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隨後趕到永嘉縣人民醫院。據該醫院門診部的護士介紹,昨晚入院的三女一男四名傷者因傷勢較輕,今早已出院。同時於昨晚被送到永嘉中醫院的7名受傷民工因傷勢相對較重一些,目前仍在醫院接受治療。
在採訪了黃田鎮有關部門及多位死裡逃生的工人後,筆者發現倒塌事故存在幾個疑點。
加固後可以再用五年?
倒塌的17間廠房搭建在楠溪江下游的灘塗上。楠溪江是東海的一條小支流,下游的江水受潮汐的影響。這17間廠房連為一體,伸出江岸足有26米,每間寬約3米,一頭搭建在江岸上,另一頭懸空建在灘塗上。
「這17間廠房全是違章建築。前天我們還來過這裡要求他們搬走,沒想到第二天就倒了。」黃田鎮鎮長陳丐壽告訴筆者,「我們縣、鎮兩級政府經過鑑定認為,黃田電鍍二廠存在著嚴重的違法佔用河道和消防隱患,安全問題特別大。四個月前就要求電鍍二廠停產接受整頓,縣、鎮政府還專門組織人員,強制拆除了部分廠房。要不是他們從溫州大學建築設計研究所請來了『尚方寶劍』,這些廠房早就被拆了。」
那麼這把「尚方寶劍」到底是什麼呢?黃田電鍍二廠為了證明該危房仍可繼續使用,請溫大建築設計研究所的國家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盧德標作了一份車間危房加固諮詢報告。報告說,黃田電鍍二廠沿江的新建廠房與老廠房已脫開、撕裂。由於沉降差較大,整體抗變形能力差,故出現大量牆體裂縫。得出的結論是:「該建築物按鑑定報告應當予以拆除,但考慮到電鍍二廠的生產需要,補救可能性還是有的。」研究所認為,經過加固後,「本建築使用年限不得超過五年,五年以後能否繼續使用,應視沉降觀測另行確定。」黃田電鍍二廠就是把這句「使用年限不得超過五年」當成了「保命」的尚方寶劍,在他們與縣、鎮政府爭論中,這句話成了「還可以用五年」,而且理直氣壯。為此永嘉縣和黃田鎮不得不多次組織召開協調會,解決黃田電鍍二廠拆違問題。
筆者注意到,這份報告是2001年4月14日作出的,也就是說,不過四個月,這個「還可以用五年」的建築倒塌了。
黃田電鍍二廠是非法的?
今年3月26日,黃田鎮人民政府向黃田電鍍二廠發出立即停產整頓的緊急通知,指出該廠因違章加層建築造成牆體開裂,已嚴重威脅到100多人的人身安全,並要求該廠於2001年3月26日下午6時前將第18-20號三個電鍍車間內所有生產和住宿人員撤離疏散,轉移到安全地帶。但其後黃田電鍍二廠的業主們仍我行我素,照樣開工不誤。為什麼他們有這個膽?
在下午召開的匯報會上筆者獲悉,擁有39間廠房、37名業主的電鍍二廠,居然只有四戶業主執有經工商部門頒發的個體營業執照。據黃田鎮多位工作人員證實,黃田電鍍二廠實際上是由多傢俬人電鍍車間組成的一種鬆散的聯營式企業,工廠法人代表陳良明對工廠內部各廠間並無管理上的實權。因此37名業主誰都可以對自己的車間「動手動腳」。絕大多數業主的「非法身份」,使搭建違章建築成了必然,也使得他們在面對有關部門發出的「岌岌可危」的緊急通知時,仍舊開工生產成為必然。
倒塌的廠房裡有童工?
「我們正在上工,突然聽到像打雷一樣的聲音,接著就看到牆角掉了一塊磚頭下來,我們車間的女工怕的趕緊四散逃跑。當時被石塊砸在我身上,我也沒想別的,只想快點逃出來。」一位從廢墟中死裡逃生的安徽籍女工說,「我們昨晚本來要8點半才上工的,因為新來的江西包工頭怕那些也是新來的小女孩們晚上做工會打瞌睡,延誤工期,所以要我們八點十五分就在車間上工。」就是這十五分鐘,這個廠間的多名江西籍女工至今生死未卜。據知情人介紹,黃田電鍍二廠有不少新來的年齡不到十八週年的未成年少女。「在我逃出來的時候,我還聽到那些小女孩從江邊傳來的叫聲。」那位安徽女工說,「她們往車間靠近江邊那兒逃,卻沒有想到那邊塌得最厲害。」說這句話時,這位女工的臉上隱隱露出了後怕的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