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被叫醒後,就被他們關進了拘留室,第二天又以盲流的身份被送到 了該縣的遣送站(當時我隨身帶著我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他們也打電 話到我的工作單位北京電力建設公司幹部處核實過我的身份)。
作為一個懂法學法守法的公民,在崇明縣遣送站凍了一夜(屋內沒有被 褥,大小便都在屋裡)後,我根據《收容遣送條例》中不服遣送者可提出申 訴的條款要求申訴,卻被拒絕。該站管理人員說:「我們正在為上海市遣送 50萬人而努力,你這樣自投羅網的還想申訴?」我只好給家住上海的同學 楊立廉打電話,她說好第二天到上海市遣送站保我出去。
1月7日我和另外的27人擠在一輛車上被送到上海市遣送站(蒙自路 430號),在那裡他們翻檢了我的行李,並搜查了我的全身,拿走了我的 一些日常用品(我的349元因藏在襪子裡僥倖未被搜走),而後要在一張 申明在遣送中出現任何意外遣送站均不負責的文件上簽字。我對管事的警察 說,我是大學生,證件都在包裡,下午還有同學來保我,可不可以不簽,卻 被強令簽字。
吃完中午飯,就被押上了前往徐州的火車,我對他們重申有同學下午來 保我,要求留下等候保釋也被無禮拒絕。(在去徐州的火車上,我把我的情 況向押送的警察反映,並把我的證件給他們看,他們也表示同情,並說直接 送我回北京,但由於中途由徐州公安接班而成了泡影。)
下車前身上的皮帶也被抽走,下車後在進入徐州遣送站的路上,由於沒 有皮帶加上還有兩件行李,走得有點慢,頭上立刻被打了幾警棍,但這一切只是噩夢的開始。
進遣送站後,這裡的公安問我們有沒有錢物要「保存」,因為在上海遣送站所有「存」的錢都被無端扣了100元,所以我不敢說有。又讓我留電話叫親友來保我,我告訴他我是大學生,本來有同學在上海保我的,在徐州沒有親友因而不留電話。
進了屋(他們叫號子),兩個凶神惡煞般的傢伙就扑了過來,抬手就打了我幾個耳光,另一個就開始搜掠我的行李,稍有點不滿就對我拳打腳踢,他們不但搶走了我的209元錢,還搶走了BP機和一些衣物,之後又強迫我雙手抱頭蹲在木板鋪上,蹲得我雙腳麻木,幾乎昏死過去。好不容易聽到了睡覺的命令,四十多個人一起擠到只有十來平米的木板鋪上,多數人只能側身緊貼著睡,其滋味可想而知!
第二天早上、中午的「飯」是這樣的:一小碗麵湯,一個不到二兩的小饅頭。吃不飽是肯定的,但沒有想到中午飯後又一場浩劫到來。剛吃完飯,兩個傢伙(據說是遣送站指定的「管理」人員)打開鎖著的鐵柵門進來,命令我們低頭,雙手搭在前麵人的肩上,對我們一個個地進行搜身、搶劫,並瘋狂地搶奪我們身上的衣服、皮鞋,凡被他們看中的都被搶走,而且稍不如意就對我們非打即罵,還恬不知恥地教育我們:「到這地兒就沒有東西是你們自己的了……」我藏在鋪下的最後120元錢也被搜走。後來又有兩幫人對我們進行了搜搶,我的所有行李、甚至身上的衣褲都被搶走。
我雖盡力保護我自己的證件,還是丟了人壽保險代理證。
晚上睡覺前被勒令唱歌,不唱者即被毆打。極度緊張而又五音不全的我帶著哭腔「唱」著「世上只有媽媽好,沒媽的孩子是根草,離開媽媽的懷抱,幸福哪裡找。」不知為什麼號長拉下臉來命令我兩腿伸直放在鋪上,他穿著皮鞋的腳在我的膝蓋上碾壓,而後對我拳打腳踢,知道反抗無益我只好咬牙忍受。他的名字叫「吳一瓢」。據我觀察,徐州遣送站的管理大致分為三層:第一層是站裡的工作人員,第二層是他們從被遣送人員中選出來的值班人員,這些人按「老大」、「老二」……排下去。「老大」對其他被遣送人員有著予取予求的絕對權力,第三層是「老大」挑出來的號長們,這些人對號子裡的其他人員又有著肆意凌辱搶掠的權力。有些值班人員竟以此為業在各遣送站轉來轉去,正常情況下一個遣送人員在一個站只能呆一個月,他們有時卻能呆兩三個月。
以後十天吃的頓頓都是麵湯小饅頭,睡的是幾十個人擠在一起的大通鋪,不能洗臉刷牙,加上每天吃得又少又差,我病倒了。一連十多天解不下大便,原來身體十分壯實的我變得又黃又瘦,他們不管不問,把我關進病號號子裡了事。由於該號子的糞坑堵了,整天只能同屎尿的惡臭為伴。到1月19日好容易解下來了,可又拉起了肚子,幾次下來,整個人變得虛弱不堪。
關了我12天後,遣送站認為不會有人為我送300塊錢來,當天下午這樣一個衣服髒破、身無分文、身體虛弱到極點的我被「遣送」出徐州遣送站的大門,他們不管了!
我很慶幸我活下來了,更感激有熱心人向我伸出援助之手。出來後徐州熱電廠一位楊先生給了我10元錢,我終於吃上了10多天來的第一頓還算飽的飯,但晚上只能在街頭露宿。第二天,徐州發電廠的王豐先生又幫我同家人取得了聯繫,我才在徐州一位侯先生的幫助下回到了北京。
人雖然活回來了,但精神幾乎被摧垮了,回來後整晚做噩夢……現已無法正常工作
我是一個大學生,一個守法公民,我到派出所只是因為相信「有困難,找警察」的牌子,只是去尋求幫助。即便是對那些真的盲流,這種非人的待遇也是不人道的、非法的,因為中國是個社會主義的法制國家,怎麼能容許這樣對公民肆意踐踏侮辱?因此我強烈要求有關部門和機關對我的遭遇進行調查處理,還我以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