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1-12-30 17:46:00作者:
原海南省菸草專賣局局長、黨組書記,原海南省菸草公司總經理陳羅榮日前被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和玩忽職守罪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經審理認為,陳羅榮在擔任海南省菸草專賣局局長、中國菸草總公司海南省公司總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賄賂34萬元人民幣、250萬元港幣,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
陳羅榮指使下屬周英三挪用公款270萬泰銖用於賭博,後用白條沖賬。陳羅榮還指使、縱容周英三等人挪用公款100萬元人民幣、13.2萬美元給其本人或家人使用,超過三個月未歸還,其行為分別構成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
陳羅榮在其任職期間,嚴重不負責任,在將其任法定代表人的海雲公司的150萬元人民幣借給他人,致使該款被騙,其行為構成玩忽職守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