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鄧家菜館之所以被關閉,是因為違反了《廣告法》中不能用在世的或者去世的國家領導人作宣傳的規定。在我看來,這是一條讓人「莫名驚詫」的規定。
首先,究竟誰是國家領導人?秦始皇和雍正皇帝算不算「已經去世」的「國家領導人」呢?在中央電視臺的屏幕上,那個名叫唐國強的演員倒是常常以雍正皇帝的形象出現,為那些有「壯陽」功能的補藥做廣告。這算不算是違法廣告法呢?
如果說國家領導人特指中共建政以來的政治人物,那麼更嚴重的違法事件每天都在發生著:連毛澤東的屍體都被放置在天安門廣場中央的一個玻璃盒子裡吸引遊客觀賞;這難道不是中國最為宏大的廣告行為嗎?雖然參觀毛澤東的屍體不用另外收取門票,但作為外地遊人到北京必看的一個旅遊項目,它顯然是一種「變相廣告」。對於國家主導的違法行為不聞不問,偏偏對一個可憐的個體餐館下手,真是「抓小放大」。
其次,我更加感到迷惑不解的是:國家領導人為什麼不可以做廣告宣傳?
有學者指出,從本質上講,國家領導人也是國家公務員中的一員,不能擁有超然於《憲法》之外的政治權利。國家領導人同時也必然具有公民屬性,即使是「第一公民」,也是「公民」。
在前幾年的東南亞金融危機中,韓國經濟遇到了沈重打擊。這個時刻,為了振興萎縮的旅遊業,韓國新當選的總統金大中毅然「粉墨登場」,走上電視屏幕,滿面微笑地向遠方的客人鞠躬,歡迎他們到韓國來旅遊觀光。他並不在意自己總統的「尊嚴」,不惜屈尊為旅遊業做廣告,讓自己成為一張「國家的名片」。他的做法並沒有丟韓國的臉,反而讓世界對困境中的韓國刮目相看。金大中考慮問題的根本,在於民眾的福祉,而不是自己虛幻的「權威」。我想,只有在民主制度下才會產生像他這樣的領導人。
我又想起了美國前總統克林頓。他在離職以後,當律師、經商、寫書,忙得不亦樂乎。美國人民沒覺得這有什麼奇怪的。在他們看來,克林頓只是一個給選民打工的「公僕」(這是實實在在的公僕,而不是我們這裡比上帝還要高高在上的「公僕」)。合同期內,總統履行職責;合同結束後,他還是普通公民一個。
金大中和克林頓都成了廣告創意的源泉。在北京,鄧家菜館卻在「過街老鼠、人人喊打」中黯然關門。看來,真正的民主離中國何其遠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