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了總書記的高見,我瀋思良久,說不出話來。「西方式民主適用於中國」等於「吃不飽」──這一論斷如果成立的話,那無疑是對馬克思主義理論的一個極大發現,也是對世界民主理論和人類文明的一個極大貢獻。它的價值毫無疑問應該排在「三個代表」之上。
不過,我不久之後就想到了臺灣,想到了臺灣人民成功地向「西方式民主」的轉變。我的心一下就豁然開朗了。如果沒有臺灣人的嘗試,那麼「西方式民主等於吃不飽」就成了一個無法證偽的命題。因為,在中國大陸,事實上不可能作「西方式民主」的嘗試, 一個不能通過實踐驗證的命題,他想怎麼說就可以怎麼說,想說「吃得飽」就可以說「吃得飽」,想說「吃不飽」就可以說「吃不飽」,任你的嘴皮子怎麼爭,那都是白搭。
然而,臺灣人民卻是真地成功了!他們通過全民投票選出了自己的領導人,以無可爭議的事實向全世界證明──西方議會制、普選制的民主制度,同樣能適用於中國人!不知總書記在說出「西方式民主適用於中國等於吃不飽」的論斷的時候,是否也將臺灣當成了中國的一個部分?如果是,那麼請問臺灣人現在「吃得飽嗎」?
鐵的事實擺在面前:臺灣的人均收入是大陸的幾十倍!臺灣人不僅「吃得飽」,而且還「吃得比我們好」!──這就不能不讓人佩服總書記說話的風格了:「吃不飽」的結論來的那麼自然,那麼流利,那麼不假思索,真乃「政治家」的風範也!
這讓人想起了一則美國幽默故事。一位小孩說,「我母親那個人總喜歡小題大作:我一感冒,她就說我得了肺炎;我一發燒,她就說我沒得救了;我僅僅是撒了一個小小的謊,她就說我能做國會議員」。
下次,當這則幽默故事修訂的時候,就可以將其中的一個句子換成為「我只是撒了一個小小的謊,她就說我能做總書記」。
臺灣人民已經用他們的行動證偽了「吃不飽」的謬論。如果總書記繼續堅持他的論斷,並希望能把他的論斷寫入經典的話,那麼他就至少應該做以下幾件工作:第一,要說明中國不同於西方民主國家,所以不適用西方議會制民主;第二,要說明中國大陸不同於臺灣,所以同是炎黃子孫的臺灣人能享受西方式民主,而大陸人則不能;第三,要讓「西方式民主等於吃不飽」的結論深入人心,否則一旦我們的後人哪一天一不小心接受了「西方式民主」,那就會「12億中國人吃不飽」,那將給我們的後人帶來巨大的災難──所以如果不讓「西方式民主等於吃不飽」的結論深入人心、世代傳承下去,那就是對我們後人的極端不負責任。
而要讓「西方式民主等於吃不飽」的結論深入人心,那就最好不要由總書記自己親口來說出這一結論,而是要通過正確的引導,讓廣大民眾能自發地得出這一結論,那才具有真正的號召力。
因為現在不服氣的人很多,他們會說,恰恰是在共產黨的領導下,才讓中國人吃不飽,所以在60年代餓死了那麼多人。他們會說,「西方式民主等於吃不飽」是一種強盜邏輯,就好像是強盜侵佔了你的家、剝奪了你的財產,卻還要對你說:「沒有我們強盜,你們就會吃不飽」一樣,靠的是暴力下維持的謊言。他們還會說,總書記堅持拒絕「西方式民主」是為了一黨私利,是違背歷史潮流的。
所以為總書記的威名著想,對「西方議會制民主適用於中國的唯一結果,是12億中國人吃不飽」的偉大論斷,進行深入而詳盡的闡述,並宣告天下,載入史冊,當是非常必要的。
(2001年8月12日於中國湖南省婁底市)原載民主論壇