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人家說話,天不會塌下來」,這是毛澤東說的。壯哉斯言!相信毛澤東當年說這句話的時候或許他自信真理是在他那裡,所以他不怕別人說話。不管真理是不是真的在他手裡,起碼這句話本身就是真理。
現在有人不敢讓人民說話了。不僅不敢讓自己國家的人民說話,甚至不敢讓外國人民說話。是不是連他自己都認為真理早就不在自己這一邊了呢?
諾大一個中國,13億人口,只准有一個聲音,那就是中央電視臺及其「鸚鵡學舌」的各地方電視臺;只准有一份報紙,那就是《人民日報》,其它各地市的報紙無非是該報的「克隆」。
那「新聞聯播」能看嗎?有人看嗎?反正我是不看。手拿遙控,時刻準備著換臺。你看看那幾位播音員,那是在播音還是在作報告?那語氣,那表情,整個一個領導訓話!
全國沒有一家非官方的獨立的報紙,沒有一家民辦的電視臺,一個中國人,甚至官方認為的某些「高層次」的人,如大學的教授等高級知識份子最近也不能看香港的電視了!當然,政府官員們還在看。
這一點頗難以讓人理解。同為中國人,香港、澳門人民能知道的新聞,卻不准大陸人民知道;領導能知道的事情,人民群眾卻不准知道。為什麼?
官方的理由是因為違了什麼法。法並不等於一切,有的法是好法,它代表和維護了人民群眾的利益;有的法是壞法、是惡法,它代表和維護了統治者的利益並且損壞了人民的利益。
不要拿法的大旗來唬人。秦始皇也有法,不是也一樣亡了嗎?合法的「法」,是人民制定的,是代表和維護人民的利益的;而不是統治者一方制定的,儘管他說他能代表人民。
官方對國外、境外的電視新聞如臨大敵,視為洪水猛獸,不想讓人民知道,想必那些新聞一定是對他們不利,所以不准人民知道,以免破壞了他們在人民群眾中的美好形象。但中國的衛星電視新聞卻日夜不停地向外國廣播,不知老美、老外們是不是也不准他那兒的人民收看,或者是也按收聽、收看敵臺論處,又或者也是按「違法」論處。
一個法官,如果只准原告說話,不準被告說話;或者只准被告說話,不准原告說話,你有理由認定這位法官徇私枉法;某些政府官員只准自己的「喉舌」說話,不准民 眾說話,你有理由認為他說的都是假話,至少大部分是假話,至少是對政府官員自己有利的話是假話。
「偏聽則暗,兼聽則明」,這是誰都懂得的道理,可我們中國的政府官員就是不讓人民?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