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斯(Alexander Rose)這篇專論題目是「在中國,自由貿易不等於自由」,副標題「富裕與自滿」,暗示繼承鄧小平「只經改,不政改」路線的中國共產黨當權派,其實裡面含有不少當年王公貴族的後裔,他們深知維持集團利益之術,根本沒有真正利他或全民平等的觀念。
羅斯說,即使民間辛勤出頭的企業家,也不見得會形成西方社會的中產階級,而只想運用「政商勾結」方法保持既得利益,不會想到深化民主與法治機制,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他舉天津南方四十五公里大邱莊在禹作敏領導下經濟突飛猛晉,一度財大氣粗到敢於和北京中央政府抗衡的地步,但最後仍垮在中共給他戴幾頂「貪污、腐敗、賄賂、謀取暴利」的帽子,說明更大的貪污集團--中共--畢竟有辦法「吃死」當年的十大農村企業家之一和政協委員。
羅斯說,鄧小平經改大政方針的基本假設就是:解放人民的經濟生產力,同時凍結民主化以及引進西方人權概念的力量。許多西方論者或政治領導人,包括克林頓和小布希,都認為中共終究無此能耐,經濟自由化最後還是會帶來政治民主化。
羅斯說,沒錯,失業人潮、農民抗議地方貪官、法輪功和基督教漸興等,都可能衝擊中共政權,但能夠衝擊到政治民主的地步嗎?「很間單,不能」,他寫道。
他說,就好像當年流行的「經驗律」--民主國家絕不會和民主國家作戰,歐洲國家不會互相作戰 (因為太耗錢) --一樣,當今流行的「自由貿易等於政治自由」經驗法則,其實經不起殘酷現實的考驗。
他指出,大陸上的反政府示威者不一定就要求更大的個人自由--農民和失業民眾甚至要求更大的「政府」干預,最好是計畫經濟型的干預。法輪功和基督教信徒爭取的信仰自由,也經不起統治階級運用全民唯恐天下大亂的心理,一一被制壓下去。
民間企業人士,也幾乎沒人「真正、真正」想靠獨立奮鬥獲得成功。他分析說,最主要的原因是大陸上公私部門的界限很難劃清,其理由則是欠缺私有財產權的規範,許多企業家只好靠「和政府合作」來經營,公務員在這種不正常的環境裡,掌有生殺予奪的大權。
中國大陸既然從上到下公私糾纏不清,企業儘管要顧到用人惟才以提高生產力的經濟法則,畢竟不敵「搞好政府關係」重要,因此賄賂官員、聘用其親友等勢所難免。
羅斯指出,好比共產黨這個大貪污集團,加入「好處撈不盡」的政商勾結俱樂部,確實有容易取得信用貸款、獲得公家標的底標資訊、輕易獲得營業執照及公共建設或採購合同等,今年七月一日江澤民宣布接受企業家為黨員,只不過是將「既定事實」形式化。
換句話說,共產主義已經決定和資本主義掛鉤,讓全國政商勾結、公私部門的特權階級混同一氣而已。他引述一名黨理論家說,「如果不讓企業家入黨,他們很可能會在黨外發展組織和管道,這點他們有豐富的資源辦得到。」
難怪,就在這個禮拜,一家馬克思主義雜誌批評說,讓資本家成為共產黨員不是毛澤東預想下中國該發生的事,就被被江澤民封掉了。
總之,羅斯的專文結論說,中國的民間企業並不反對中國 (共產黨) 政府和中國式的做事 (生意) 方法,在這種大氣候下,為何我們要期盼生活日漸富裕的中產階級冒著挑起社會紊亂的風險,去刺激政府認真尊重財產權、放鬆經濟管制、舉行自由選舉、放棄「把那幾個反社會搗蛋份子抓進監牢」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