房地產開發中受賄數千萬元的罪行與土地批租、房地產開發中的腐敗現象相比只不過是冰山一角。彭真的兒子也在非法的土地批租和房地產開發中撈得了一杯羹! 1988年全國人大修改憲法,將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土地的財產屬性體現在土地使用權裡。然而,這條法律至今也沒有向老百姓兌現。"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鄧小平在九十年代初發表"南巡講話",全國到處建"開發區",一萬多平方公里的土地被圈入"開發區", 土地批租和房地產開發成了我國92-93年經濟虛熱中的大泡沫,成了十餘年來腐敗叢生的重災區。
鄧小平次子鄧質方成立四方房地產公司,北京市領導單昭祥擔任顧問,一批公檢法人員介入其中,大做"無本生意",大發不義之財。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人大委員長李鵬在1991年任國務院總理時制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隻字不提"土地使用權",公開曲解國家憲法、民法通則和土地管理法,使全國各地的違法拆遷愈演愈烈。特別是近幾年來,作為全國人大的委員長對眾多被拆遷公民向全國人大的舉報一直置之不理,不承擔應負的法律職責。李鵬的老婆朱琳大肆介入北京的房地產開發,李鵬的兒子李小鵬曾擔任華能房地產公司總經理直接參與了對老百姓的掠奪。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李瑞環在建設全國政協辦公樓時,將順承王府從西城區"異地重建"到朝陽區,嚴重破壞了古都風貌。而他在天津任職期間,在房地產開發和拆遷中的所作所為與北京市的違法拆遷同出一轍。
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全國人大副委員長陳慕華介入了北京市"金融街"房地產開發,成為北京市金融街房地產開發公司的黑後臺。
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市委書記、市長陳希同曾經親自出馬,頭戴安全帽指揮"東方廣場"項目的拆遷。在他任職其間,培育了一大批房地產開發公司,北京城市建設開發集團從北京市建委的一個辦公室通過掠奪膨脹成房地產開發的龍頭老大。在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背後大多都存在著黑後臺,官商勾結,欺壓百姓。
前北京市常務副市長張百發長期主管城鄉建設,任職期間他是北京市違法拆遷、非法掠奪老百姓財產的直接指揮者,他打一場網球就可以批出一塊土地。為建設1990 年亞運會體育場館及其配套工程,眾多老百姓的房地財產被搶劫一空,問題至今沒有解決。而他所支持的北辰集團等開發商卻大發橫財。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市委書記、前市長賈慶林組織策劃了"平安大道","廣安大街"的拆遷。其老婆介入了通州區武夷花園的開發。隨後他又與市長劉淇、副市長汪光燾一起,打著"危房改造"、"申辦奧運"的幌子開始指揮新一輪的掠奪。他們公開無視國家法律,不斷編造、修改"拆遷辦法",為非法拆遷製造"依據"。現在他們信誓旦旦要搞"廉潔奧運",簡直是嘩天下之大稽!
李炳華在任中共西城區區委書記期間,與區長王長連一道,公開違反法定程序,大搞非法拆遷,然而他們不僅沒有受到任何懲處,反而雙雙陞官,李炳華榮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委、中共北京市委組織部部長,王長連也當上了區委書記。
陳元(前中共中央副主席陳雲之子)在任中共西城區區委書記期間,支持成立了華遠房地產公司。華遠房地產公司現已"發展"成北京市主要的房地產開發商。
前中共北京市市委第二書記劉仁的兒子劉晨直接指揮了朝陽門外、雅寶路的前期拆遷。
上樑不正,下樑歪。北京市違法拆遷中的腐敗現象不勝枚舉,觸目驚心! 前北京市人大主任張建民對於北京市上萬名公民反映北京市違法拆遷事實,強烈要求北京市人大依法行使對政府、法院的監督權的呼籲置之不理,公開違反法定程序對北京市的違法犯罪行為進行包庇。在這個直接涉及人民利益的重大問題上,人民代表大會完全成了黨政的"橡皮圖章"。 北京市各級法院在黨、政某些人的指使下竟然知法犯法,對少數已經接手的"民告官"房地產官司,公開顛倒是非、混淆黑白,枉法裁判。而對大多數公民投訴的房地產官司則以"於法無據"為由,拒絕受理或拒絕作出裁決。一些當事人向國家最高法院提出申訴,也是泥牛入海-沒有任何消息。
多年來,公民的合法權益始終得不到國家法律的保護,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成了虛擬社會中的一紙空文。"法治"能夠實現"閉環控制"的重要原則之一就是必須執行"法律未有規定者,依習慣;無習慣者,依法理"這樣兩條司法原則。法律不是邏輯,而是經驗。約定俗成的習慣是制定法律的前提,法理是制定法律的依據。司法公正是社會公正的最後一道防線。當國家各級法院無視歷史和客觀事實,無視約定俗成的習慣和基本法理,無視法治的根本原則,隨意猥褻法律的時候,社會公正的最後一道防線必然蕩然無存,實現"社會穩定"也就只能成為一句空話。
1999年部分全國政協委員提出議案,建議對多年修水庫過程中搬遷的一千伍百萬移民進行合理安置。然而,僅僅是水庫移民有問題嗎?!在修水利、建電站、修公路、筑鐵路、辦工廠開礦山、搞備戰建國防設施….過程中難道就沒有問題嗎?! 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在推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在商業化房地產開發的大潮裡,對於那些明目張膽違反法律、赤裸裸侵害群眾利益的犯罪行為難道就不該追究嗎?!老百姓的財產就不該賠償嗎?!在土地批租中肆無忌憚的腐敗現象就無法衣堵穡浚?
2001年,國務院發布305號令,公布了新修訂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並於當年11月1日起實施。該條例雖然談到了房屋的所有權卻依然不談土地的財產權,在口口聲聲要實現"依法治國"的今天,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對於已經制定的國家憲法、民法通則、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這個條例到底要起甚麼作用?!它是否符合法治原則?!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每個公民都有理由提出置疑!該條例還明確規定沒有追溯力。尤其令人氣憤的是主持北京違法拆遷的汪光燾在北京電視臺就拆遷問題大放厥詞之後,竟然榮升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部長(兼黨組書記),事實證明:至今為止,黨政依然頑固堅持錯誤立場,他們不得不做出的"修正"完全是廣大群眾艱苦鬥爭的結果。
現在,政府又開始建立"土地儲備制度",公民的財產要由政府來"當家作主",這豈非咄咄怪事?!政府不願意當裁判員,政府和房地產開發商穿著一條褲子還嫌肥! 剝奪公民的財產實際上就是剝奪公民的生命權和自由權,這是對人權的粗暴踐踏!
長期以來,在進行各類工程建設、危房改造、環境保護...的過程中,廣大城鄉居民的房地財產被巧取豪奪。建設中的三峽水利樞紐工程正在進行移民,移民總數超過百萬。其中的大多數人的安置實際上是用遷入地農民的集體財產來"借花獻佛",多數移民的生活還存在著種種困難和問題。北京市城鄉眾多被拆遷居民的權益至今仍受到侵害,許多人的生活相當艱難。尤其是大批被拆遷的農民,雖然得到了城市戶口,卻喪失了生活來源,他們大部分財產被政府、開發商和少數人掠奪一空!土地批租和房地產開發是我國腐敗現象的重災區,違法事實最明顯,侵害群眾利益最嚴重,是一個深不可測的腐敗黑洞。公開、透明、公平、公正是法治社會的基本要求,不徹底清算土地批租和房地產開發中的違法犯罪活動,不徹底查清土地批租和房地產開發中的資金去向,不徹底解決受害群眾的財產問題,社會公正就無從談起,"反腐倡廉"、"依法治國"就只能是一句騙人的空話。任何一個社會都會有人支持,有人反對,關鍵要看多數人是擁護還是反對,所作所為是否體現正義與公平。
政府的權力歸根到底是源於公民的權利。現在有一批當權者,他們公開侵害眾多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卻大言不慚地聲稱他們代表著最大多數人民的根本利益。請注意:人民是一個抽象名詞,也是一個集合名詞,人民是由公民組成的。當成千萬上個公民的合法權益遭受百分之百的侵害的時候,當這種侵害延續時間長達幾十年、受害群眾怨聲載道的時候,他們卻依然充耳不聞、視而不見,甚至他們中的一些人就是違法事件的罪魁禍首,這樣的"領導"還能代表人民嗎?!他們打著"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口號,強詞奪理、斷章取義,以不合法、不正當、不公平的手段掠取國家、集體和公民的財產,然後又打出"穩定壓倒一切"的大旗,藉口是 "改革開放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改革需要一部分人付出代價"進行包庇,以"堅持正確輿論導向"為口實進行新聞封鎖。他們採取可悲的"駝鳥政策",甚至不惜編造謊言來愚弄群眾。是可忍,孰不可忍?!
要知道,上一世紀三十年代,毛澤東同志就為人民軍隊制訂了"三大紀律八項注意":買賣公平、借東西要還、損壞東西要賠、不拿群眾一針一線。這些做人的基本準則早以被他們踐踏得一乾二淨。聯想到當今社會的各種現象:農民的不公正待遇問題、勞動者的合法權利問題、下崗職工問題、退休職工的生活保障問題、貧困人口問題…,社會財富的創造者得不到公平的對待,而腐敗現象層出不窮、窮廟富方丈比比皆是、大量納稅人的血汗正被少數人隨意揮霍、社會貧富差距急速擴大,暴富者中的大部分人都是通過鯨吞國有資產和老百姓的財產以非法手段完成財富的積累...,種種跡象表明:在我國正在形成一個既得利益集團,他們為了自己的既得利益相互勾結、橫徵暴斂、不擇手段、欺壓百姓,他們還不斷編造歪理邪說、制訂惡法,處心積慮地妄圖使非法所得合法化,他們完全走到了人民的對立面。他們把自己的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之上,不斷地營造他們自己及其子孫的安樂窩,同時造成了千千萬萬的老百姓世世代代受窮。
他們把自己當作社會發展的"規劃師"、"設計師", 打扮成對百姓進行施舍的救世主,而實際上他們是騎在人民頭上為非作歹的太上皇。他們言而無信、口是心非,國家法律早已成為他們手中的一塊遮羞布,他們是世上最大的道德淪喪者。他們的所作所為正在使越來越多的老百姓喪失了對黨和政府的信任。老百姓始終在問:"社會的公正何在?!"、"世間的真理何在?!" 、"為什麼改革的風險和成本總是由最沒有承受能力的老百姓來承擔?!" 要實現信用社會,執政黨和政府首先必須講信用,要實現法治社會,執政黨和政府首先必須講法治。維護社會公正、堅持依法行政是執政黨和政府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
正視問題、承擔責任需要勇氣,然而卻是解決問題的前提。多年來,眾多的社會矛盾全都折射出中國社會深層次的制度問題。問題已經積累到了必須立即解決、刻不容緩的程度。建設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的民主政治,建設真正人民當家作主的法治社會,實現國家富強、人民幸福是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所在。
黨和政府如何行動,人民正拭目以待。革命導師列寧說過:對一個政黨不是看他說些什麼,而是看他做些什麼,以及究竟怎樣做!中國共產黨從原來一無所有的無產階級政黨到現在擁有成百上千億黨產的執政黨,全靠的是人民群眾的支持。
現在腐敗正在嚴重侵蝕著黨的肌體,反腐敗早已經成為當務之急。如果黨和政府文過飾非,輕諾寡信,不敢正視錯誤,不徹底加以糾正,那麼其前景是不會美妙的。一個政權也好,一個政黨也好,其前途與命運最終取決於人心向背,不能贏得最廣大群眾的支持,就必然垮臺。我們生長在這裡,每一寸土地都是我們自己的,如果誰要強佔去,我們就和它拼到底!一切有正義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們!讓我們團結起來,向著貪官污吏開火,讓一切不民主的制度死亡,向著民主,向著自由,向著新中國發出萬丈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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