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好,畢竟是前副部長,他的「悔罪書」條理清楚,意態沉著,不失大人物風範,比起多數的同類應用文那種峻急而哀切,沒有那麼令人生厭。但除此而外,也正是他那有條不紊地「對自己的犯罪進行了認真的反思和剖析,教訓是極其沉痛的」的一二三四,更讓我大生閑氣。在我看來,他那四條,不啻是對人類文明的誣蔑。讓我們從頭至尾來忍受一番吧。
「一是長期放鬆政治學習,放鬆思想改造……工作上還是埋頭苦幹的,整天忙於具體業務,很少抽時間認真讀書學習。馬列主義的書不怎麼讀了,有限的學習也只是流於形式……」夠了,你如果跟著他繞來繞去,就上當了。聽他神神秘秘地告訴你,哪怕你「工作上埋頭苦幹」,要是放鬆了「政治學習」和「思想改造」,就可能要像著了魔似的,神不知鬼不覺就會變守國門反走私的公僕為盜國門保走私的公敵!而廈門遠華案那兩百多官員要不是因為太忙或別的什麼原因「沒有認真讀書學習」,而是人人天天抱一本書「認真學習」,也就不至於如此了。可事實上,沒有任何跡象表明,那一群狗官是先廢了學習制度才開始瘋狂的。如果照李紀周給我們「下的套」推算,不僅地球上那些跟我們學習制度不一樣,至少不會每週拿出固定的公務時間關門學習的公務員,還有我們國家九億每天都在「工作上還是埋頭苦幹的」而無從「認真讀書學習」的農民,通通是壞人或潛在的壞人--這不是對人類政治文明的誣蔑嗎?
「二是過多地與商人老闆攪在一起……作為黨的一名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整天和商人老闆,特別是那些懷著不可告人目的的不法商人在一起,他們千方百計、不擇手段地向你進攻,一不小心就會掉進他們的泥坑之中。」這話也等於是在罵人,這是對人類商業文明的誣蔑。在我們這裡,商人老闆怎麼竟是害人的魔鬼,官員的剋星?怎麼我們看見外國官員到我國來訪,往往帶著「魔鬼」來考查和開拓市場?他們就不怕掉進「泥坑」之中?如果存在通過使官員「掉進泥坑」的辦法安全地獲得更大利益的制度設計,能要求商人「不擇」這樣的手段?那麼還要立法公安司法制度幹什麼,還供養著層層公務員幹什麼?
「三是沒有管好自己的親屬……黨中央早就發布了黨和國家領導幹部嚴格自律的規定,要求領導幹部一定要管好自己的親屬和身邊的工作人員,但我沒這樣做,以至害了親屬,害了我自己。」李紀周對他的親屬的「害」,在「悔罪書」中只有一條,就是「女兒在美國生活遇到困難」,從賴昌星那裡收了50萬美元。但我覺得李紀周對自己的親屬實在管得太好了,因為領導的親屬原本也是歸法律管的,而現代法律不搞株連。如果親屬在你並不知曉的情況下,打著你的牌子就能大收其錢,那沒你的事!如果她們因此犯了法,倒可以說是社會害了她們。你看布希的女兒就沒有這種危險,不光沒有商人給她送錢,警察也「不懂事」,沒到成年喝點酒都要受罰。
「四是為情所動,因情害己。」這是對人類高貴情感的褻瀆!誰要求你不「為情所動」?原來,事情不是「情事」:他的情婦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