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與李長河進行長達5年的"一個人的抗爭"的小幹部叫呂淨一。為了這個抗爭,呂淨一付出了慘重的代價:妻子被害,自己身受重傷。然而,呂淨一所具備的"自尊、責任感、獨立思考和韌性"品格,使他無論在多大的困難險阻面前,都有著百折不撓的精神和充滿信心與樂觀的心理狀態。更難能可貴的是,呂淨一活的這一口"氣",不是私人之"氣",乃是正義之"氣",浩然之氣!
呂淨一與李長河沒有私人恩怨,在他們交往的最初,呂淨一主持全面工作的"副鎮長"之職還是李長河一手提拔的。按照時下某些通行的"常理",呂淨一是該謝李長河的恩的。李長河也是這麼看的,偏偏呂淨一不講這些歪門邪道,而李長河的形象也開始在呂淨一的心中褪色。不願與李長河同流合污,使呂淨一開始受到李的打擊。呂先是被免職,接著以"涉嫌挪用公款"的理由遭拘留……
呂淨一出獄後,一面為自己的冤案向上申訴,同時不斷檢舉揭發李長河的違法問題,李的貪污受賄、大肆買官賣官的證據大部分落入呂淨一的手中。雖然呂淨一也曾心寒:他每次給上級機關的舉報材料,最後都回到李長河的手中,但正是呂淨一心中頑強地把持著一種信念,使他進行著這樣一場力量懸殊的不屈的抗爭。那就是:邪不壓正,在正義面前,貪官總有伏法的那一天!正是呂淨一的這種剛毅的稟性,使李長河開始重視起他的對手。
勢力強大的李長河為什麼害怕呂淨一?以致最終鋌而走險,企圖雇凶殺人滅口?正是因為他做賊心虛,雖然官居市委政法委書記,也不得不一次次與"小人物"呂淨一"談判",臨了還打電話:"別讓淨一告狀了,我讓檢察院、法院賠淨一30萬元,安排個好工作算啦!"顯然,無論是"大人物"李長河,還是"小人物"呂淨一,他們都認同正義與正氣的公理,不過一個是怕,所以不斷施展"魔法妖霧"以遮蔽,一個是盼,堅持不懈地要撥開烏雲見日出。
也許,像呂淨一這樣,把為正義而抗爭當成一種生活常態的人,在生活中少而又少,但他的努力不僅能在全社會形成這樣一種價值取向與認同,也進一步促進全社會有識之士的思考。呂淨一捨得一身剮,終於把貪官拉下了馬。呂淨一的抗爭,儘管有些悲壯,卻毫無令人悲觀之氣。呂淨一最終勝利了,這一勝利其實不屬於他個人,這一勝利是公民的勝利,是公理的勝利,是正義的彰顯,是正氣的激揚。(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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